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报案材料的内容

2024-05-08 05:41

1. 非法集资报案材料的内容

法律分析:对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司法解释对不当得利的返还标的、返还范围也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对不当得利的规定过于原则,对不当得利的返还客体未做区分,没有明确的受益人主观是善意还是恶意的。司法解释中对“返还不当利益”的界定不完备,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并不限于原物及其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解释不明确。现行法规价格偿还的计算方法,善意受领人在所得利益不存在时免除的返还义务以及转得人的返还义务等未作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非法集资报案材料的内容

2. 非法集资报案材料怎么写格式?

法律分析:
对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司法解释对不当得利的返还标的、返还范围也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对不当得利的规定过于原则,对不当得利的返还客体未做区分,没有明确的受益人主观是善意还是恶意的。司法解释中对“返还不当利益”的界定不完备,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并不限于原物及其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解释不明确。现行法规价格偿还的计算方法,善意受领人在所得利益不存在时免除的返还义务以及转得人的返还义务等未作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3. 非法集资案件报案需要什么材料

遇到非法集资的时候,首先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需要提供有关证据,一般证据主要包含以下所提供的内容:
1、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
2、提供娣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送你福音、最新消息、等材料。
3、提供嫌疑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
4、受害人报警后,还应提供受骗的相关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嫌疑人的一些基本信息等内容。还需提供转账给骗子的记录。
同时非法集资的钱,一般在案子结束之后都是会清退资金的。
一、非法集资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
2、集资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非法集资的主要危害一是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2、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多数是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3、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非法集资案件报案需要什么材料

4. 非法集资罪的报案材料

1、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
2、提供娣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送你福音”、“最新消息”、等材料。
3、提供嫌疑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
4、受害人报警后,还应提供受骗的相关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嫌疑人的一些基本信息等内容。还需提供转账给骗子的记录。
一、非法集资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3、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二、非法集资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刑法第二百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5. 非法集资报案材料有哪些

一、非法集资报案材料
1)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
2)提供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送你福音”、“最新消息”等材料;
3)提供嫌疑人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
二、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非法集资案件中,主要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同时满足4个条件,会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第二,通过媒体、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第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
第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而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最大区别则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三、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非法集资报案材料有哪些

6. 非法集资受害者报案材料怎么写?

(一)开头,填写某机关管辖权的主办案件机关的名称。
(二)基本内容
1、自我介绍。
2、你所报案件的基本内容。
3、基本内容的最后一段要写上如下内容: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结尾
写明报案人姓名(签名,捺印,公司或单位报案需加盖公章)和时间。
(四)注意事项:
1、报案材料可以手写,但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也可以打印,注意打印时最好使用A4纸;
2、报案材料必须如实陈述,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足;
3、报案人报案时需要携带所写报案材料、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
4、报案材料送达报案机关后,需要接受报案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报案材料的第一页右上角签名。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2、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
4、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7. 非法集资罪的报案材料有哪些

1、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
2、提供娣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送你福音、最新消息、等材料。
3、提供嫌疑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
4、受害人报警后,还应提供受骗的相关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嫌疑人的一些基本信息等内容。还需提供转账给骗子的记录。
一、非法集资构成要件分析
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成立的依据,是对犯罪主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因此,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设置非法集资罪,必须进一步分析论述其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二、非法集资主要特征
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非法集资的主要危害一是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非法集资活动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破坏了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非法集资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多数是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三是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林业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非法集资罪的报案材料有哪些

8. 非法集资受害者报案材料怎么写

法律分析:鉴于非法集资个案存在差异,一般受害人在书写报案材料时需要写清楚集资主体(是个人还是单位)、时间、地点、经办人是谁、有无书面合同(借条)、涉案金额以及事情经过。报案材料尽量简洁明了,事情说清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