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逢三必三个规定

2024-05-14 21:00

1. 三逢三必三个规定

法律分析:“逢案必知”、“逢问必录”、“逢结必点”。
法律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相关工作的操作规程(2021年5月修订)》 第三条 新《操作规程》细化落实了“三个规定”的正负面清单,包括8项法院工作人员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即正面清单;15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5项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案件、6项法院工作人员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即负面清单。

三逢三必三个规定

2. 三个规定三逢三必是指什么

“三逢三必”指的是“逢案必知”、“逢问必录”、“逢结必点”。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相关工作的操作规程(2021年5月修订)》正式印发,其中创立了“三逢三必”制度机制,确保“逢案必知”“逢问必录”“逢结必点”。


新《操作规程》细化落实了“三个规定”的正负面清单,包括8项法院工作人员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即正面清单;15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5项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案件、6项法院工作人员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即负面清单。
新《操作规程》创立的“三逢三必”制度机制,要求全市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阶段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发放告知书、廉政监督卡。
引导诉讼参与人了解“三个规定”主要内容、司法人员接受监督的主要事项以及受理举报的有效渠道,确保诉讼参与人“逢案必知”。
细化落实法院工作人员遇到过问案件时“一事一报、随时填报”的具体程序,确保“逢问必录”。
在审判系统结案信息中设置简便易行的“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承诺”必填项,确保办案法官“逢结必点”,全面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各项制度措施在操作层面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