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吗

2024-05-06 20:28

1. 法律有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吗

有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吗
一、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
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二、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
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用人单位应当按其缴费基数1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
现行我国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般以本人工资确定,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但因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缴存基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例如现行深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总额,其缴费基数上限为15654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131元。
三、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
国务院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四、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不缴或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的处理
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应当认真履行缴费义务,不缴纳或欠缴医疗保险费时,职工个人帐户资金停止计入。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可以继续使用。

法律有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吗

2. 医疗和保险赔付的法律问题

首先回答问题不属意外医疗,意外的解释是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才属于意外责任,结合上述定义它不属于意外伤害。
①你的问题原来就属于疾病
②后期扩大的责任是小医院的责任,属于一个小的医疗事故,
③理赔找第一个给你看病的医院,这就好比我刚买个电脑去修,本来就排线的问题,你后来把屏幕都给我修坏了,
分清责任就明白了

3. 法律与医疗保险问题

一、主体:(一)从医疗保险责任分,国家、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经办机构、用人单位、投保者及其家庭。(二)从保险业务分,1、保险人2.投保人3.被保险人4.受益人5.管理人6.监督人二、客体:医疗保险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资金、物、服务行为。三、内容:医疗保险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在我国,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包括国家、机构和组织以及公民。法律关系客体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任何外在的客体,一旦它承载某种利益价值,就可能成为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建立的目的,总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获取某种利益,或分配、转移某种利益(有关的内容,参见本章第二节“法的价值”)。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法律与医疗保险问题

4.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法律法规

1998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1999年发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发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发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

此外各地还有一些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法律法规。

5. 中国法律明文规定第几条,新生儿可以报医疗保险

刚出生的孩子容易得黄疸等病症,一旦患上此类疾病,父母就要投入较高的医疗费用。但是如果新生儿投保了医疗保险,这一部分的费用可以大大降低。新生儿的医疗保险应该怎么买呢?

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

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的,从参保之日起享受 医疗保险待遇。

2周岁以内的婴幼儿,可不提供相片,但在其满2周岁时,应补提供相片并更换医保卡,换卡的费用由个人支付。

关于宝宝照片,可以自己给宝宝照相后,用ps把背景改为深红色后拿来到店里冲洗。也可让店里改背景不过要加钱。

关于医保报销标准备可参考:《XX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新生儿办理报销手续时请提供:

1、XX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2、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病历资料、费用单据、清单(盖医院公章或收费章);

3、住院长、短医嘱单及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4、新生儿本人农业银行帐号;或提供父母的农业银行帐号,但必须同时提供户口薄(父母需与新生儿在同一本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保了医疗保险的新生儿,不管是普通门诊、大病门诊还是住院,都可以报销。具体的报销比例见下:

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就是大病门诊: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住院: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以三级医院为例,标准500元以上的话,基金支付比例为80%。

中国法律明文规定第几条,新生儿可以报医疗保险

6. 哪条法律规定医疗保险报销之后不能重复报销

你得先知道医疗保险的原则是对损失进行补偿,减小损失而不是通过事故去获利。如果获利这对其他投保者是不公平的。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相关条款都能说明,可以去了解了解。

7. 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行政职能的法律依据

郑州市惠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六条  “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4、《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5、《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三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6、《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7、《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承办失业保险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8、《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四条  “市、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具体承办基本养老保险事务。”
9、《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三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生育保险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生育保险业务。”

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行政职能的法律依据

8. 关于劳动和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