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业务需要进行尽职调查吗

2024-05-05 23:09

1. 企业并购业务需要进行尽职调查吗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产业资金链遇到瓶颈时,企业就应该考虑给公司融资,并购其他公司来达到增长资金链的目的。那么,什么是公司并购尽职调查呢?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吧,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司并购尽职调查的事项
      公司并购的准备阶段,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显得非常重要。重大并购交易应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详细的尽职调查。目标公司的合法性、组织结构、产业背景、财务状况、人事状况都属于必须调查的基本事项。      一、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及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情况。      首先应当调查目标公司的股东状况和目标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参与并购主体资格;其次,目标公司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格;再次,还要审查目标公司是否已经获得了本次并购所必需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制企业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非公司制企业需要职工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如果并购一方为外商投资企业,还必须获得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      二、目标公司的产权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      目标企业的性质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不同性质的目标企业,对于并购方案的设计有着重要影响。      三、目标公司重要的法律文件、重大合同。      调查中尤其要注意:目标公司及其所有附属机构、合作方的董事和经营管理者名单;与上列单位、人员签署的书面协议、备忘录、保证书等等。审查合同过程中应当主要考虑如下因素: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项下公司的责任和义务;重要的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合同的终止条件等等。      四、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      资产状况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状况,以及产权证明文件,特别要对大笔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进行分析。有时在合同签订之后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有可能影响并购价格或其它全局性的问题。      五、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      人力资源状况主要包括:目标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的一般情况;目标公司的雇员福利政策;目标公司的工会情况;目标公司的劳资关系等等。      六、目标公司的法律纠纷以及潜在债务。

企业并购业务需要进行尽职调查吗

2. 公司收购的尽职调查

16. 尽职调查的内容中

3. 浅析如何对拟收购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一、财务尽职调查概念尽职调查又称谨慎性调查,是指投资人在与拟收购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相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材料分析的一系列运动。尽职调查的内容一般包括:拟收购企业所在行业钻研、企业所有者、历史沿革、人力资源、营销与销售、钻研与开发、生产与服务、采购、法律与监管、财务与会计、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等,通过专业人士对企业的财务、法律、业务等问题做出评析,对收购方收购取舍做出依据。财务尽职调查是指由财务专业人员针对与企业的财务状态相关的资料进行审阅、分析等。在调查过程中,财务专业人员一般运用的方法包括:审阅,通过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材料审阅,发现重大财务风险因素;分析性程序,如趋势分析、结构分析等;访谈,与企业内部各层级、各职能人员,以及中介机构的充分沟通等。财务尽职调查是企业合作之前的深入了解,强调在历史的分析上对未来的预测,审计立足于现在,财务尽职调查目的是在评价风险和机会。二、财务尽职调查的资料来源渠道一个成功的调查不但需要有精深的财务专业知识和高超的调查技巧,还需要依据个案尽可能的发掘各层次的调查渠道,从而从多方面收......(本文共计1页) [继续阅读本文]

浅析如何对拟收购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4. 公司并购尽职调查的事项有哪些

公司并购尽职调查的事项公司并购的准备阶段,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显得非常重要。重大并购交易应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详细的尽职调查。目标公司的合法性、组织结构、产业背景、财务状况、人事状况都属于必须调查的基本事项。
一、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及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情况。首先应当调查目标公司的股东状况和目标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参与并购主体资格;其次,目标公司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格;再次,还要审查目标公司是否已经获得了本次并购所必需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制企业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非公司制企业需要职工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如果并购一方为外商投资企业,还必须获得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
二、目标公司的产权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目标企业的性质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不同性质的目标企业,对于并购方案的设计有着重要影响。
三、目标公司重要的法律文件、重大合同。调查中尤其要注意:目标公司及其所有附属机构、合作方的董事和经营管理者名单;与上列单位、人员签署的书面协议、备忘录、保证书等等。审查合同过程中应当主要考虑如下因素: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项下公司的责任和义务;重要的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合同的终止条件等等。
四、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资产状况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状况,以及产权证明文件,特别要对大笔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进行分析。有时在合同签订之后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有可能影响并购价格或其它全局性的问题。
五、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人力资源状况主要包括:目标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的一般情况;目标公司的雇员福利政策;目标公司的工会情况;目标公司的劳资关系等等。
六、目标公司的法律纠纷以及潜在债务。

5. 企业并购尽职调查如何收费?

尽职调查的费用
进行尽职调查的成本取决于调查的范围和持续时间,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目标公司的复杂性。与不进行尽职调查相关的风险相比,尽职调查相关的成本是一种很容易也很合理的费用。将参与交易的各方决定谁来承担尽职调查的费用,买方和卖方通常向他们雇佣的投行、会计师、律师和其他咨询团队人员支付费用。
并购交易中的尽职调查
做尽职调查首先需要一份详尽的问题清单,特定行业的并购交易可能需要额外的问题,而较小的交易可能需要较少的问题。以下是并购交易中典型的尽职调查问题:
1.目标公司概述:了解公司所有者出售业务的原因
2.财务:检查历史财务报表和相关财务指标,以及未来预测
3.技术/专利:公司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质量。
4.战略契合度:公司如何融入买方的组织。
5.目标人群:公司的目标消费人群和销售渠道。
6.管理/人力:公司的管理、员工基础和公司结构。
7.法律问题:未决的、受到威胁的或已解决的诉讼。
8.信息技术:团队能力、系统到位情况、外包协议进展和IT部门的进度。
9.公司事务:审查组织文件和公司记录。
10.环境问题:公司面临的环境问题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1.生产能力:审核公司生产相关事宜。
12.营销策略:了解公司的营销策略和安排。
以上是在执行这些常见业务活动时您可能要回答的一些尽职调查问题的简要概述。对于其他的尽调案子,一定记得制作一个问题清单,并确保包括所需的专家。数据统计表明,经过尽职调查的交易成功的几率更高,尽职调查有助于提高决策者可获得的信息质量,从而有助于做出明智的决策。
尽职调查的定义_为什么并购交易时要做尽职调查?

企业并购尽职调查如何收费?

6. 并购尽职调查的内容

企业购并是一项涉及经济政策、财务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系统工程。充分了解被购并方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法律地位、资金、资信、人员等,是购并成功的前提。对被购并方企业的调查内容主要是:
(一)目标公司组织和产权结构
1、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产权结构或相类似的信息(包括所有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或其它直接或间接拥有某种利益的组织形式)。
2、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组织文件及补充条款。
3、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规章制度和补充文件。
4、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的会议记录。
5、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股东名单和已签发的股票数量、未售出的股票数量。
6、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股票转让记录。
7、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与相关的股东、或第三人签署的有关选举、股票的处置或收购的协议。
8、所有的与股东沟通的季度、年度或其它定期的报告。
9、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资格从事经营业务的范围。
10、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在相应的经营范围内经营声誉及纳税证明。
11、有关包括所有股东权益的反收购措施的所有文件。
12、(在一定时期内)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曾作为一方与它方签订的有关业务合并、资产处置或收购(不管是否完成)的所有协议。
13、有关目标公司被卖方出售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协议、与收购协议有关的协议和有关收购、证券方面的所有文件。
(二)附属协议
1、列出目标公司所有附属机构(包括不上市的股票持有人、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中持有超过5%资本金股票的人员)以及所有公司和其附属机构、合作公司的董事和经营管理者名单。
2、所有公司与上述1所列单位和人员签署的书面协议、备忘录(不管这些文件现在是否生效)。
3、上述2所列举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有关分担税务责任的协议;(2)保障协议;(3)租赁协议(4)保证书;(5)咨询、管理和其他服务协议;(6)关于设施和功能共享协议;(7)购买和销售合同;(8)许可证协议。
(三)债务和义务
1、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所欠债务清单。
2、证明借钱、借物等的债务性文件以及与债权人协商的补充性文件或放弃债权文件。
3、所有的证券交易文件、信用凭单、抵押文件、信托书、保证书、分期付款购货合同、资金拆借协议、信用证、有条件的赔偿义务文件和其他涉及到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收购问题、其他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有全部或部分责任等的有关文件。
4、涉及由目标公司、附属机构以及它们的经营管理者、董事、主要股东进行贷款的文件。
5、由目标公司或附属机构签发的企业债券和信用证文件。
6、与借款者沟通或给予借款者的报告文件,包括所有的由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或独立的会计师递交给借款者的相关文件。
(四)政府规定
1、有关政府部门签发给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的各类许可证明的复印件。
2、所有递交给政府管理机构沟通的报告和文件的复印件。
3、有关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违反政府法规而收到的报告、通知、函等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贸易政策、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
(五)税务
1、目标公司税务顾问(包括负责人)的姓名、地址、联络方式。
2、所有由目标公司制作的或关于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关税收返还的文件,最新的税务当局的审计报告和税务代理机构的审查报告和其他相关的函件。
3、有关涉及税务事项与税务当局的争议情况的最终结论或相关材料。
4、关于销售税、使用税、增值税等评估、审计文件。
5、有关增值税的安排、计算和支付、以及罚金或罚息的文件。
6、有关涉及目标公司的企业间交易以及离开企业集团后企业间可清算的帐户信息。
7、有关目标公司涉及到企业间分配和义务的信息。
(六)财务数据
1、所有就目标公司股票交易情况向证券管理当局递交的文件。2、所有审计或未审计过的目标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独立会计师对这些报表所出的报告。3、所有来自审计师对目标公司管理建议和报告以及目标公司与审计师之间往来的函件。4、内部预算和项目准备情况的文件,包括描述这些预算和项目的备忘录。5、资产总量和可接受审查的帐目。6、销售、经营收入和土地使用权。7、销售、货物销售成本、市场开拓、新产品研究与开发的详细情况。8、形式上的项目和可能发生责任的平衡表。9、外汇汇率调整的详细情况。10、各类储备的详细情况。11、过去5年主要经营和帐目变化的审查。12、采纳新的会计准则对原有会计准则的影响。13、目标公司审计师的姓名、地址和联络方式。
(七)管理和雇员
1、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结构情况和主要雇员的个人经历。
2、目标公司的所有雇员及其聘用合同,及工会或集体谈判合同,每个雇员重新谈判续签合同的到期日。
3、所有员工手册和提供给员工的有关雇佣条款或条件的文献。
4、遵守相应政府劳动管理部门有关雇员福利规定的文件。
5、所有涉及现雇主或原雇主与雇员所签的关于保守目标公司机密、知识产权转让、非竞争条款的协议复印件。
6、所有的以目标公司名义与目标公司及附属机构的雇员签订的协议,包括贷款协议、信用延期协议和有关保障、补偿协议等的复印件。
7、列出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者和关键人员以及他们的年薪和待遇情况。
8、列出所有的选择权和股票增值权的价格细目表。
9、雇员利益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概述、递交有关税务和雇员福利管理当局的定期表格、报告,向有关当局递交有关要求确认和批准的雇员利益计划的申请文件,最新年度的计划评估报告和财务报告,以及有关下列计划的最新实际评估报告:(1)退休金(2)股票选择和增值权(3)奖金(4)利益分享(5)分期补贴(6)权利参与(7)退休(8)人身保险(9)丧失劳动能力补助(10)储蓄(11)离职、保险、节假日、度假和因病离职的待遇。
(八)法律纠纷情况
1、列出正在进行的、或已受到威胁的诉讼、仲裁或政府调查(包括国内或国外)情况清单,包括当事人、损害赔偿情况、诉讼类型、保险金额、保险公司的态度等。
2、所有的诉讼、仲裁、政府调查的有关文件。
3、列出所有由法院、仲裁委员会、政府机构作出的、对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命令、禁令、执行令的清单。
4、由律师写给审计师的有关诉讼和其他法律纠纷的函件。
5、列出有关诉讼、仲裁中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调解、协议放弃权利主张、要求或禁止进一步活动的情况。
6、所有提出专利、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函件。
7、所有有关受到威胁的政府调查或宣称目标公司违法的函件。
(九)资产情况
1、列出所有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合法拥有或租赁拥有的不动产,指明每一幅不动产的所有权、方位、使用情况,如系租赁拥有,列出租赁期限、续签条件、租赁义务等情况。
2、列出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所拥有的不动产被抵押的情况。
3、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所拥有的不动产的保险情况,包括每一幅不动产的保险文件。
4、所有由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因出租或承租而签署的租赁、转租赁协议,包括这类协议履行情况的文件。
5、所有有关不动产的评估报告。
6、所有有关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拥有或出租情况的调查报告。
7、有关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拥有的或出租的不动产的税收数据。
8、所有存货的细目表,包括存货的规格、存放地点和数量等。
9、所有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在经营中使用的设备情况,指明这些设备的所有权情况以及有关融资租赁的条款或有关设备可被拥有或租赁使用的协议。
10、任何有关有形资产收购或处置的有效协议。
(十)经营情况
1、由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对外签订的所有协议,包括合资协议、战略联盟协议、合伙协议、管理协议、咨询协议、研究和开发协议等。
2、一定时期内所有的已购资产的供货商的情况清单。
3、购货合同和供货合同的复印件以及价格确定、相关条件及特许权规定的说明。
4、所有的市场开拓、销售、特许经营、分拨、委托、代理、代表协议复印件以及独立销售商或分拨商的名单。
5、列出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产品的消费者的清单。
6、有关存货管理程序的说明材料。
7、列出目标公司在国内或地区内主要竞争者的名单。
8、目标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使用的标准格式,包括但不限于订购单、售货单、分配表格等。
9、所有一定时期内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制造或分拨的产品的明确或隐含的质量保证的文件。
10、所有关于广告、公共关系的书面协议和广告品的拷贝。
(十一)保险情况
1、所有的保险合同、保险证明和保险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保险种:(1)一般责任保险(2)产品责任保险(3)火险或其他灾害险(4)董事或经营管理者的责任险(5)雇员的人身保险
2、有关上述保险险种是否充分合适的报告和函件,以及在这种保险单下权利的保留、拒绝赔偿的报告和函件。
(十二)实质性协议
1、有关实质性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违约情况,影响或合理地认为会影响目标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有关情况。
2、其他一些上述事项中尚未列出的实质性合同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1)需要第三方同意才能履行的协议
(2)作为计划中的交易活动的结果可能导致违约的协议
(3)以任何方法在目标公司和其他实际的和潜在的竞争对手签署的限制竞争和协议或谅解备忘录。
(十三)环境问题
1、有关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过去或现在面临的环境问题的内部报告。
2、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根据联邦、州或当地政府环境部门或有关联邦、州、当地授权机构的规定所作的陈述或报告的复印件。
3、针对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的有关环境问题作出的通报、投诉、诉讼或其他相类似文件。
(十四)市场开拓和价格问题
1、来自消费者或竞争者关于价格问题的投诉信或法律控告文件。
2、为开发和实施市场开拓计划或战略而准备的业务计划、销售预测、价格政策、价格趋势等文件。
3、有关访问和征求消费者、供应商或分拨商意见的报告。
4、来自销售代理商的竞争性价格或竞争性信息的情况。
5、公开的或不公开的价格清单。
6、涉及价格或促销计划交易的通告。
7、足以表明销售和购买的标准条款和有关条件的文件。
8、有关价格浮动的政策,如打折、合作性广告等。
(十五)知识产权
1、所有由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拥有或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商号、版权、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
2、一种非法律的技术性评估和特殊知识构成的并在市场上获得成功的知识性集成,如被采纳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涉及特殊技术开发的作者、提供者、独立承包商、雇员的名单清单和有关雇佣开发协议文件。
4、列出非专利保护的专有产品的清单,这些专有产品之所以不申请专利是为了保证它的专有性秘密。
5、所有目标公司知识产权的注册证明文件,包括知识产权的国内注册证明、州或省的注册证明和国外注册证明。
6、足以证明下列情况的所有文件:
(1)正在向有关知识产权注册机关申请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的文件
(2)正处在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反对或撤销程序中的文件
(3)需要向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申请延期的文件
(4)申请撤销、反对、重新审查已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文件
(5)国内或国外拒绝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文件
(6)所有由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作为一方与它方签署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技术诀窍、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协议。
(7)由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转让或接受转让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技术诀窍、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协议
(8)由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在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技术诀窍、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上提出权利主张包括法律诉讼的情况
(9)由第三者对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使用或拥有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技术诀窍、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提出权利主张包括法律诉讼的情况。
7、涉及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与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之间就上述十六(6)所列项目互相往来的函件。
8、其他影响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技术诀窍、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协议
9、所有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秘密、雇佣发明转让、或其他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作为当事人并对其有约束力的协议,以及与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或第三者的专有信息或知识产权有关的协议。
(十六)其他
1、所有送交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董事会的有关非法支付或有疑问活动的报告,包括支付给政府官员的情况。
2、由投资银行、工程公司、管理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集体机构对目标公司或其经营活动所作的近期分析,如市场调研、信用报告和其他类型的报告。
3、所有涉及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的业务、经营或产品的具有重要意义的管理、市场开拓、销售或类似的报告。
4、所有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对外发布的新闻报道。
5、所有涉及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或它们的产品、服务或其他重大事件的报道和介绍手册。
6、任何根据你的判断对并购者来说是重要的、需要披露的涉及到目标公司的业务的财务情况的信息和文件。
一、企业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1、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意向后,双方必然有一个准备阶段,为后期收购工作的顺利完成作好准备。
2、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那么应由董事会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即可。
3、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这点是基于的《公司法》规定而作出的相应安排,我们知道,股权收购实质上是目标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行为,该行为必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尽职调查是律师开展非诉业务的一个基本环节,也是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律师必须本着勤勉、谨慎之原则,对被调查对象做全方位、详细的了解,在此过程中,必要情况下可聘请相关会计机构予以协助调查。
5、签订收购协议。
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双方就收购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拟订与签署是收购工作中最为核心的环节。

7. 公司并购法律尽职调查的方法

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运用多种方法。律师从事证券业务时,根据《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规范(试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律师进行核查和验证,可以采用面谈、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和函证、计算、复核等方法。
(一)书面审查
审查调查对象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律师最通常运用的调查方法。在调查过程中,调查对象的法律状况主要反映在与之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中,通过审查上述资料,律师可以得出基本的尽职调查结论。需要注意的是,律师不能仅仅依靠于书面资料,必须通过其他辅助方法核实书面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二)访谈
作为书面审查的补充方法,律师可以通过与交易相关方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事实全貌。通过访谈,律师可以挖掘出尽职调查清单未涉及的重要内容或资料提供方认为没有必要提供而实际存在的事项,进一步完善尽职调查。律师访谈后应当制作记录,要求谈话对象在记录上签字;对于访谈对象,应尽量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和联系方式,以便确认被访谈人与调查事实关系并方便后续联系。
(三)实地调查
在书面资料无法直观反映调查对象相关事实状况时,或者需要印证调查对象提供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时,律师需要采取实地调查、现场勘查等尽职调查手段,如核查被调查方生产经营情况时,除了查阅被调查方提供的业务流程、财务数据等书面文件,律师还可以通过实地调查核实业务流程、生产经营场所等情况。
(四)查询
律师可以向公共机构查询相关信息。在实务中,律师可以通过出示有效执业证件、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经过特定的程序,向公共机构查询相关信息。如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档、向房屋登记机关查询房产登记信息、向土地管理机关查询土地使用权证信息。向公共机构查询的,所查询内容需经公共机构盖章(如查询章)确认。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公共机构并不接待律师查询,在此情况下,律师可以通过企业查询的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律师也可以通过拨打电话、登录网站方式查询相关信息。律师采用查询方式进行查验的,应当核查公告、网页或者其他载体相关信息,并就查询的信息内容、时间、地点、载体等有关事项制作查询记录。
(五)函证
律师可以就相关事项发函查证。发函中需明确函证事项以及要求对方回函内容,并经律师签署后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采用函证方式时,应当以挂号信函或者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邮件回执、查询信函底稿和对方回函应当由经办律师签字。函证对方未签署回执、未予签收或者在函证规定的最后期限届满时未回复的,由经办律师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六)复核
复核贯穿于整个尽职调查过程始终。尽职调查过程中,复核书面材料与律师通过访谈了解的情况、查询获取的资料是否一致,法律风险及问题是否得到全面反映;撰写尽职调查报告过程中,复核文字、格式是否准确、严谨,如是否出现序号格式错误,是否出现错字、别字,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与原始资料是否一致等。

公司并购法律尽职调查的方法

8. 尽职调查是公司并购不可或缺的环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