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档案放哪里?什么是人事接收权?哪些单位有人事接收权?

2024-05-07 14:22

1. 我的档案放哪里?什么是人事接收权?哪些单位有人事接收权?

我国的人事档案只能由国家机关或其事业单位才能接收管理,以前国家所有的企业均为国有,但现在私企、民营、外资等等不是国有企业就不能接收和管理档案。这叫就人事接收权。
它会跟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合作,把档案交给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报到的时候就是把档案转移到了人才交流中心。如果单位不帮你搞,就自己挂靠了(参照毕业生档案的去向)。人才交流中心是直属当地人事局或者人事厅的机关,所以有人事接收权。
前面说了,只能由国家机关或者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才能接收。政府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就有,其他私企,民企,民营,外资,合资……都没有。

我的档案放哪里?什么是人事接收权?哪些单位有人事接收权?

2. 有人事权的公司都接收档案吗

1、不是有人事权的公司都接收档案,一般只接收正式员工的档案,不接收聘用员工的档案,即使签了劳动合同也不行。
2、民营公司理论上都没有人事权,中国现行制度下,不允许民营企业有人事权。
3、你公司人事经理说有人事权,除了骗人或忽悠外,应该是公司正式委托了人事局档案管理部门代管档案,是注册的人事委托代理公司,这样的实际不算有人事权。
4、你如是北京的,哪个公司就是纯骗子。
5、朝阳区的户口在朝阳(户籍所在地)、东城(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本市生源)人才中心存档都是可以的。
6、你先到想存档的地方人才,递交本市生源毕业生存档的审核资料,10天之内会有回复,拿着人才中心接受档案的函件,就可以回校办报到证,公司盖章后,再到人才盖章就可以了。
本市常驻户口学生毕业,到那就办,没有问题,按要求办就可以了,外地的不行。

3. 档案管理权限人事单位是指哪些单位

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人事单位指的是国家机关单位、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根据国家档案局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仅限于国有制大中型单位,并且单位的党组必须为党委级才可以接收和保管人事档案。还有各地人才交流中心也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其余单位均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
人事档案是一个人的身份、学历、资历等能体现一个人经历和德才表现的详细原始记录。人事档案在个人社会活动和人事管理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将与其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等方面紧密联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最好将人事档案存放在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或各地人才交流中心。

档案管理权限人事单位是指哪些单位

4. 档案管理权限人事单位是指哪些单位

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人事单位指的是国家机关单位、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根据国家档案局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仅限于国有制大中型单位,并且单位的党组必须为党委级才可以接收和保管人事档案。还有各地人才交流中心也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其余单位均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
人事档案是一个人的身份、学历、资历等能体现一个人经历和德才表现的详细原始记录。人事档案在个人社会活动和人事管理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将与其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等方面紧密联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最好将人事档案存放在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或各地人才交流中心。

5. 哪些机构有人事档案接收权?

 哪些机构有人事档案接收权?
                          哪些机构有人事档案接收权?什么单位可以保管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一种情况,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的人事档案,由其所在单位或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接收和保管。
         第二种情况,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均不具备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权限)和社会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非正式职工的人事档案,应交由其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接收和保管。
         第三种情况,从原工作单位辞职、辞退的失业人员,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可以接收档案。
         第四种情况,大学生毕业或失业人员,暂未有单位,因办理辞职手续,聘、录干的需要,而临时将人事关系挂靠起来,其居住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可以接收档案。区县级(含县)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可以保管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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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机构有人事档案接收权?

6. 什么样的单位具有人事档案接收权,人事档案接收权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申请取得吗?

只能由国家机关或者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才能接收。
我国的人事档案只能由国家机关或其事业单位才能接收管理,以前国家所有的企业均为国有,但现在私企、民营、外资等等不是国有企业就不能接收和管理档案。
例如政府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就有,其他私企,民企,民营,外资,合资是没有事档案接收权的。
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接收权,它会跟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合作,把档案交给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报到的时候就是把档案转移到了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中心是直属当地人事局或者人事厅的机关,所以有人事接收权。
凡不具备档案接收权的企业,一般做法是:
1、与当地的人社局签订人事档案托管协议,由人社局托管本企业的人事档案,并按每份不等的标准,向人社局缴纳托管费。这是较好的企业这样做。
2、由员工自行到人社局办理托管档案,由员工自己负担档案托管费。

扩展资料: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业机密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2、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3、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案材料的前提和保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档案管理

7. 什么是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什么是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8. 如何知道某企业是否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能不能接收员工的档案

没有明显的标志说明这个问题,只能从单位的性质大致上判断。
一般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或其上级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单位人事部门都有人事档案管理权,一般私企,外资企业或者合资企业很多是委托人才市场或者外企服务公司负责管理档案及人事关系,社会保险事宜。
还有一些人才中介机构经过主管部门授权也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以,企业接收档案并不一定有权,而是转手委托人才市场机构管理,属于单位集体委托存档。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 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 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