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协议规定法人买方还是个人

2024-05-12 21:05

1. 收购协议规定法人买方还是个人

收购公司协议主体是个人。公司制企业国有股权有偿转让和国有企业整体产权或部分产权有偿转让是出让持股权,出让主体只能是管理者或持股者,企业本身不能成为收购兼并的出让主体。《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一、股权可以在诉讼期间转让吗
诉讼期间股权可以转让。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所谓股权转让协议主体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主体为公司股东,受让人为其它股东或者其它股东以外的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购协议规定法人买方还是个人

2. 公司整体收购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股权持有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工商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
2、乙方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
3、甲方的股权持有人为:_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持有甲方 ______%的股权,__________持有甲方 ______%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的全部股权持有人均一致同意将所持有甲方共100%的股权以及甲方的办公及仓库的全部设备、设施通过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全部股权及办公和仓库设备、设施(不包括应收应付款项,即应收应付款项全权由甲方负责)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转让。
第一条、先决条件
1、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应满足下列先决条件:
(1)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
(2)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且甲方及股权持有人应向乙方出具相应的书面声明及保证。
(3)甲方负责向乙方委托的会计、审计组织审计甲方财产、资产状况相应的财务资料,以便于乙方对甲方进行资产、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 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股权持有人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______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______公司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______元整。此款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公证,待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办理完本协议2第四条及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后,由甲方的股权持有人持乙方的确认书向公证部门支取。
第四条、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事项:
(1)将______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2)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负责办理XX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业监督管理机关等变更登记手续;
(3)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证明及享有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4)负责办理______公司迁址手续、向乙方指定场所所有人以甲方名义租赁场地,并进行迁址、办理迁址的变更登记。租赁地为:甲方办理本款约定手续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股权持有人承担。
第五条、转让方之义务
(1)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2)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3)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须依本协议之规定,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行业管理等变更登记以及______公司迁址等手续。
第六条、受让方之义务
(1)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将股权及资产转让款全额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
(2)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行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迁址等手续。
(3)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①甲方的股权持有人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XX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②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③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④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保证其就该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XX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⑤甲方的股权持有人对甲方股权、甲方对公司的资产均有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XX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⑥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⑦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⑧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保存管理XX公司的一切资产;维护XX公司公司的现状,防止公司资产价值减少。⑨对于收购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2)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①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②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③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未按约定完成本协议第四条及第五条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甲方及其股权持有人所产生的损失由其自担;且甲方其及股权持有人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2)乙方未按本协议之约定及时向公证部门提存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争议之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并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且对双方终有约束力。
第十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修改、变更、补充部

3. 收购公司协议主体是不是个人

收购公司协议主体是个人。公司制企业国有股权有偿转让和国有企业整体产权或部分产权有偿转让是出让持股权,出让主体只能是管理者或持股者,企业本身不能成为收购兼并的出让主体。
一、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的区别
1、合并方式不同: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
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
2、是否保有法人资格不同:
通过控股合并,原有各家公司依然保留法人资格。
但通过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只保留一个法人资格。
3、合并的主要形式不同:
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控股合并只有一种形式,即为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取得对方股份,达到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的一种合并形式。
二、公司在上市公司的有未上市对股权的影响
非上市公司在制订员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购计划时,其股权购买价格的确定没有相应的股票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因此其确定的难度相对要大得多。在美国的非上市公司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对企业的价值进行专业的评估,以确定企业每股的内在价值并以此作为股权出售价格的基础。
三、国有企业改制遗留的矛盾纠纷有哪些怎么解决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的矛盾纠纷:
1、出让、兼并、分立的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形成纠纷后,企业停顿。
2、出让方或者某一当事方,不履行对相关债务和隐蔽债务、或有债务的告知义务,形成纠纷给收购方造成损失。
3、国企的公司制改建中,采取多种规避法律的行为,架空债务,逃避债务,不事先征求债权人的意见等等。
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违法暗箱操作。
解决:
1、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妥善处理好国企改制遗留的问题。
2、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依法以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3、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破解改革成本难题。
4、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
5、政府各级主管机构,应当强化工作责任,健全相互之间的协调机制,禁止相互推诿和不负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收购公司协议主体是不是个人

4. 收购公司协议主体是不是个人

法律分析:收购公司协议主体是个人。公司制企业国有股权有偿转让和国有企业整体产权或部分产权有偿转让是出让持股权,出让主体只能是管理者(或称主管单位)或持股者,企业本身不能成为收购兼并的出让主体。国有企业重要资产有偿转让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转让不是产权转让,而是资产转让,出让主体不是管理者和持股者,而是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本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九条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即应履行上市公司收购报告和公告义务,也就是说进入了上市公司收购程序。由此可见,购买不超过特定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30%以下的人,已经受到了上市公司收购规范的规制,事实上法律已经将其作为收购人看待。

5. 收购公司协议主体是个人吗

法律分析:收购公司协议主体是个人。公司制企业国有股权有偿转让和国有企业整体产权或部分产权有偿转让是出让持股权,出让主体只能是管理者或持股者,企业本身不能成为收购兼并的出让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购公司协议主体是个人吗

6. 收购一家公司需要对方同意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和大股东手里买到相应的股票是不需要同意的,但是只是控制权,公司还是股东的。不是上市公司就得需要同意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 收购一家公司需要对方同意吗?

法律分析:
如果是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和大股东手里买到相应的股票是不需要同意的,但是只是控制权,公司还是股东的。不是上市公司就得需要同意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收购一家公司需要对方同意吗?

8. 收购一家公司需要对方同意吗

如果是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和大股东手里买到相应的股票是不需要同意的,但是只是控制权,公司还是股东的。不是上市公司就得需要同意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