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聚利赎回是什么意思

2024-05-05 02:32

1. 广发基金聚利赎回是什么意思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是广发基金发行的一个债券型的基金理财产品。
申请者将手中持有的基金单位按公布的价格卖出并收回现金,习惯上称之为基金赎回。
基金的赎回,就是卖出。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卖出方法同一般股票。开放式基金是以您手上持有基金的全部或一部分,申请卖给基金公司,赎回您的价金。赎回所得金额,是卖出基金的单位数,乘以卖出当日净值,再减去赎回费用。

广发基金聚利赎回是什么意思

2. 什么是广发聚利债券基金,该怎么删除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2712)
  晨星评级(三年):--
  申购状态:--赎回状态:--
  基金简称广发聚利债券基金
  基金全称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封闭期三年)(LOF)
  投资目标分类债券型
  存续期限不定期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
  基金经理代宇[简历|报告]信息披露人段西军
  发行方式网上、网下发行协调人
  基金总份额335,745,622份流通份额335,745,622份
  认购金额(m)
  场外认购费率
  m<100万元0.6%
  100万元≤m<200万元0.4%
  200万元≤m<500万元0.2%
  m≥500万元1000元/笔
  场内认购费率由场内会员单位比照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元0.8%
  100万元≤m<200万元0.5%
  200万元≤m<500万元0.3%
  m≥500万元1000元/笔
  赎回期限(N)场外赎回费率
  N<1年0.1%
  1年≤N<2年0.05%
  N≥2年0
  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1%。
  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和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但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股票增发和要约收购类股票投资,还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进行股票配售及派发所形成的股票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封闭期内,
  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
  (2)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上述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人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的分配方式,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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