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下,实现净利润、发生亏损,投资单位为什么不做账务处理。

2024-05-18 14:22

1. 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下,实现净利润、发生亏损,投资单位为什么不做账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规则就是保持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不变化,只有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或者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处置的情况下,才会调整账面价值,所以,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发生亏损,投资单位都不做账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被投资企业(子公司)实现净利润但尚未宣告发放股利前,实现的净利润并非属于母公司,不能作为投资收益入账。

扩展资料:
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二)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下,实现净利润、发生亏损,投资单位为什么不做账务处理。

2. 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于投资当年分得的上年利润或现金股利应作为什么处理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一、若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宣告时,不做会计处理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二、除上述情况外
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时:
借: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当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在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3. 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有利润但未分配,是否做投资收益处理?

不做收益,成本法核算只有实际分配或宣告分配时做账,平时不做处理。

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1、投资时的初始成本购入股票含有现金股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收到: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2、投资时没有宣告,在投资后宣告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有利润但未分配,是否做投资收益处理?

4. 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下,实现净利润、发生亏损,投资单位为什么不做账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规则就是保持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不变化,只有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或者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处置的情况下,才会调整账面价值,所以,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发生亏损,投资单位都不做账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被投资企业(子公司)实现净利润但尚未宣告发放股利前,实现的净利润并非属于母公司,不能作为投资收益入账。

扩展资料:
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二)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5. 长期股权投资用成本法核算,在什么情况下要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只有在出售转让以及收到股东分配利息或者股利的时候确认投资收益,期间因参股而取得的收益或损失不做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一般不调整其账面价值。只有在收到清算性股利和追加或收回投资时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

注意:
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长期股权投资用成本法核算,在什么情况下要确认投资收益

6.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投资年度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如何处理会计分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一、若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宣告时,不做会计处理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二、除上述情况外
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时:
借: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7.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当被投资企业分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可能的会计处理有()

答:ABC。
 
在投资企业得到被投资企业分派来的现金股利时,记入“应收股利”的借方,投资企业应享有的投资收益记入“投资收益”的贷方。如前者大于后者,说明分派来的现金股利大于投资方在投资期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可认为是被投资方对投资方返还的投资成本,应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若前者小于后者,说明由被投资方分派来的现金股利小于投资企业在持有期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可认为是投资方前期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又由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未分配净利润弥补,使得原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予以转回,并将此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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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投资收益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为投资年度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第二种为投资年度以后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处理。
  第一种情况,投资年度分回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处理。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不作为当期投资收益,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如果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有部分是来自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的盈余分配,则应作为投资企业投资年度的投资收益。具体计算时,如果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应当分投资前和投资后计算确认属于应当确认投资收益和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如果不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可按投资准则指南规定的下列公式计算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①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全年月份(12)
  ②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上述公式②计算复杂,实际上只要把握住“应收股利”和“投资收益”两个账户即可。分派来的现金股利记入“应收股利”的借方,应享有的投资收益记入“投资收益”的贷方。如前者大于后者,说明分派来的现金股利大于投资方在投资期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可认为是被投资方给投资方返还了投资成本,应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第二种情况,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投资准则指南中规定的计算公式为:
  ③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未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未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④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当被投资企业分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可能的会计处理有()

8.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下列情况中可能会导致调整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有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七条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第四章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第十五条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答案:B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