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跑路了有法律责任吗

2024-05-16 12:45

1. 员工跑路了有法律责任吗

法律分析:劳动者辞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员工若提前私自走人,给企业造成损失,需要赔偿,但是通常对方很难证明损失了多少,建议还是通过沟通解决离开的时间。但是,如果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跑路了有法律责任吗

2. 员工跑路了有法律责任吗

公司员工肇事逃逸公司肯定是有责任的,但前提是在工作中,而且一般费用的承担需要由公司来进行承担的;但如果员工是在下班了之后而发生了事故造成了肇事逃逸的,那么公司就可以不用承担一点的责任。
一、公司员工肇事逃逸公司有责任吗?      工作中工人遇到交通肇事逃逸企业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员工在发生了事故之后而选择用了逃跑的方式,那么作为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赔偿的义务,用人单位就可以向员工进行追偿,而对于肇事逃逸的一般保险公司也不会给予任何赔偿;因此,在出了事故之后就要依法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选择不合法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3. 公司跑路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一、正面回答有限责任公司的提出破产申请,一般由法人自主决定即可,每个责任有限公司都会有一个法人代表,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意见应代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反之,法人代表就应代表股东和董事会的意见。法人对公司事务拥有处置权,当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法人的这种处理事务权利即告消失,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并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不需要承担债权人的债务。二、分析企业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因经营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三、公司老板跑路,时劳动者应该怎么办?1、搜集有用的证据,特别是证明劳动者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2、保护公司生产资料劳动者得知老板跑路后,应第一时间保护好厂里的设备等相关生产资料,等待政府部门来查封,切莫被老板偷偷运走若老板真抓不回来,那这些设备拍卖所得会用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3、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仲裁遭遇欠薪的,应尽快至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准备证据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跑路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4. 公司跑路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提出破产申请,一般由法人自主决定即可,每个责任有限公司都会有一个法人代表,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意见应代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反之,法人代表就应代表股东和董事会的意见。法人对公司事务拥有处置权,当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法人的这种处理事务权利即告消失,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并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不需承担债权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 老板跑路员工有责任吗

一、老板跑路员工需要承担责任吗      老板跑路员工是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对于这个公司来说,它的员工从某种程度来来说也是一种受害者,员工他并不需要为这种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当然如果员工参与到公司老板当中的内部的非法集资的这样的一种犯罪行为的话,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刑法》,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
二、老板跑路如何处理      1、搜集证据      搜集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考勤簿、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      2、相关法律条文依据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在《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中规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劳动仲裁      一旦公司倒闭老板跑路,我们要及时搜集证据,要及时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破产清算中涉及的职工利益主要包括:职工的工资、职工的医疗费、职工的伤残补助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等。      1、申请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      2、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诉人予补充。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3、仲裁准备      (1)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      (2)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3)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4)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4、仲裁审理      (1)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祈人作缺席裁决。      (2)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3)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 ,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      (4)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5)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为家分享的内容,对于老板跑路,员工是当然没有责任的。因为对于这个公司来说,它的员工从某种程度来来说也是一种受害者,员工他并不需要为这种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直接联系网在线律师。

老板跑路员工有责任吗

6. 公司跑路股东有责任吗

法人跑路股东有责任需要承担,这是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的。如果说是法人代表,干了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公司股东包庇的话,那么肯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的话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法人是股东,则该法人股东需要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是合法的情况下,股东要承担的责任范围是以其所认购的股份数额的多少为限来承担责任。
一、公司出事追究的是法人还是实际老板
公司出事一般追究法人。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认购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并依法登记。
二、离婚后谁来承担公司债务
离婚后谁来承担公司债务需要根据公司的性质来确定。如果是股份公司,债务清偿由公司资产偿还,不涉及个人财产;如果是合伙企业,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否需要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收入由夫妻共有,需要共同偿还债务;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企业一般需要配偶承担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7. 公司跑路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必不可少的就是法人,法人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人法人是公司推选出来的具体的代表人,承担公司的法律义务,公司在倒闭之后法人是有偿还债务的责任的义务的,那么企业倒闭法人逃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企业倒闭法人逃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倒闭法人逃跑承担的责任:      1、涉及经济关系的赔偿违约责任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2、因违法行为被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采用罚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须经院长批准,另行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企业倒闭法人逃跑的法律后果。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企业在倒闭之后因为有很多的债务,因此法人无力偿还,所以法人就会选择逃跑来躲避债务,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需要承担法律后果。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公司跑路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8. 公司跑路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提出破产申请,一般由法人自主决定即可,每个责任有限公司都会有一个法人代表,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意见应代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反之,法人代表就应代表股东和董事会的意见。法人对公司事务拥有处置权,当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法人的这种处理事务权利即告消失,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并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不需承担债权人的债务。
一、破产后法人怎么处置
(一)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
(二)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三)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二、法人不签字公司可以注销吗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注销公司。也可以委托办理,需要法人签字。但应注意条件。股份公司注销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法人代表单方无权注销。股份公司的股东如退出,应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回购其股份或者分红。股东退出需协商或者股东单方面要求,股东应得到相应财产。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法人或代理)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因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