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2024-05-16 14:17

1.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4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组织实施七个方面共提出了24条措施。其中,《重点任务》提出,将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上,《重点任务》提出,将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在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上,《重点任务》提出,将支持福州、成都、西安等都市圈编制实施发展规划,支持其他有条件中心城市在省级政府指导下牵头编制都市圈发展规划。同时,要建设轨道上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加快规划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支持其他有条件城市群合理规划建设城际轨道交通。
 

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上,《重点任务》提出,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上,《重点任务》提出,将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财政性资金统筹支持力度,有序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健全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协调引导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承担相关建设任务,吸引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中长期信贷资金积极投入,利用现有国外优惠贷款渠道予以投入。
 

此外,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上,《重点任务》还提出,将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新开工改造5.3万个,有条件的可同步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在城市群、都市圈和大城市等经济发展优势地区,探索老旧厂区和大型老旧街区改造。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2.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19日说,我国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赵辰昕在当日召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城镇化领域改革红利和政策效应加快显现。  
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明显。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向未落户常住人口发放1亿多张居住证,含金量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覆盖全部城镇常住人口,农业转移人口享有更多更好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和技能培训等服务,90%左右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城镇化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城市群成为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网络逐步完善,普通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基本覆盖20万人口以上城市,高铁基本覆盖100万人口以上城市。城市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增强,培育新设一批中小城市,特大镇设市模式取得突破。  
三是城市建设质量不断提升。2020年1至11月,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206.9万套;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7万个,惠及居民700多万户。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6%,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到87%。城市管理不断完善,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推行,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数字化管理平台。  
四是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顶层设计基本确立。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不断拓宽,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交易制度等重大改革有序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快接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水平全面提升,99.61%的行政村通硬化路,超过98%的行政村通光纤和4G网络。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比稳步降至2.56。

3.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 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19日说,我国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赵辰昕在当日召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城镇化领域改革红利和政策效应加快显现。
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明显。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向未落户常住人口发放1亿多张居住证,含金量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覆盖全部城镇常住人口,农业转移人口享有更多更好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和技能培训等服务,90%左右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城镇化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城市群成为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网络逐步完善,普通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基本覆盖20万人口以上城市,高铁基本覆盖100万人口以上城市。城市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增强,培育新设一批中小城市,特大镇设市模式取得突破。
三是城市建设质量不断提升。2020年1至11月,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206.9万套;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7万个,惠及居民700多万户。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6%,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到87%。城市管理不断完善,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推行,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数字化管理平台。
四是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顶层设计基本确立。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不断拓宽,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交易制度等重大改革有序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快接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水平全面提升,99.61%的行政村通硬化路,超过98%的行政村通光纤和4G网络。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比稳步降至2.56。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 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

4. 我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19日说,我国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赵辰昕在当日召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城镇化领域改革红利和政策效应加快显现。  
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明显。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向未落户常住人口发放1亿多张居住证,含金量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覆盖全部城镇常住人口,农业转移人口享有更多更好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和技能培训等服务,90%左右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城镇化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城市群成为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网络逐步完善,普通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基本覆盖20万人口以上城市,高铁基本覆盖100万人口以上城市。城市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增强,培育新设一批中小城市,特大镇设市模式取得突破。  
三是城市建设质量不断提升。2020年1至11月,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206.9万套;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7万个,惠及居民700多万户。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6%,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到87%。城市管理不断完善,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推行,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数字化管理平台。  
四是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顶层设计基本确立。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不断拓宽,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交易制度等重大改革有序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快接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水平全面提升,99.61%的行政村通硬化路,超过98%的行政村通光纤和4G网络。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比稳步降至2.56。

5. 我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

原标题:我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 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19日说,我国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赵辰昕在当日召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城镇化领域改革红利和政策效应加快显现。
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明显。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向未落户常住人口发放1亿多张居住证,含金量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覆盖全部城镇常住人口,农业转移人口享有更多更好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和技能培训等服务,90%左右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城镇化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城市群成为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网络逐步完善,普通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基本覆盖20万人口以上城市,高铁基本覆盖100万人口以上城市。城市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增强,培育新设一批中小城市,特大镇设市模式取得突破。
三是城市建设质量不断提升。2020年1至11月,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206.9万套;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7万个,惠及居民700多万户。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6%,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到87%。城市管理不断完善,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推行,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数字化管理平台。
四是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顶层设计基本确立。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不断拓宽,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交易制度等重大改革有序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快接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水平全面提升,99.61%的行政村通硬化路,超过98%的行政村通光纤和4G网络。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比稳步降至2.56。

我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

6. 我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19日说,我国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赵辰昕在当日召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城镇化领域改革红利和政策效应加快显现。  
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明显。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向未落户常住人口发放1亿多张居住证,含金量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覆盖全部城镇常住人口,农业转移人口享有更多更好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和技能培训等服务,90%左右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城镇化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城市群成为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网络逐步完善,普通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基本覆盖20万人口以上城市,高铁基本覆盖100万人口以上城市。城市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增强,培育新设一批中小城市,特大镇设市模式取得突破。  
三是城市建设质量不断提升。2020年1至11月,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206.9万套;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7万个,惠及居民700多万户。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6%,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到87%。城市管理不断完善,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推行,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数字化管理平台。  
四是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顶层设计基本确立。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不断拓宽,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交易制度等重大改革有序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快接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水平全面提升,99.61%的行政村通硬化路,超过98%的行政村通光纤和4G网络。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比稳步降至2.56。

7.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 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创造流动机会、畅通流动渠道、扩展发展空间、兜牢社会底线作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意见》指出,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是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意见》的制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
《意见》表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引导个人发展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进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长治久安。
备受关注的是,《意见》明确,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稳妥有序探索推进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提升就医费用报销便利程度。进一步发挥城镇化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作用,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镇倾斜。
(据新华社、央视)
对于社会性流动怎么看、如何促进?《意见》牵头起草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社会性流动实现历史性转变,仍存体制机制障碍
记者:我国社会性流动的现状如何?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持续深化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改革,推进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户籍等制度深层次变革,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社会性流动实现从计划到市场、从单一到多元的历史性转变。主要表现在:
一是城乡流动有渠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释放出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城镇化推开、就业市场打开和社会管理松绑,逐步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分割,让农民外出务工成为可能,城乡间流动规模不断扩大。
二是区域流动有自由。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鼓励一部分地区和群体先富起来,劳动者流动的容量扩大、空间拓展,在价格等市场机制引导下,要素加速向劳动生产率高的地区集聚。
三是技能提升有通道。国家全面普及义务教育,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入学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大幅提升,特别是高考制度的恢复,打开了劳动者通过个人奋斗实现个人价值和职业发展的关键窗口。
四是职业转换有路径。国家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逐步打破“统包统分”就业体制,实现了用人单位自主用人和劳动者自主择业,就业单位更加多样,就业方式日益多元。
五是脱贫解困有机会。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体系持续发力,收入分配制度全方位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突出效率又兼顾公平,困难群众流动动力和机会得以保障和增强。
同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由于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这与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因此,稳妥促进劳动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持续研究、逐步破解。
首次构建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政策体系框架
记者:请简要介绍《意见》主要政策内容?
答:《意见》共六部分16条政策措施,首次构建了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政策体系框架。
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社会性流动基础。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创造更充分、更高质量流动机会的基础。《意见》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流动机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流动均衡、推进创新创业创造激发流动动力等三方面举措,努力保障流动机会数量增多、质量提高、更加均衡,推动社会性流动顺畅有序。
二是畅通有序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畅通流动渠道是形成社会性流动机会平等的基石。《意见》聚焦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户籍、单位等关键问题,提出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以用人制度改革促进单位流动、以档案服务改革畅通职业转换等三方面举措,畅通人员在不同区域、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的流动渠道。
三是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展社会性流动空间。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积极正向的激励机制,是促进社会性流动的催化剂。《意见》聚焦技术技能人才和基层一线人员的发展,提出拓宽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基层一线奖励激励力度等三方面举措,引导劳动者爱岗敬业、努力奋斗,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鼓励劳动的良好氛围,让劳动力、人才在本职工作上能够得到认同,获得发展。
四是健全兜底保障机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强化兜底保障,是防止社会性流动弱化的底线,也是政府政策的重要发力点。《意见》从推进精准扶贫促进贫困群体向上流动、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保障起点公平、推进公平就业保障困难人员发展机会、强化社会救助提高困难群众流动能力等四个方面,促进贫困人口、失业人员、困难群体等实现社会上升,使更多人拥有社会性流动的通道。
此外,《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紧扣人民群众现实需求,结合实际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强化法治保障,健全社会性流动领域法律法规,清理妨碍社会性流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开展多渠道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的舆论环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集聚强大动力。
(新华社)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 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8. 300万到500万人口大城市全面放宽落户条件

据发改委官方网站消息,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通知规定,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 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通知提出,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鼓励各地区逐步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2019 年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20 条底线”要求,在随迁子女较多城市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全面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线上结算率,推进远程医疗和社区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指导各地区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扩面提质。持续深化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扩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范围。合理发展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充分考虑婴幼儿随迁子女的照护服务需求。打通各地区各部门数据壁垒,提高公共服务供给便利性。城市政府要向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但未落户的农村贫困人口,优先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公共服务,并加大与农村贫困人口较多地区的劳务对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