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带来的问题

2024-05-13 22:44

1. 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带来的问题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②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③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问题解答1、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问题出现的原因有哪些?造成部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拖欠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经济困难,拖欠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削弱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基金调剂力度不强;保险覆盖范围窄,大量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还没有参加统筹,养老保险社会互济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基金征缴尚未实现法制化,收缴率不高;养老金发放社会化程度低,部分地区仍然实行基金差额缴拨和委托企业发放的办法;养老保险管理基础薄弱,管理手段落后等等。要从根本上解决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问题,必须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尽快摆脱困境;同时,也要加大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养老保险体系。2、为什么要对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实行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使他们老有所养,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企业离退休人员曾经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过重大贡献,在他们退出劳动岗位后,他们的贡献应该得到国家和社会的承认,他们的基本生活应该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因此,凡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机构有义务通过社会统筹基金,确保其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目前还没有参加统筹的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困难的,当地政府也有责任帮助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力保按时足额发放;对于长期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在采取措施加大催缴、清欠力度的同时,其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应按时足额发放,各地不得自行采取减发措施。3、为什么要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险以市、县级统筹为主,统筹范围小、层次低,基金管理分散,调剂力度小,抗风险能力弱,难以保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此,国务院决定,从1998年开始,各省区市实行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重点是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机制。到2000年,要基本实现省级范围内统一缴费比例,统一管理和调度使用基本养老金。4、为什么要将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深化,行业统筹自成体系的管理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基金只能在本行业之间调剂,难以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共担;各行业之间,行业与地方之间统筹项目、待遇标准不同,造成同一地区同类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有高有低,引起互相攀比;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原来负责行业统筹的部门,有的调整或合并,难以承担行业统筹任务。因此,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势在必行。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增强养老保险基金保障功能和建立有效调剂机制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全国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实行省级统筹的重要保证。5、为什么要严格控制企业职工提前退休?这里所说的提前退休,是指目前一些地方和企业违反国家政策,为职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错误行为。主要表现为:有的企业从局部利益出发,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诱迫职工提前退休;有些职工本人利用假病残证明或更改年龄等手段办理提前退休。这种做法蔓延的结果,一是使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增加,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数相应减少,加重了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影响了符合条件的正常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使一批未到年龄、有技术、有经验的职工提前退出工作岗位,不仅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而且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受到了侵害;三是大量提前退休人员二次就业,对劳动力市场形成了冲击,扰乱了劳动力市场发展的正常秩序。因此,提前退休的做法必须坚决予以禁止。6、企业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有依法参与和行使监督的权利。企业有权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要求社会保险机构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养老保险金。职工有权随时查询本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情况,有权在退休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费,职工认为其养老保险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举报,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7、企业和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应依法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的标准缴费后,应为参保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用于记录缴费,并作为计算基本养老金的依据。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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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带来的问题

2. 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

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以全国范围内统一制度规定、统一调度使用基金、统一经办管理、统一信息系统为主线,实现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在经济快速发展、中央政策明确、各地在省级统筹方面积累大量经验的基础上,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技术统一、基金运转统一)具有可行性。根据经济学家预测,未来20年我国经济仍然处在快速增长的黄金发展时期,也是乡村城镇化、农业工业化、农民市民化发展的历史时期,各类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和参保意识会不断提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和缴费水平也会有较大增加。因此,即便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的背景下,制度内的缴费能力也会不断增强,为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提供保障。同时,中央多次明确要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以及若干省份已经取得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丰富经验,应当有信心、有能力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尽管在全国统筹方面具备了一定条件,但应当充分估计到此项工作的难度。回顾历史,1992年就开始探索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但直到2009年底,才基本建立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制度框架。说明制度推进之慢,面临困难之多。经济原因应当是地区发展极不平衡,管理原因应当是财政分灶吃饭体制。一些落后地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大的地区,在推进统筹层次提高方面的进展要快一些;一些发达地区、中央财政没有转移支付的地区,在推进统筹层次提高方面的进展要慢一些。在省级统筹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会遇到较大困难,应当不断巩固省级统筹成果,稳步推进全国统筹。目前,中央政府还没有给出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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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过低

养老基金的筹资范围窄就我国人口结构而言,我国已经迈入了老龄化社会,为了能够使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当务之急是如何筹集到更多的养老资金。尽管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文件中确定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求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养老保障体系,但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筹资面依然狭窄,主要来源是国家预算和企业营业外列支的生产性收益。并且,国家并不鼓励人民多存养老金,而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国则鼓励多存养老金,为国家财政减轻负担。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的加重,如果不采取措施,我国财政负担会越来越重。行政管理体制与养老金制度不相匹配首先,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主要原因是我国对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模式是属地化管理,即市(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由地方政府管理,所以市(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必然成为地方政府利益的首选目标。省级政府的统筹目标是综合平衡全省各市(县)、各行业部门之间的利益,所以便出现了省级养老保险机构与市(县)级养老保险机构利益的冲突,使得省级统筹难,全国统筹难,全国高度统筹更是难上加难。2011年7月1日,国务院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目标是覆盖全国60%的地区,至2012年的时候覆盖全国。很明显,在“量”上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将是完美的蜕变,但经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种分级行政管理体制使得省级统筹、全国统筹难以实现“质”的飞跃。其次,由于征收、支出、管理全部由社保部门负责,造成了行政工作人员的浪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制定、费用收缴、投资运作、监管查处都是由社保部门负责。社保局通过单独组织一批专业人士对企业进行财务核算、监控企业员工工资,通过专业征管软件对各个企业进行调查、稽核、收缴。这一过程造成了社保基金的额外支出,甚至有些地方的社保基金40%以上被当作行政费用浪费掉了。与我国相比较,在智利、新加坡、美国等国家对养老金的征收都是由税务部门操作,独立的政府或者私营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投资,最后统一由社保部门负责养老保险金的支出及政策标准的制定。双轨制的存在造成了不公平的现象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制度在设计与运行上大相径庭,出现了双轨制现象。20世纪90年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初步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即当代人养老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社会统筹即代际转移支付,另一部分由当代人工资的一定百分比部分储蓄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仍保持着现收现付制模式,即用年轻在职一代人的收入来支付当代退休人员的养老费用(代际转移)。由于制度的不统一,双轨制也造成了在城镇企事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两部分人员在参保义务及待遇水平不平衡,引发了社会矛盾。更有专家表示,社会保险的双轨制是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因素。养老保险基金违规挪用现象严重企业缴纳的20%的养老金纳入社会统筹账户中,而养老基金的征收、支出、管理监督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这不免会出现“左手监管右手”的现象。统筹账户中的社会养老基金在被使用时,各省各市没有任何的披露,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不会汇报基金的投资用途、投资回报率,造成了基金违规挪用现象愈演愈烈,进而将影响扩散到全国。这种缺乏制约与监管的管理体制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最终可能成为沉没成本,得不到任何投资回报。我国人口基数很大,在老龄化社会来临的情况下,这种违规挪用保险基金的行为会给国家财政带来沉重的打击。养老金的收益性较低从辽宁省做实个人账户的实践结果来看,我国养老金投资于银行协议借款和国债的投资回报率低于2.5%,远远低于我国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养老基金的低收益难以支撑我国老龄人口的正常生活。以美国为例,美国养老基金与资本市场对接,养老金成为美国资本市场上三大主要机构投资者之一。美国逐渐科学地协调养老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运用投资组合,分散风险,在风险一定(尽量低风险)的情况下,实现养老基金投资高收益。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的养老金投资收益均在10%以上(扣除通胀因素后)。在中国对养老基金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应借鉴美国的养老保险体制,以部分积累制为根本,实现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模式。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该法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十二五”规划,基本养老保险有望在五年内实现全国统筹。在我国养老金体制实现由市(县)统筹到省级统筹,最终达到全国统筹的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以上种种问题,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必然会形成一种趋势,因此我们应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回答委员询问时表示,现在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至50%。他透露,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有关文件近期将印发,并将进一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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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过低

4. 简述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必要性

早在2010年出台的《社会保险法》就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如今7年过去了,养老保险金全国统筹将迎来重大进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随后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正加快研究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准备明年先迈出第一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这意味着养老金全国统筹不再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而将进入具体落实和推行阶段。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此次提出的全国统筹方案只是施行“中央调剂”这样的过渡性政策,还不能真正实现全国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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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

在社保领域,主要是指包括社保缴费标准、养老金计发办法、社保基金使用等内容在内的整个养老保险制度在一定范围内的统一设计和统一管理。统筹层次越高,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越强。目前,我国主要在做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远期目标才是全国统筹。至于其他四险差得更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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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

6. 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

据报道,“十一五”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保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据了解,与“十一五”规划相比,正在制定的“十二五”规划中“社会保障”部分着墨甚多,要求明显细化、充实。这与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限紧密相扣。日前,记者为此专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所所长何平。他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将从大规模的制度建设阶段,转入扎实推进制度精细化、做实显效的新阶段。同时,社会保障发展所面临的攻坚性难题也愈加凸显。硬要求与硬指标“从制度全覆盖的角度来看,‘十一五’期间大规模的制度建设,大幅度弥补了原有的制度空白”,何平说,现在还剩下一个空白点———城镇非就业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障。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40多个城市开始探索实行城镇非就业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只是中央层面还没有统一出台文件。“‘十二五’期间只需再补上这一个制度安排,因此在制度建设上压力已经不大了”,何平说。据了解,“一卡通”是“十二五”期间提升社保经办机构管理服务能力的指标性要求。人保部部长尹蔚民公开表示,将重点大力推进标准统一、功能兼容的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在2010年底预计发卡1亿张的基础上,争取“十二五”期末全国发卡8亿张,并争取早日实现“一卡通”。“‘十二五’期间,‘一卡通’是个硬指标”。何平说,社会保险卡按规划到“十二五”末,8亿参保人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保信息都将统一在这张社保卡内。在有条件的城市,社保卡还将成为“市民卡”,以实现更为广泛的电子结算功能。地方分割亟待打破“一卡通”的“通”,是指各项社会保险信息“通”用一张卡,方便参保者随时随地查询自己的权益记录,方便、快捷地享受社会保障服务。另一方面,这个“通”也还远远不是“通天下”的“通”,而是“本地通”的“通”——跨省市的社保“通”仍面临统筹层次低的老大难问题。医疗保险目前多数地方实行的还是地市级统筹,省级统筹的目标看似相当遥远。目前跨省市的医保“漫游”多以“城市间协议”的方式“批量处理”。省级统筹最大阻力来自于地方利益的平衡,涉及到上下级政府财政“受益受损”的利益博弈。因此,跨省市、跨地区的医保“漫游”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制度问题、利益问题。但是,随着“十二五”期间人才流动的进一步活跃,更多独生子女异地就业后父母异地养老看病的情况也将增加,医保不能异地漫游的现实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地摆在各级决策者面前。社保五大难题待解何平表示,对照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十二五”、“十三五”期间社会保障发展前路依然艰巨,至少有五大难题需要攻克,而且每一个都是“硬骨头”。首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做实。在我国统账结合制度确立后,个人账户的资金被用于支付当期养老金,由此形成规模巨大的“空账”。一旦“现收现付”模式出现拐点,空账将极大威胁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信力。其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08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五省市开始试点。牵涉3000万“事业人”的养老改革由此启动。这一改革由于牵涉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等多项大部头制度变动,且改革对象涉及中国大多数“专业技能人才”,因此改革阻力和难度甚大,相关制度设计仍需磨合、完善。其三,以农民工、灵活就业群体为代表的特殊群体。其四,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回报率偏低。一些地方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回报率不足2%,老百姓的养命钱如何保值增值,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办法。其五,有效缩小城乡保障差距。“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保障差距,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才能有效缩小。”何平说,一般来说在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农民占15%-20%的情况下,才能够承担得起对农村的大幅度补贴,以填平城乡保障水平的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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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是

在社保领域,主要是指包括社保缴费标准、养老金计发办法、社保基金使用等内容在内的整个养老保险制度在一定范围内的统一设计和统一管理。统筹层次越高,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越强。目前,我国主要在做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远期目标才是全国统筹。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扩展资料: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它的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行,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而不得违背。
互济性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统一使用、支付,使企业职工得到生活保障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社会性体现在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由国家宏观调控、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企业年金,它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企业为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而自愿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一种企业行为,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亏损企业可以不投保。实行企业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劳动岗位的职工在领取基本养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发展企业生产。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
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 包下来" 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
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它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为退休金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商业性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
这样,尽管被保险人在退休之后收入下降,但由于有养老金的帮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业养老保险,如无特殊条款规定,则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时间间隔相等、保险费的金额相等、整个缴费期间内的利率不变且计息频率与付款频率相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是

8. 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是

在社保领域,主要是指包括社保缴费标准、养老金计发办法、社保基金使用等内容在内的整个养老保险制度在一定范围内的统一设计和统一管理。统筹层次越高,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越强。目前,我国主要在做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远期目标才是全国统筹。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扩展资料: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它的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行,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而不得违背。
互济性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统一使用、支付,使企业职工得到生活保障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社会性体现在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由国家宏观调控、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企业年金,它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企业为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而自愿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一种企业行为,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亏损企业可以不投保。实行企业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劳动岗位的职工在领取基本养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发展企业生产。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
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 包下来" 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
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它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为退休金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商业性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
这样,尽管被保险人在退休之后收入下降,但由于有养老金的帮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业养老保险,如无特殊条款规定,则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时间间隔相等、保险费的金额相等、整个缴费期间内的利率不变且计息频率与付款频率相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