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男方离婚,法院会把孩子判给谁

2024-05-18 16:46

1. 女方起诉男方离婚,法院会把孩子判给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解决。大致归纳如下: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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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男方离婚,法院会把孩子判给谁

2. 如果女方起诉男方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总的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为依据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①子女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②子女不足两周岁一般由女方抚养。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③子女在两周岁以上要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赌博、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④子女在十周岁以上是应考虑子女个人意见。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⑤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可以作为参考。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3. 夫妻离婚孩子判女方男方债权债务孩子会承但

1、“老婆三年前离家出走,我朋友起诉要求离婚,现在法院判决他们离婚,我朋友1997年购买的房屋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男方管理和使用”这应该已经是按失踪处理了。因为在没有宣告失踪前是不能缺席审判离婚案的。 
 
2、对于失踪人的财产的代管,只是管理权和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作为该房屋的代管人,男方无权处理该房产,更不能把该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3、待到她下落不明四年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死亡了。她被宣告死亡后,该房产中她的份额成为遗产,由她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配。这样,男方还是不能得到该房的全部产权。 
 
4、只有在她被宣告失踪,其财产处于代管状态时,如果她有欠的税款或欠他人债务或其他费用的情况下,男方为替她支付债务,才能变买她的这部分房产,或男方替她还债后,向法院诉请以房产抵债,但其债务总额应当相当于该房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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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男方和女方离婚了,孩子跟女方,男方的债务债权和孩子有关吗

原则上离婚时债务和债权的分割跟孩子关系不大。如果是协议离婚,两个在分割债务和债权时可考虑到孩子的因素,但不是必然的。债务和债权还涉及到相关权益人的利益,因此即使是协议离婚,对债权和债务的分割也要征得相关权益人的同意。具体的分割方法可参加《婚姻法》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八条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5. 男方先说欠债起诉离婚孩子判给他吗

起诉离婚时,确认男方欠债一般不会影响子女抚养权的裁判。但如果男方个人负债,导致其无履行扶养义务经济能力的,除有证据表明女方经济情况不好,不能独自抚养孩子外,一般会把孩子判给女方。
一、女方没工作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吗
女方没工作,是否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来确定。可以按照以下情况进行确定:
1、女方的情况更利于孩子成长的,即使女方没有工作,人民法院也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
2、男方的情况更利于孩子成长,女方没有工作的,人民法院不会把孩子判给女方,女方也就不能得到抚养权。
二、未婚先孕打胎赔偿标准
1、一般男方不赔偿,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
3、如果女方担心做人工流产而导致不孕,可以选择将孩子生产,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不管男方乐意不乐意承担,也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女方生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自主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男方在不直接抚养孩子情况下,只要女方要求,男方均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三、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有几种
离婚孩子抚养权有:1、两岁以下的子女。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还处于幼儿期,需要母亲哺乳,母亲相对来说能更好,更细心的照顾孩子,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法院一般会以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将孩子判给女方。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在男女双方经济差距不是很大的前提下,且双方都要孩子的抚养权,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会将孩子判给女方。3、女方一直陪伴孩子成长。女方陪伴孩子的时间较长,且孩子更依赖女方,如果以后孩子归男方抚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会影响孩子健康成长,这种情况下,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4、男方有不良生活作风或患有重要疾病。如果男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或者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和谐温暖的成长环境,或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男方先说欠债起诉离婚孩子判给他吗

6. 夫妻离婚债务判给男方债权人可以起诉女方吗

亲,你好,夫妻离婚债务判给男方债权人,一般是不能再起诉女方的。我们在实际的生活中会发现,债权人他依然会起诉另外一方要求还款,那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拿出相应的裁决证明自己和这个债务没有关系,这样的话,自己就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夫妻离婚后债权人能起诉债务人的配偶,只要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可以协议由一方承担所有债务,但是该约定不得对抗外部债权人,所以对于共同债务,债权人能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其配偶。反之如果该债务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则不可以起诉其配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摘要】
夫妻离婚债务判给男方债权人可以起诉女方吗【提问】
亲,你好,夫妻离婚债务判给男方债权人,一般是不能再起诉女方的。我们在实际的生活中会发现,债权人他依然会起诉另外一方要求还款,那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拿出相应的裁决证明自己和这个债务没有关系,这样的话,自己就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夫妻离婚后债权人能起诉债务人的配偶,只要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可以协议由一方承担所有债务,但是该约定不得对抗外部债权人,所以对于共同债务,债权人能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其配偶。反之如果该债务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则不可以起诉其配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回答】
目前你这边是属于女方,这一边还是属于男方?或者说你是债权人吗?【回答】
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离婚判给男方还,但男方没有能力还,我可以起诉女方吗?【提问】
他们这个债务当时有没有进行相关的划分呢?【回答】
我是债权人【提问】
如果像你所说的这种他们离婚的时候,这个债务全部划归于男方,那么这个时候我们起诉女方理由就会很牵强。【回答】
有,划给男方还【提问】
他们是在什么时间办理的离婚手续,是在你起诉对方以后,他们才办理的离婚手续吗?【回答】
因为钱在女方手上,男方没有得钱【提问】
你起诉他们,要求他们还款的时候,他们有没有离婚呢【回答】
他们先离婚,我后起诉【提问】
如果他们离婚以后,你再进行了相应起诉,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在起诉女方也不是不可以【回答】
但是法院这边支持的可能性会比较小,主要是我们要有理由来证明他们是属于婚前转移相应的财产。【回答】
女方承认钱在她手上【提问】
当时他们双方离婚是属于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呢?【回答】

7. 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判给男方还是女方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判给男方还是女方

8. 女方起诉离婚孩子能判给男方吗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与谁起诉离婚没有关系,一般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