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上限是多少

2024-05-04 07:47

1. 北京公积金上限是多少

北京公积金上限是12%。北京住房公积金每月最多缴纳28221元。公积金不仅可以在买房时使用,如果是在北京租房也可以通过租房合同,或者是缴纳房租的发票,来申请领取公积金。北京市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此外,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单位可通过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及现金四种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

北京公积金上限是多少

2. 北京公积金上限

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

法律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知》
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下限暂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暂为1540元,待公布最低工资后再作调整。

3. 北京公积金上限是多少?

2021年度,北京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上调至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在 此次上调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7786元。假定某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为12%,那么此次调整后,该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将从6668元提升至了6773元。拓展资料:一、 公积金购买的过程。(一) 交公积金贷款申请。  如果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首先贷款人需要向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 (二) 公积金贷款初审。  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贷款人提出的贷款申请后,审查贷款人的资格、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提出意见。(三) 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  贷款人通过公积金中心方面的审查后,收到贷款承包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籍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向承包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四) 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  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贷款人必须按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但办理时产生的费用由贷款人自己承担。 (五) 等待公积金贷款的放贷。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贷款合同也生效,银行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指定的账户,将贷款收据发送给贷款人。二、 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一) 贷款享受低利息。公积金贷款利息一直低于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贷款,利率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低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约2个百分点。  (二)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抵扣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以从每月个人工资、工资收入的应纳税收入中扣除。 (三) 公积金提前偿还规定宽松。

北京公积金上限是多少?

4. 北京公积金上限

法律分析: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较2019年度保持不变,上限仍为27786元。

法律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知》
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下限暂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暂为1540元,待公布最低工资后再作调整。

5. 北京住房公积金上限

法律分析:2021年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法律依据:《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上限

6. 北京公积金上限

北京公积金上限是百分之十二。具体如下:1、北京住房公积金每月最多缴纳28221元;2、公积金不仅可以在买房时使用,如果是在北京租房也可以通过租房合同,或者是缴纳房租的发票来申请领取公积金;3、在购买房产时可以选择使用公积金来进行贷款,毕竟公积金的贷款利率要银行房贷利率还要低;4、如果自己充足想要全款买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产的首付。并且公积金还可以用来建筑和维修房屋,并且可以一次性的提取公积金;5、除了都熟知的用途外,出现意外住院或者出现比较严重的疾病,承担不起医药费时,就可以使用公积金来支付医药费和住院费;6、公积金也可以看做一笔存款,在退休或者失业之后公积金也可以起到作用,都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没有固定公司或者企业的个人是不能缴纳公积金的,一般情况下都是企业为员工来开户缴纳公积金,员工跟公司共同缴纳。但是如果是个体经营户是可以为自己来缴纳公积金的,但是公积金的费用需要个体户全部承担。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或者企业没有为你缴纳公积金,可以向公司申请。【法律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具体包括;(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变更、注销;(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设立、封存、转移;(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核定;(四)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五)住房公积金的计息、对账、查询。第三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在缴存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适用条件,审批或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审批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四)确定缴存额上限,审批或授权管理中心审批单位超过缴存额上限缴存的申请。

7. 北京公积金上限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2021年度职工月缴存基数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2021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2021年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职工2020年在缴存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缴存基数为2020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中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期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即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每年公布一次。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548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551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北京公积金上限

8. 北京公积金上限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2021年度职工月缴存基数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2021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2021年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职工2020年在缴存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缴存基数为2020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孙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中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塌丛毁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期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即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每年公布一次。住房公积金年度北团备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548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551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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