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油期货的交易规则

2024-05-03 04:04

1. 豆油期货的交易规则

(一)保证金制度豆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交易所保证金实行分级管理,随着期货合约交割期的临近和持仓量的增加,交易所将逐步提高交易保证金。当豆油合约出现连续涨(跌)停板时,交易所将适当提高交易保证金。 1、豆油合约临近交割期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交易时间段  交易保证金(元/手)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1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六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15%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2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六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25%  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30%  2、豆油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N)  交易保证金(元/手)  N ≤40万  手合约价值的5%  40万手  按上述文字描述规则  50万手  按上述文字描述规则  60万手  按上述文字描述规则  3、当豆油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记为第N个交易日)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按合约价值的6%收取(原交易保证金比例高于6%的,按原比例收取)。若第N+1个交易日出现与第N个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第N+1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该豆油合约交易保证金按合约价值的7%收取(原交易保证金比例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若某期货合约在某交易日未出现与上一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该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恢复到正常水平。(二)涨跌停板制度交易所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制定各期货合约的每日最大价格波动幅度。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豆油合约交割月份以前的月份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交割月份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新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一般月份涨跌停板幅度的两倍,如合约有成交,则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一般月份的涨跌停板幅度;如合约无成交,则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当某合约第N+2个交易日出现与第N+1个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在第N+2个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强制减仓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三)限仓制度交易所实行限仓制度。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当豆油一般月份合约单边持仓大于10万手时,经纪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20%,非经纪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10%,客户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5%。当豆油一般月份合约单边持仓小于等于10万手时,经纪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为20,000手,非经纪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为10,000手,客户该合约持仓限额为5,000手。豆油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和进入交割月期间,其持仓限额为:单位:手交易时间段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客户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 8,000 4,000 2,000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起 4,000 2,000 1,000交割月份 2,000 1,000 500套期保值头寸实行审批制,其持仓不受限制。

豆油期货的交易规则

2. 豆油期货的现货价格

下图是2008年2月到2013年2月的豆粕、大豆、豆油现货价格图表(单位:元/吨)。可以看到三者价格处于2009年到2013年之间4年的偏低水平。下图是2012年1月到2013年2月豆粕、大豆、豆油的现货价格图表。三者在11月下旬反弹后,2013年开始略有回落。下面两个图表是2012年6月至2012年12月可替代产品菜籽油的价格图表(单位:元/吨)和2007年12月至2013年2月花生油的价格图表(单位:元/公斤)。可以看到花生油的价格从2012年9月开始不断上升。但菜籽油的价格在2012年9月中旬达到高点后回落,2012年12月企稳反弹,价格在每吨10730元。

3. 豆油期货交易规则有哪些

你好, 豆油期货是商品期货其中一个品种,交易规则同商品期货的规则。

豆油期货合约如下:

豆油期货交易规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