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标的内容是什么?

2024-05-05 13:04

1. 物业管理招标的内容是什么?

物业管理招标的内容 
  (一)早期介入和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招标内容 
  早期介入阶段主要是指物业开发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阶段,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是指从入住到业主大会聘请物业管理企业承担日常管理前的阶段。在早期介入和前期物业管理阶段,要求提供相应物业管理服务的主要招标内容有: 
  (1)对投标物业的规划设计提供专业的合理化建议; 
  (2)对投标物业设施配备的合理性及建筑材料选用提供专业意见; 
  (3)对投标物业的建筑设计、施工是否符合后期物业管理的需要提供专业意见并对现场进行必要监督; 
  (4)提出投标物业的其他管理建议; 
  (5)参与物业的竣工验收,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6)设计物业管理模式,制订员工培训计划; 
  (7)对经营性物业进行经营策划,制订租赁策略方案和宣传推广方案; 
  (8)建立服务系统和服务网络,制订物业管理方案; 
  (9)办理移交接管,对业主入住、装修实施管理和服务。 
  (二)常规物业管理招标内容 
  常规物业管理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的主要内容有: 
  (1)项目机构的建立与日常运作机制的建立,包括机构设置、岗位安排、管理制度等; 
  (2)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 
  (3)环境与公共秩序的管理,包括清洁卫生、环境绿化养护、停车场及安全防范等; 
  (4)客户管理、客户服务和便民措施; 
  (5)精神文明建设; 
  (6)物业的租赁经营; 
  (7)财务管理,包括对物业服务费和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三)物业管理招标中管理方式的确定 
  物业管理项目的承接有全方位服务型管理、顾问服务型管理和合资合作等三种方式。 
  (1)所谓全方位服务型管理方式,是指招标人聘请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对招标物业进行全方位的常规物业管理服务,由物业管理企业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和运作,招标人只负责对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综合测评。 
  (2)所谓顾问服务型管理方式,是指由物业管理企业派驻相应的管理小组,对招标人的前期物业管理或全方位的常规物业管理进行顾问指导服务,日常运作完全由招标人(或原有的管理方)自行负责。顾问服务管理方式实际上是咨询服务的一种延伸。 
  (3)所谓合资合作方式,是指招标投标双方就招标物业的常规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等内容采取合资合作的方式,一般适用于大型的综合性物业、经营型物业或招标人有下属物业管理企业的情况。 
  物业管理方式一般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项目所采取的方式,招标人也可以要求投标人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一种方式。 
  如在北京市某综合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招标活动中,项目的建筑面积为94000m2,招标内容为前期物业管理和全方位常规物业管理两项,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在管理方式的确定上,招标人提出了上述三种方式,要求投标人依据招标物业的现状和投标人自身的经验、优势,选择最适合招标物业的管理方式,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方案。

物业管理招标的内容是什么?

2. 物业招投标管理办法

选聘物业公司不一定要招投标。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国家提倡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一、物业管家的岗位职责是:1、负责客户报事、报修登记、派单、回访工作;2、协助物业费收缴工作;3、办理业主入伙及装修手续;4、办理客服前台各种业主事宜和手续;5、负责文件存档及钥匙管理;6、协助项目开展社区活动,提高业主满意度;7、协助项目达成收缴率、满意度指标。二、物业管家的招聘条件是:1、中专及以上学历;2、有一定的客户服务知识和能力;3、计算机操作熟练;4、沟通及表达能力好,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三、物业管家应具备的工作技能1、物业专业技能:离开了物业管理谈“物业管家”,尤如纸上谈兵;因此作为“物业管家”首先要具备物业管理相关的专来技能,只有基础的物业管理服务坚实了,“物业管家”服务的延伸与拓展才有了基础与平台。前期的销售配合、交楼时的礼宾与交楼服务、装修期间的监管服务和入住后的系列服务,都需要有良好的技能基础。物业管家应熟悉国家和当地的物管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有一定土建工程知识和装修管理知识。2、家政服务技能:解决衣食住行问题,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事,与之相适应的家政服务正源于此项需求。提供高品质家政服务也是“物业管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物业管家”应具备全面的家政知识,具备提供房间布置、装修、美学、插花、烹饪饮食、家具保养、衣服熨洗、婴儿看护、医疗常识及医疗护理等各项家政服务的技能。3、基础商务服务技能:“物业管家”服务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涉及商务的内容也开始不断增加,客人的委托代办系列服务中,有许多涉及商务的内容。因此随着“物业管家”的推进,商务服务技能也是管家应当具备的技能。法律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3. 物业招标公告在哪里发布

法律分析:由国家招标公告平台进行公布,具体可以查看官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物业招标公告在哪里发布

4. 物业公司成立多久能招标

新公司只要按照要求注册好后,理论上就可以参加招投标了。不过具体哪些标可以投,哪些不可以,需要看招标文件。
 有些项目的招标文件内会有业绩要求,比如:资质、经验、以往项目等。如果不达标,就不能投标,就算投了也会被废标。
 但目前在国内很多项目都不允许设立过高的资格要求,一些小项目或者政府采购项目,很少会在招标文件中以业绩作为资格要求,就算有要求,门槛也极低。这样的项目,新注册的公司可以尝试抢一抢的。所以只要你获取标讯的速度足够快,产品存在优势,报价合理,还是有中标希望的。
  不过也可以先搞几个冲一下业绩,过个两年把公司资质养起来以后在去进军招投标市场,这样子最好了。【摘要】
物业公司成立多久能招标【提问】
新公司只要按照要求注册好后,理论上就可以参加招投标了。不过具体哪些标可以投,哪些不可以,需要看招标文件。
 有些项目的招标文件内会有业绩要求,比如:资质、经验、以往项目等。如果不达标,就不能投标,就算投了也会被废标。
 但目前在国内很多项目都不允许设立过高的资格要求,一些小项目或者政府采购项目,很少会在招标文件中以业绩作为资格要求,就算有要求,门槛也极低。这样的项目,新注册的公司可以尝试抢一抢的。所以只要你获取标讯的速度足够快,产品存在优势,报价合理,还是有中标希望的。
  不过也可以先搞几个冲一下业绩,过个两年把公司资质养起来以后在去进军招投标市场,这样子最好了。【回答】

5. 物业招标公告在哪里发布

由国家招标公告平台进行公布,具体可以查看官网。
一、招标程序和时间
如果项目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一般有资格预审时为40天左右,无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时为30天左右。公开招标项目需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要求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一般要求在公告发布时间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二、增城夏街村旧改补偿方案
各地拆迁计划可到当地政府官网公告进行查询。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在网上买到假货可以投诉解决吗
网上买到假货可以按以下处理:
1、联系商家:及时联系商家说明情况,请求处理,退换或赔付;
2、向电商平台举报侵权商品商家;
3、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
起诉网络交易平台,或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交易平台所作出的决定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建议向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可把商家和一起投诉,投诉商家是因为其卖假货,投诉平台是因为其监管不力。
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网购商品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网购买到假货的在法律的保护之内,可以通过有效渠道进行维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八条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物业招标公告在哪里发布

6.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早在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初期就被引入房地产的开发建设之中,且已收到良好的效果,现今,许多房地产开发商越来越重视与物业管理企业间的前期合作,也为日后物业的售后服务与长效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然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又有什么办法呢?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和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国家提倡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具备投标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物业建设单位。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格等要求。
第八条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上发布免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前款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 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招标活动的,也可以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
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对招标人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及招标项目简介,包括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基本情况、物业管理用房的配备情况等;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
(三)对投标人及投标书的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书的格式、主要内容等;
(四)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五)招标活动方案,包括招标组织机构、开标时间及地点等;
(六)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
(七)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二)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
(三)招标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二条 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格文件、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经资格预审后,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公开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十五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招标人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的投标申请人踏勘物业项目现场,并提供隐蔽工程图纸等详细资料。对投标申请人提出的疑问应当予以澄清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十七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十八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
第十九条 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时限完成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
(一)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30日完成;
(二)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三)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第三章 投 标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5-1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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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没有标明物业招投标服务年限如何确定?

招标文件没有标明物业招标的服务年限,而服务年限又影响投标人的投标决策和投标报价。
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要求其明确招标服务年限。


没有标明物业招投标服务年限如何确定?

8.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和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国家提倡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第四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具备投标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