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公示后为什么被取消

2024-05-01 07:50

1. 国家社科基金公示后为什么被取消

因为后来发现这些项目存在着种种质量问题或者申报人去世等原因。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中,一旦发现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不规范等严重问题,视情况作出终止或撤项处理,并及时上网通报,以实际行动加强学风建设和引导,维护国家社科基金的纯洁和尊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存在下列的情况会被终止:1. 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2. 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3. 第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修改后重新鉴定,仍未能通过。4. 剽窃他人成果。5. 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6. 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7. 严重违反财务制度,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8.最终成果存在较多引文和注释不规范的问题。9.因长期拖延、多次催促仍未申请结项或未提交修改稿的项目。10.理论或方法明显不当。

国家社科基金公示后为什么被取消

2. 国家社科基金会评后就公示了吗?

法律分析:
是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以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基金总量不断增加,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学科设置和项目设置不断拓展,项目管理制度日益完善,推出了一大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培养了一大批功底扎实、锐意进取的学科带头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导向性、权威性和示范性作用越来越明显。

法律依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是用于资助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 项目预算经责任单位、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应当按要求调整后重新上报。
第十九条 项目研究成果首次鉴定的费用由全国社科规划办另行支付。首次鉴定未通过并组织第二次鉴定的,鉴定费从项目预留资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