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证明怎么开

2024-05-06 20:44

1. 免税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免税证明不是公司自已开具的,而应该是税务局开的。个体户免税的话无需开免税证明的,符合国家免税就享受免税,税务局无权干涉,也不会打证明的,因为没有打免税证明的规定,只有打纳税证明的规定。如果是经审批减免税的,拿上批文就可以了。凡是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个体工商户,在缴纳个税时,应先到登记证所属的区地税局征收大厅报到,税务大厅会分配到下属地税所,并安排专门的税务专员帮忙办理。
法律依据:《税收减免管理办法》 第六条: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是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免税证明怎么开

2. 免税证明怎么开

一般都是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需要开免税证明,个体户是不需要开免税证明的,个体户符合国家免税要求就可以享受免税,税务局无权干涉,也不会打证明,因为没有打免税证明的规定,只有打纳税证明的规定。免税指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政策,给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一种鼓励或特殊照顾。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 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我国幅员广阔,经济情况千差万别。可能因为国家经济政策的要求,需要对某些行业、企业或产品的发展给予一定的支持和鼓励; 可能因为某些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发生意外损失,需要给予特殊照顾; 也可能因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较大变化,而税法规定的税率一时又不宜于调整,需要给予特殊照顾,等等,这就需要采取减税免税措施把税法的统一性和必需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对待征税中的各种特殊情况。开免税证明需要带什么:1.身份证明即身份证。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3.如果在网上电子税务局开具,则不用了。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3. 免税证明在哪里开需要什么

法律分析:申请免税证明要去税务局开。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税业务集中统一管理的复函》 二、今后各地、各部门在对外开放机场、港口、车站和陆路边境口岸设立免税店以及在进出境飞机、火车、轮船上附设免税店的单位,应先向中国免税品公司提出申请,报海关总署审批。申请开办市内免税店,须报国务院审批。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经营免税品业务,其进口物品,海关不予放行。对免税品经营业务,由海关严格监管。

免税证明在哪里开需要什么

4. 免税证明在哪里开需要什么

法律分析:个体户免税的话无需开免税证明的,符合国家免税就享受免税,税务局无权干涉,也不会打证明的,因为没有打免税证明的规定,只有打纳税证明的规定。如果是经审批减免税的,你拿上批文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现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四、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同时废止。

5. 如何开具免税证明?

免税证明应该是税务局开的。
但是如果税务局只管盖章,文字需要企业自己组织的话,有几项内容是必不可少的:
1、企业概况如经营范围、业务性质等;
2、该企业涉及免税的税种类别,以及免税的理由;
3、企业经营财务情况(如制度健全,记账规范、机构完善,能准确及时地反映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等)。

扩展资料:

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中国免税业作为旅游产业中的高速成长版块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2011年4月20日,《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的出台助推了中国免税业实现跳跃性发展,中国免税业迎来了更加广阔的发展机遇。
1994年以来,免税业逐步走向市场化,零售网络、经营形式、购物环境、商品结构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均发生了质的飞跃,行业整体实力迅速提升,销售总额已位居世界前列。
尤其是2000年以来,受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出入境旅游迅速发展,机场、口岸建设升级,市内免税店的开设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免税品行业增长迅速,明显快于同期全球免税业的增长,2010 年中国免税业由上年的第22位升至全球第五。
2010年,中国免税业已遍布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90多个机场、港口和边境口岸等地,年销售额达17.3亿美元,占全球免税业份额的4.4%。
分析认为,我国免税业的快速发展需要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首先要积极争取免税业务新政策,拓宽免税店免税业务的发展空间;积极实现产业转型,实现免税业向旅游零售业的转型升级。随着中国旅游业在全球旅游业中地位的不断上升,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免税业必将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
2010年,对中国免税业的发展而言意味着一个新市场的开启,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正在使“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渐行渐近。
由于免税品经营业务涉及免税商品的监管、国家税收的征缴、外汇管理等多方面的问题,免税品销售有着独特的经营思想和经营方式,中国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均实行国家集中统一管理的政策,中国经营免税业务主要有国家以行政手段指定国有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和政府以国际招标的方式确定中国免税业专营公司这两种方式。
境内获准的免税运营商主要有5家,分别为:中免公司、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日上免税行(上海)有限公司和新设立的海南省免税品经营公司。
其中只有中免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的主要机场、港口和边境口岸经营免税业务,不存在地域限制,而其他公司则作为区域性或招标试点经营的免税运营商。
虽然免税业正在欣欣向荣地发展,但基于政策的依赖性,以及业态形式相对单一,继续开发和挖掘市场潜力仍是当下的重要话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免税

如何开具免税证明?

6. 房产免税证明怎么开

当地地税部门办理免税申请。按规定五年以上的普通住房交易若要免税,须先至当地地税部门办理免税申请,若无法提供免税证明,国土部门将一律按非普通住宅代征5.8%的差额营业税。也就是说,交易五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交营业税,而非普通住宅则要交纳5.8%的差额营业税。二、免税申请所需资料1、书面申请;2、《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3、交易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5、房屋购买合同、房屋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7. 房产免税证明范本

按规定5年以上的普通住宅交易免税的,必须向当地地税部门申请免税。如果不能提供免税证明书,国土部门将全部按非普通住宅征收5、8%的差额营业税。也就是说,交易5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除营业税,而不是普通住宅支付5、8%的差额营业税。免税申请所需资料:1、书面申请2、《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书》3、交易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住宅生产票或权利税纳税证明书或住宅收据原件和复印件5、住宅购买合同.住宅销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二条

房产免税证明范本

8. 免税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相关工作单位及申请事项,找税务局开。一般都是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需要开免税证明,个体户是不需要开免税证明的,个体户符合国家免税要求就可以享受免税,税务局无权干涉,也不会打证明,因为没有打免税证明的规定,只有打纳税证明的规定。免税指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政策,给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一种鼓励或特殊照顾。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 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我国幅员广阔,经济情况千差万别。可能因为国家经济政策的要求,需要对某些行业、企业或产品的发展给予一定的支持和鼓励; 因为某些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发生意外损失,需要给予特殊照顾; 也可能因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较大变化,而税法规定的税率一时又不宜于调整,需要给予特殊照顾,等等,这就需要采取减税免税措施把税法的统一性和必需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对待征税中的各种特殊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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