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有哪些值得争取的奖学金?

2024-05-16 14:39

1. 浙江大学有哪些值得争取的奖学金?

浙江大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值得争取。
浙江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简称“浙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11工程”、“985工程”,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世界大学联盟、全球大学校长论坛。
截至2018年5月,浙大设有7个学部、37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附属医院,开办128个本科专业,其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二个门类。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海洋科学、地质学、生物学、生态学、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有哪些值得争取的奖学金?

2. 浙江大学有哪些值得争取的奖学金?

浙江大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值得争取。
浙江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简称“浙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11工程”、“985工程”,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世界大学联盟、全球大学校长论坛。
截至2018年5月,浙大设有7个学部、37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附属医院,开办128个本科专业,其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二个门类。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海洋科学、地质学、生物学、生态学、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浙江大学

3. 浙江大学人文研究生 基本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类别

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分为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荣誉称号两大类。

研究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包括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荣誉称号(以下简称荣誉称号)包括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分为:求是荣誉奖章、优秀研究生一等奖、优秀研究生二等奖、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研究生等;集体荣誉称号分为:研究生先进班级、研究生文明寝室等。

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类别

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分为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荣誉称号两大类。

研究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包括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荣誉称号(以下简称荣誉称号)包括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分为:求是荣誉奖章、优秀研究生一等奖、优秀研究生二等奖、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研究生等;集体荣誉称号分为:研究生先进班级、研究生文明寝室等。
1、竺可桢奖学金每次评选20名,其中研究生8名。获奖学生由学校颁发竺可桢奖学金荣誉证书、竺可桢奖章一枚和奖学金5000元。竺可桢奖学金获得者至多可以兼得3项荣誉,且奖金兼得。
研究生一等优秀奖学金
1、评定比例为5%,每位获奖者奖金额为1200元。
2、一年级研究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英语通过六级,在学院内同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在前10%,已有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者优先;二年级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有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有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在由校学位办公布的A类或B类刊物上发表,或有科研成果通过鉴定(第一作者或完成人单位应为浙江大学),综合排名在学院内前10%。在职研究生不参评一等奖学金。
研究生二等优秀奖学金
1、评定比例为8%,每位获奖者奖金额为800元。
2、当年学习成绩优良,有学术论文在A类或B类刊物上发表或参加科研项目、课题研究(为主参加),综合排名在学院内前25%。在职研究生不参评二等奖学金。
3、申请二等奖学金者可同时申请专项奖学金中的一种,若同时获得2项奖学金,则荣誉兼得、奖金取高者。
研究生单项优秀奖学金
为了鼓励在德、智、体、美中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学校设立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不设比例,根据评定条件,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奖金额为500元/人—1000元/人。每学年每位研究生只能参评一种单项奖,申请单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同时申请其它奖学金中的一项,若与一等或二等奖学金同时获得,则可以兼得奖金;若同时与专项奖学金兼得,则奖金取高者

浙江大学人文研究生 基本奖学金

4. 浙江理工大学的奖学金是怎么评的

奖学金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组织评审。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研究生本人申请;
2、学院评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4、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5、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
6、学校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出,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裁决。

扩展资料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者,不能参加该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1、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2、超出学制时间,延长学习年限;
3、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相应处分;
4、没按培养计划参加课程学习,当学年学业成绩、中期检查等培养环节考核不合格;
5、导师和学院认为不适合参评的其它情况。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1、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当学年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身份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综合测评成绩在学院同年级学科专业学生中排名前20%者。奖励标准为:博士生18000元/生,硕士生12000元/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良好,当学年内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综合测评成绩在学院同年级学科专业学生中排名前50%的非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标准为:博士生14000元/生,硕士生10000元/生。
3、三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非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生,硕士生8000元/生。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理工大研究生院--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

5. 浙大奖学金的最低要求?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
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浙大奖学金的最低要求?

6.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奖学金多少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及新生奖学金【必须达到一本分数线】。参考第三十条奖、助学办法。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政策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收费标准如下: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工程专业(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6000元/生·学年;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5300元/生·学年;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专业,30000元/生·学年;
3.建筑学、数字媒体艺术、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工业设计专业,25000元/生·学年;
4.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务管理、工程管理专业,23000元/生·学年;
5.机械电子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包装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日语、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专业,18000元/生·学年;
6.信息与计算科学、法学、新闻学、广告学、电子商务、英语、商务英语、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专业,17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公寓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本科第一批次专业实行专项新生奖励和国际交流奖励政策,在其他非一批次专业实行新生奖学金政策。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以及各类企业或个人捐赠的奖助学金,学校纳入政府奖励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每年奖助学金总额超过一千万。
第三十条奖、助学办法
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数额。
2.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或2500元)。
3. 
学院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5000元/年(人);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人);优秀特困生奖学
 
金奖励金额为参评年度所获得其他奖学金金额的20%;促进学习奖学金500元/年(人)。(2)单项奖学金300元/年(人)。(3)荣誉奖学金按获奖等
 级分别奖励500元至5000元/年(人)。

7. 浙江理工大学的奖学金是怎么评的

奖学金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组织评审。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研究生本人申请;
2、学院评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4、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5、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
6、学校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出,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裁决。

扩展资料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者,不能参加该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1、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2、超出学制时间,延长学习年限;
3、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相应处分;
4、没按培养计划参加课程学习,当学年学业成绩、中期检查等培养环节考核不合格;
5、导师和学院认为不适合参评的其它情况。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1、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当学年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身份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综合测评成绩在学院同年级学科专业学生中排名前20%者。奖励标准为:博士生18000元/生,硕士生12000元/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良好,当学年内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综合测评成绩在学院同年级学科专业学生中排名前50%的非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标准为:博士生14000元/生,硕士生10000元/生。
3、三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非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生,硕士生8000元/生。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理工大研究生院--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

浙江理工大学的奖学金是怎么评的

8.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有哪些奖学金信息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学生系统申请阶段:11月18日-11月24日。院系评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院系系统审核阶段:11月18日-11月24日。
奖学金的标准及名额: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奖励金额5000元/人,获奖比例不超过该学年可参评人数的5%。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二等奖:奖励金额2000元/人,获奖比例不超过该学年可参评人数的10%。
对查实不符合评奖条件、违反评奖要求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奖学金荣誉的,学校将取消其年度参评资格或者撤销已获得的荣誉证书、收回已发放的奖学金,直至取消该名学生在读期间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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