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为什么不可以有关联关系

2024-05-18 09:03

1. 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为什么不可以有关联关系

因为国家法律规定不允许,主要依据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等其他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拓展资料:  小额贷款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类:银行无抵押贷款  银行无抵押贷款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物和担保,借款人在申请的时候重点考察的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办理银行无抵押贷款一般要求借款人的月工资在4000元以上,一线城市这个门槛会更高,而还款意愿通过借款人的人行征信就能直观的判断,银行无抵押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以达到30万元,大多数人初次申请额度只有几万。另外,对于有信用卡的朋友来说,还可以通过信用卡现金分期的方式获取贷款,对于有大额信用卡的人来说,额度也会更高。  第二类:民间贷款公司的无抵押贷款和汽车抵押贷款  民间贷款公司的无抵押贷款比银行门槛低,额度都是差不多的,但是利率会稍高一点,另外对于有汽车的人来说还可以用汽车到民间贷款公司办理汽车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与抵押车的估值相关,贷款利率比无抵押贷款利率略低一点。  第三类:借呗、微粒贷等信贷工具  借呗、微粒贷这类的信贷服务都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开办的产品,这类信贷工具最大的特点在于循环额度、随还随用,使用起来可以说是非常方便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借呗、微粒贷这样的产品只对平台优质用户开放,并不是人人都可以用的,大家平常可以多使用淘宝、京东、微信这些平台产品,力求开通。  第四类:网贷渠道  现金贷、消费贷、p2p借款等都属于网贷渠道范畴,这些小额贷款方式额度给的普遍不高,放贷前有可能还要扣除一部分手续费,综合下来贷款利率是比较高的,大家如果选择这类渠道办理的话,需要选择名气大、品牌强的公司办理。 

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为什么不可以有关联关系

2. 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为什么不可以有关联关系

《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他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摘要】
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为什么不可以有关联关系【提问】
您好,这里是百度咨询律师,已经接收到您的问题。【回答】
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不可以有关联关系,因为国家法律规定不允许【回答】
主要依据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等其他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回答】
国家哪个法律法规规定的?如果有,会导致什么后果?【提问】
您请稍等,为您调取【回答】
好的【提问】
《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他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回答】
之所以认定不可以有关联也是为了避免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出现的【回答】
但如果公司及关联股东承诺,不利用关联关系干损害公司的事,是否就可以了呢?【提问】
您这样的话,可以尝试进行成立申请,看您当地会不会给您批准【回答】

3. 关于设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之间的关联关系的法律意见书涉及哪些规定?需要注意什么

本所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下列文件和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第3号令);
    3、××担保公司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签订的“出资人协议书”和“出资人承诺书”;
    4、法人股东(公司名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批准营业期限和关于参股设立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5、××(自然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除上述文件资料外,本所还查阅了出具法律意见书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本所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已经得到法人股东(公司名称)和各位自然人股东如下保证和承诺:即他们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完整的、合法有效的各种原始文件资料,有关材料的签字或印章均是真实的,复印材料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无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设立××公司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有关部门,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对设立××公司提供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出资人各方的主体资格
1、              法人股东(公司名称)
     法人股东情况简介。
    经查,该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社会声誉良好,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上述)公司(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并作为独立企业法人有效存续,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未出现法律、法规或其他公司章程规定需终止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投资主体资格。
2、              自然人股东(姓名)
   自然人(姓名)情况简介。
  依据其提供的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姓名)已年满18周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全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据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姓名)无违规违纪行为,没有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具有作为股东和出资人的资格。
二、             出资人的关联关系
  为核查公司出资人的关联关系,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其他公司登记材料和其他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会文件,并由相关方出具了说明和承诺。上述出资人之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版)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             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法人股东之间、自然人股东之间和法人股东与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版)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出资行为是各方出资人的真实意思表达,是各方出资人经过多次协商一致的结果;各方出资人的主体资格、协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合同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出资设立××公司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本所行为在履行了相关批准程序后,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实施上的法律障碍。

关于设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之间的关联关系的法律意见书涉及哪些规定?需要注意什么

4. 股东是否可以向子公司提供贷款,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条文是什么?

可以,有例子:
栖霞建设:关于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一、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栖霞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卓辰、无锡锡山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控股股东栖霞集团拟委托银行分别向无锡栖霞、苏州卓辰和无锡锡山提供贷款人民币 1.5 亿元、1 亿元和 1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2 年,年利率不高于 10.5%。 
    栖霞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33942.0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33%;无锡栖霞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0%的股份;苏州卓辰和无锡锡山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栖霞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33942.0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33%。该公司注册资本 18962.5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 251 号,法定代表人:江劲松,经营范围:房屋综合开发、建设(住宅除外)、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监理除外)。截止 2012 年 12 月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26.61 亿元,贷款总额 13.65 亿元,净资产 9.90 亿元,资产负债率 62.80%。该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8612.48 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无锡栖霞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0%的股份,苏州卓辰和无锡锡山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栖霞集团拟委托银行分别向无锡栖霞、苏州卓辰和无锡锡山提供贷款人民币1.5 亿元、1 亿元和 1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2 年,年利率不高于 10.5%。《委托贷款协议》由委托人栖霞集团与受托的银行签订,受托银行与借款人无锡栖霞、苏州卓辰和无锡锡山签订《借款协议》,委托人通过受托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收取利息和收回本金,并且可以通过受托人监管该款项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在信贷不断收紧的情况下,控股股东提供的本次委托贷款,将有效缓解无锡栖霞、苏州卓辰和无锡锡山短期内流动资金的不足,增加其现金流,有利于其长期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在政策调控持续深入的前提下,房地产公司的融资成本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控股股东提供的本次委托贷款,资金成本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不会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独立董事认可,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201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关联董事陈兴汉女士、江劲松先生、范业铭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沈坤荣先生、李启明先生、张明燕女士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为:此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 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条件,流程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对方签订借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3号)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公司向股东借款,与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借款是一样的程序。
 
只要有借款合同就可以了。
 
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股东
 
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还款
借:其他应付款----xx股东
贷:银行存款
 
注意:在支付借款利息时,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借款利息在没取得正式发票的情况下,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条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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