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2024-05-07 04:04

1. 什么是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具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法人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进行托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随着金融业向纵深发展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混业创新的产物,其主要特点是积聚散户的资金汇成一大笔资金投向指定的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基金等。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一种新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形式,目前尚无成熟做法和经验可循。为稳妥推动该项业务的开展,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中国证监会对于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在试点阶段,中国证监会将严格限定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范围,仅允许已通过评审、成为可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试点的证券公司试行办理此项业务,待积累一定经验后,再逐步推开此项业务。证券公司此前已开展的集合性资产管理业务须按照《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清理。中国的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并在“5•19”行情中达到高潮。
由于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操作不透明、监管力度薄弱等因素,最初的资产管理业务曾经非常混乱。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金开展自营、“坐庄”等事件时有发生,以致这项业务曾一度沦为券商变相拆借融资的手段。在2003年12月18日,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以期对资产管理业务加强监管。但为时已晚,2004年初起便相继爆出少数证券公司违规操作资产管理业务导致巨额亏损的事实。证监会随后紧急叫停资产管理业务,并于2004年10月连续发布《关于推进证券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大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和规范。 在经过一系列整治后,证监会终于在2005年2月审核批准了第一支真正意义上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至此,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在产品、营销、服务等方面全面转型,并迅速走上健康发展、积极创新的道路。

什么是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2.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什么?券商发行的一类理财产品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意思是证券公司和多个投资者签订合同,把投资者的钱集中起来,用专门的账户进行投资,为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下面就来详细聊一聊,请看下文。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什么?      需要注意的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涉及的“专门的账户”是和证券公司其他资产分开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钱,会有专门的银行进行托管监督,这类产品相对比较规范,信用风险较低。      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在券商柜台或者线上的理财频道购买,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需要回事呢he投资者资质,首次购买需要到线下网点进行确认。如果是在银行渠道买到的这类理财,就是到银行网点去办手续。      在投资范围上,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投资国债、债券基金、企业债等固收类产品,以及股票、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则由合同约定,不同产品的情况有很大不同。      根据投资范围的不同,我们还可以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成货币型、混合型、股票型、债券型、QD型、FOF型等产品,这类产品的分类和基金差不多。      要分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关键要看管理人、发行人是谁?投资方向是哪里?投资策略是什么样?有没有特别的产品机构设计以及风控措施?涉及到费用方面,交易手续费高不高,最后关注投资期限有多久,流动性有什么限制,投资金额有什么限制,历史预期收益率和预期预期收益率情况怎么样。      好了,关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3. 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多少

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3亿元。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与投资者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按照资产管理合约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和限制,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以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的行为。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获得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资格;公司净资本不低于2亿元,且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监管规定,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3亿元,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5亿元。
拓展资料:
一、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中国证监会将于5月31日正式发布《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就券商资产管理业务规则、风险防范等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两个细则的实施,是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项下定向资产管理和集合资产管理两项业务常规发展的新起点。上述两业务实施细则将于200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