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为什么要强制赎回

2024-05-16 14:15

1. 可转债为什么要强制赎回

投资者购买可转债之后,可以持有可转债到期,也可以在市场上卖出,但是也会存在一种特殊的情况,上市公司进行强制赎回,其原因如下:1.当上市公司可转债的正股价连续15-20天高于转股价的130%,会被强制赎回,这样可以促使投资者进行转股操作,以及减少投资者因价格较高带来的泡沫风险。2.当上市公司可转债的正股价持续约30天低于转股价的70%-80%时,进行强制赎回,其赎回价一般在101-103之间,这样可以保护投资者的收益。在进行债转股时,当正股价高于转股价时,投资者进行转股操作,会盈利,当正股价低于转股价,进行转股会亏损。同时,可转债申请转股的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股份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 拓展资料】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债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可转债为什么要强制赎回

2. 可转债强制赎回是什么意思?

所有上市的可转债,都存在一个“强制赎回条款”。当这个条款触发时,发行转债的上市公司有权以既定的赎回价格,来收回市面上尚存的本公司转债。例如,当AB转债的市场价格位于166元时,上市公司AB发出公告,约定两周后,将以102元的赎回价格来强制赎回尚存的AB转债。如果持有AB转债的投资者,不把转债转为AB公司的股票,也不在二级市场上抛售转债,那么两周后如果AB转债的市场价格仍是166元,则赎回触发时,这个投资者将承受每个转债单位64元的净损失。

3. 可转债强制赎回是什么意思

可转债强制赎回就是在该债券发行期间,所属公司的股票一个月(周期为三十天)内不间断地有半数以上的时间,该股收盘的价格须大于等于当期的转手股票价格的1.3倍。并且与此同时,该债券发行人拥有按照债券面额提高当期应计利息价格的权利,可依此赎回少数或全部的尚未实现转股的可转债。扩展资料: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债强制赎回是什么意思

4. 可转债强制赎回是什么意思

可转债强制赎回就是在该债券发行期间,所属公司的股票一个月(周期为三十天)内不间断地有半数以上的时间,该股收盘的价格须大于等于当期的转手股票价格的1.3倍。并且与此同时,该债券发行人拥有按照债券面额提高当期应计利息价格的权利,可依此赎回少数或全部的尚未实现转股的可转债。可转债,顾名思义就是可转换债券,也就是可以转换成股票的债券,比如一张可转债面额是100元,假设转股价是5元/股,那么一张可转债就可以换20股的股票。由于转股价都是事先确定好的,而正股的股价并非一成不变,为了维护发行人的利益,可转债一般都有强制赎回条款,比如30个交易日内,只要有15个交易日正股的股价大于转股价的130%,那么发行人就可以按照一定价格将可转债赎回。还是以上述例子,假设转股价是5元/股,只要正股的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高于6.5元(5×130%),那么上市公司就可以强制赎回,至于具体的价格,假设当期年利率是1%,计息天数是73天,那么赎回价格就是100.2元(100+100×1%×73÷365)。扩展资料可转债被强制赎回究竟是好还是坏呢?其实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说,比如你持有一张可转债,持有的成本是100元,那么强制赎回对你来说,相当于赚了3成,被强行落袋为安,因为你可以转成20股股票,而这20股的市价是130元;但如果你持有可转债的成本比较高,比如135元,那么很明显,就算你转股,也是亏的,这时可转债强制赎回,对你可能就没好处了。此外,当你持有的可转债要强制赎回的时候,会有一个赎回登记日,假如你持有成本是120元,在赎回登记日前没转股或卖出,那么下一个交易日,可转债停止转股和交易,你手中的这张可转债,只能以100.2元的价格,被上市公司强行收回。2019年就有这么一个案例,当时有只可转债触发了强制赎回,赎回价是100.495元,赎回登记日当天收盘价则是146.1元,结果有一只基金,居然忘了转股或卖出,导致持有的760张可转债,全部被上市公司以100.495元/张强制赎回,损失3万多元。

5. 可转债强制赎回是什么意思?

可转债强赎是属于可转债的一个条款之一,即当债券达到特定条件的时候,发行人有权按照一定的价格向投资者强制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而触发可转债强赎的条件有两个,其一是在可转债转股期限内,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或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其二是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拓展资料
对于持有人来说,可转债被强制赎回究竟是好还是坏呢?其实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说,比如你持有一张可转债,持有的成本是100元,那么强制赎回对你来说,相当于赚了3成,被强行落袋为安,因为你可以转成20股股票,而这20股的市价是130元;但如果你持有可转债的成本比较高,比如135元,那么很明显,就算你转股,也是亏的,这时可转债强制赎回,对你可能就没好处了。
此外,当你持有的可转债要强制赎回的时候,会有一个赎回登记日,假如你持有成本是120元,在赎回登记日前没转股或卖出,那么下一个交易日,可转债停止转股和交易,你手中的这张可转债,只能以100.2元的价格,被上市公司强行收回。

可转债强制赎回是什么意思?

6. 可转债强制赎回条件?

1、当上市公司可转债的正股价连续15-20天高于转股价的130%,会被强制赎回,这样可以促使投资者进行转股操作,以及减少投资者因价格较高带来的泡沫风险。
2、当上市公司可转债的正股价持续约30天低于转股价的70%-80%时,进行强制赎回,其赎回价一般在101-103之间,这样可以保护投资者的收益。
在进行债转股时,当正股价高于转股价时,投资者进行转股操作,会盈利,当正股价低于转股价,进行转股会亏损。同时,可转债申请转股的总面值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股份尾数不足1股时,公司将在转股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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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可转债强制赎回是好是坏

转债强制赎回指的是转债发行公司将所有的债主变成了股东,即转债变为股票。一、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二、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三、可赎回债券亦称“可买回债券”,是指发行人有权在特定的时间按照某个价格强制从债券持有人手中将其赎回的债券,可视为是债券与看涨期权的结合体。在市场利率跌至比可赎回债券的票面利率低得多的时候,债务人如果认为将债券赎回并且按照较低的利率重新发行债券,比按现有的债券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要合算,就会将其赎回。【拓展资料】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可转债强制赎回是好是坏

8. 转债如何不被强制赎回

应该说强制赎回条款是可转债买卖双方的一个契约,国家法律法规中只是规定:“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规定上市公司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事实上,上电电力从2007年7月13日到2007年8月13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媒体上发布了8次赎回公告。基金公司为什么没有及时转股,我也不知道。

上电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这样的赎回条款:
在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上海电力”股价连续30 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该期间内发生过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后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当赎回条件首次满足时,公司有权按可转债面值的101%加上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若首次不实施赎回,该计息年度内将不再行使赎回权。
当前述赎回条件满足并且若公司董事会决定执行本项赎回权时,公司将在该次赎回条件满足后的5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刊登赎回公告至少3 次,通知持有人有关该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其中首次赎回公告将在该次赎回条件满足后的2 个交易日内刊登,否则表示放弃该次赎回权。
赎回日距首次赎回公告的刊登日不少于30 日但不多于6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