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股转让是什么?老股转让细则简介

2024-05-04 00:52

1. 老股转让是什么?老股转让细则简介

      老股转让是什么?      老股转让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行为。今日联明股份、飞天诚信、龙大肉食和雪浪环境发开始新股发行,其中飞天诚信安排了老股转让。  老股转让目的和意义      “老股转让”是境外主要市场的成熟做法。《规定》将这一做法引入国内市场,有利于缓释上市公司资金超募问题,增加可流通股份数量,促进买、卖双方充分博弈,进一步理顺发行、定价、配售等环节的运行机制。[1]      为促进新股合理定价,发行人需依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并在发行方案中明确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老股转让”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一部分,发行、承销等应遵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      飞天诚信“不听话”地坚持了老股转让,背后的原因是因为公司几年来业绩成长过快,2013年的每股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达到元。如果参照正常的行业市盈率倍左右确定发行价,预计将高达元,募集资金将达到29亿元,远远高于公司计划募集的亿元,因此,必须要靠老股转让消化掉一部分募集资金。  老股转让细则      持股满36个月的老股东可以在公开发行新股时按照平等协商原则向公众发售老股,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为促进新股合理定价,发行人需依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并在发行方案中明确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      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根据询价结果,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额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的,发行人应当减少新股发行数量,同时可以调整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但不能超过发行方案载明的老股转让的数量上限。

老股转让是什么?老股转让细则简介

2. 老股转让的介绍

老股转让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行为。

3. 什么是老股转让 老股转让与新股发行的区别

2013年12月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作为本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规定》就老股转让的具体规则给予说明。证监会表示,老股转让有利于缓释上市公司资金超募问题,增加可流通股份数量,促进买、卖双方充分博弈,进一步理顺发行、定价、配售等环节的运行机制。
《规定》明确,持股满36个月的老股东可以在公开发行新股时按照平等协商原则向公众发售老股,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老股转让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一部分,发行、承销等应遵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价格应当与新发行股票的价格相同。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的,应当向发行人董事会提出申请;需要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事先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对于公司股东通过老股转让取得的资金,虽无锁定要求,但发行人应当向投资者明确提示。
《规定》指出,发行人需依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并在发行方案中明确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且新股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实际发行总量不得超过发行方案载明的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
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规定》对老股转让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明确老股持有期需在36个月以上,且不得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形;老股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权不得发生变更、股权结构不得发生重大变化,保持公司稳定经营。同时,为便于投资者全面了解老股转让的情况,充分评估老股转让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具体影响,《规定》提出了详细、具体的信息披露要求。
《规定》要求,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扉页载明公司拟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披露本次公开发行的股数、预计发行新股数量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及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情况,发行公告应该披露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总数及股东名称、各自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等情况。此外,《规定》指出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要对发行老股企业的相应资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尽职调查。

证监会指出,“老股转让”是境外主要市场的成熟做法。《规定》将这一做法引入国内市场,有利于缓释上市公司资金超募问题,增加可流通股份数量,促进买、卖双方充分博弈,进一步理顺发行、定价、配售等环节的运行机制。
为促进新股合理定价,发行人需依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并在发行方案中明确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老股转让”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一部分,发行、承销等应遵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

什么是老股转让 老股转让与新股发行的区别

4. 什么是股票做市转让

你好,做市转让是新三板的一种制度,就是说在新三板挂牌的股票,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在制度运行中,做市商对做市证券合理估值、双向报价,不仅促进市场流动性,更重要的是其价格发现的功能。对此,这样的操作就能杜绝沪深股市常见的庄家炒作投机等现象。
  目前的新三板市场的做市转让一共有协议转让、做市转让两种方式,但是要注意这样的转让必须有2家以上从事做市业务的主办券商(以下简称“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说到底,新三板市场个股估值不合理、成交寡淡的现象是比较严重,所以它并不能像主板一样实行比较合理的竞价交易机制,因此做市转让制度就有必要出现。
  总的来说,做市转让是新三板市场的一个比较色彩鲜明的制度,这个制度可能为投资者带来巨大财富,但也可能让投资者面临巨大风险,所以都需要我们注意盈亏同源。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5. 股票怎么转让?

  股票转让是指股票所有人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让与他人,从而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上述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股票怎么转让?

6. 股票转让是什么意思?

股权转让,主要是指公司的股东依照法律规定,将自己所持的股东权益有偿的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东之间是可以相互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的股权。股东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但必须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股东应该就其股权转让的事情,要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公司其他股东,并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的其他股东在收到书面通知当日起,如果30天类没有给与答复的,则视为同意股权转让。如果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股权转让的,则不同意的股东应该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愿意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股权转让。
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法律规定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股东符合法律规定可以退股吗?
公司股东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退股,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达成转让价格,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往往无法就转让价格达成一致,导致无法达成目的;
2、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要看公司有没有发展前景,一般没有人会收购濒临破产的公司,一般股权转让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也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什么叫股份转让?

股份转让是指将经营、管理公司以及获取收益的权利转让给他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互相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余人的同意。
一、公司股东撤股账户如何处理
公司股东是不可以撤股的,若想退出,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达到退出的目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分,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是转让股权退出的股东,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的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二、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不配合
股东向公司内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那么转让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的,股东可以自己决定要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该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
(1)在三十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3)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该股权的,应当视为同意转让,应当配合该股权转让行为。
三、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不需要股东会决议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不需要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权是股东的私有财产权。根据上述规定,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或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完全自由转让。股东会无需决议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根据上述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只需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这里的一半以上是指人数,而不是表决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什么叫股份转让?

8. 转让股票就是转让股权吗

是,股权转让顾名思义就是股东转让其股权的行为,而股份转让是股份持有人让渡其股份的行为,一般表现形式为股票的转让。
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转让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二、股份转让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股份转让是股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所不同的是,股份转让针对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而言的。股份的自由转让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固有特征。但股份的自由转让也并非绝对。
三、两者的区别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行严格的限制转让制度。对内主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明显的区别:内部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制,必须经全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情况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行转让登记制度。
(2)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现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都采取自由转让。但是《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了一定的限制:
A、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C、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D、交易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法》143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