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什么上持续用力

2024-05-13 00:12

1. 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什么上持续用力

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持续用力如下:1、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2、守住底线,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3、突出重点,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全民覆盖;4、优化服务,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5、健全法治,推动社会保障事业行稳致远。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社会性、福利性、强制性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受灾害、生活困难等情况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什么上持续用力

2. 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什么上持续用力

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十二五”期间要在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上下功夫,重点推进四项制度建设。
一是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这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新农保试点,首批试点覆盖面达11.8%。2010年试点范围扩大至23%左右。
新农保制度实行普惠与激励相结合,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居民都可以领取由政府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农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政府还给予补贴。新农保制度的建立,是中央继免除农业税、实行农村直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又一重大惠农政策,是我国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又一重大突破。“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扩大新农保试点面,到期末实现在全国全面实施;要完善新农保政策,搞好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和政策配套;要加强基金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完整;还要结合新农保制度推进的情况,适时制定实施城镇非就业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并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统一。
二是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是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十七大要求“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008年,国务院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决定在5个省市先期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十二五”期间,要在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点是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制度,适应人员流动的需要;基本养老金待遇与缴费长短和多少更紧密地联系,增强激励机制;实行适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补充养老保险办法,实现多层次的保障;要确保国家规定的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实现新老制度的合理衔接和平稳过渡。
三是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这是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突破,符合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有利于在大范围分散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又可以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规范;还有利于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在全国范围内顺畅转移接续,从体制上消除影响劳动力跨地区合理流动的障碍。到2009年底,全国已全面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筹,为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涉及中央和地方、各地方之间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既要统一规范,又要适合各地特点,给地方留有调节余地,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还需要建立健全一整套机制和政策,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
四是进一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这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到2009年,已有13个省份开展“做实”试点,累计做实1600亿元。全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余积累资金1.3万多亿元,个人账户的大部分还只是权益记录,没有做实;同时,随着制度的健全和普及,新农保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账户基金也将迅速积累,做实和投资运营的需求愈益突出。“十二五”期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从期初的不到13%提高到期末的15%左右;到20年代末将进入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届时养老保险基金和财政资金都将面对更大压力。我们必须抓住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利时机,在确保当期养老金发放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规模,积极稳妥推进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为应对老龄化高峰的挑战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扩大范围
覆盖面大小是反映社会保障制度可及性和有效性的首要指标。到2010年9月底,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分别达到25025万人、42072万人、13147万人、15871万人、11973万人,均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指标任务。刚刚开始试点的新农保也覆盖了6000多万人,到年底将超过1亿人。“十二五”时期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重点:一是对城镇就业群体,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二是继续解决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落实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将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和原“家属工”、“五七工”等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三是对实行自愿参保原则的新农保、新农合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强化政策激励,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参保、长期参保,并对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保给予更多支持;四是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实行先保后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提高标准
十六大以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社会保障的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时期,还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使人民群众切实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但是,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差别大,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必须始终坚持“保基本”的方针,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区别轻重缓急循序渐进,逐步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各类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一是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并研究建立与经济发展、工资增长、物价水平相联系的正常调整机制;二是通过实行门诊统筹,把多发病、常见病的诊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扩大受益面,稳步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水平和最高支付限额;三是大幅度提高工亡待遇及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四是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发挥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并建立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使参保者不是消极地等待风险补偿,而是从积极的社会保险政策中获益。
构建体系
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分三个层次。第一是“托底层”。主要是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等制度对城乡的贫困家庭和居民给予社会救助,通过社会福利制度对鳏寡孤独等特定群体给予照顾。所需资金全部由政府支出。第二是“主干层”。主要是通过实施权利与义务相联系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保障。政府强制或引导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并承担必要的财政责任。第三是“补充层”。国家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根据条件,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商业保险,以满足不同社会成员的保障需求。
“十二五”时期,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推进:一是积极发展和规范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通过更有力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二是发展商业人寿和健康保险,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机构和市场主体兴办补充性社会保障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或特定的保障需求;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逐步扩大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范围,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等待遇水平,切实保障城乡贫困人口、在校贫困大学生等群体的基本生活。
提高服务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已在全国普遍建立,随着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人群的扩大和社保基金规模的增长,对服务高效、便捷和管理严密、精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一是以基层为重点加强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规范和优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流程,推进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建设项目齐全、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记录保障对象的缴费和权益,确保待遇支付;三是大力推进标准统一、功能兼容的社会保障卡的应用,争取早日实现“人手一卡”和“一卡通”,方便参保者随时随地查询自己的权益记录,对全体参保群众做到“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3. 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什么上持续用力

法律分析:1.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2.守住底线,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3.突出重点,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全民覆盖;
4.优化服务,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
5.健全法治,推动社会保障事业行稳致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法律分析:1.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2.守住底线,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3.突出重点,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全民覆盖;
4.优化服务,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
5.健全法治,推动社会保障事业行稳致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什么上持续用力

4. 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什么上持续用力

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是要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制度本身的运行效率,另一方面也要使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利于增进宏观经济运行和劳动力市场运行的效率。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理确定其缴费率。抓紧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有效降低过高的养老保险缴费率。虽然改革可能会在短期内增加政府的财政压力,但是从长期看,有利于减轻社会保险制度对经济运行和劳动力市场的扭曲,提升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增长,最终能够减缓财政压力。同时也能够为人口老龄化高峰时对社会保险费率的必要调整留下一定空间。
  第二,研究逐步提高退休年龄。随着生育率的下降和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人口红利越来越少,逐步提高退休年龄对社会保险制度的长期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在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中要进一步体现积极保障的理念。积极保障理念的核心就是对有劳动能力的个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帮助和促使他们就业以实现自我保障,并在就业的基础上享有社会保障。
  第四,继续推进财政部门社会保险精算能力建设。通过加强精算能力建设,切实做好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中长期预测预警工作,为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提供技术保障。

5. 健全什么什么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要把提高发展平衡性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民生的安全网、社会的稳定器,是全社会应对风险和危机冲击的坚实盾牌,更是凝聚民心、坚定信心的重要基础。

扩展资料: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要求,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首先,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制度覆盖面。
当前扩大参保覆盖范围的重点是中小微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未参保居民等群体。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中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积极参保、持续缴费,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其次,加快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统筹统一。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网-健全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什么什么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6. 健全什么什么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法律分析: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社会救助工作,财政、教育、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相应的社会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救助工作。

7. 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把社会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结合起来。( )

答案】A。解析: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要把保障和激励机制结合起来。故本题说法正确

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把社会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结合起来。( )

8. 健全什么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法律分析: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槐档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衍生出的政治名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嫌举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法律分析: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衍生出的政治名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铅者乱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