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发票丢失怎么办?

2024-05-05 03:16

1. 原始发票丢失怎么办?

原始发票丢了怎么办  
 首先你应该找到开具发票方,像其申请出具曾于××年×月×日开具××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假如某些发票无法取得发票的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无法提供采发票的企业成本、费用是否实际发生的凭证,是无法申报扣除的。
  原始凭证丢失怎么办?  
 这些处理方式都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 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的依据,是玉要的会计核算资料如果外来的原始凭证不慎丢失,应到原开出单位重新开具或索取盖有原开出单位公章的证 明,并注明所丢 失凭证的号码、 金额和内容,经 会计主管和村 负责人才比准,Ilj 经办人签字盖 章后,刁’能代替 原始凭证记账 如果丢失后确 实无法取得证 明的,如火车 票、飞机票等 原始凭证.经 办人须写出详 细情况,由会 计主管人员和 村负责人批准 后代作原始凭 证记账、@邱立霞$山东省沂水县许家湖经管站!276402 近日,笔者对村级账务进行审计时发现,一些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不慎丢失后,有的以白条的形式放在现金保管员的库存中不处理帐务,有的则是用张白纸写明丢失原因后便代替原始凭证记账。这些处理方式都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的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
  原始凭证原件丢失了该怎么办  
 找出具的单位复印一份,盖上出具单位的公章。
  汽车原始发票丢失怎么办  
 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流程!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覆
 
 国税函[2006]227号
 
 成文日期:2006-02-27
 
 鉴于车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
 
 具体程序为:
 
 (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满意望采纳!
  原始凭证丢失怎么办  
 你好,
 
 原始凭证有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如果是外来原始凭证丢失,可以取得开具原始凭证的单位的记账联或存根联复印件加盖该单位公章,由单位领导批准,经办人签字后,作为原始凭证。如果无法取得,可以写个书面证明,写清丢失原因,内容摘要、数量金额等重要内容,然后由经办人签名,知情人签名,领导批准后,才能作为原始凭证。
  汽车过户原始发票丢失怎么办  
 您好,汽车过户原始发票丢失正常当地车管所的微机可以调出来的,如果不行还可以去车辆所在地的国税部门去补开。
  会计做帐把原始凭证弄丢了,怎么办?  
 会计做帐把原始凭证弄丢了,怎么办: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常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3、自制原始凭证丢失可至相关部门再打印一份。
 
 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
 
 原始凭证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新农合报销:原始发票丢失怎么办?  
 没有办法了
 
 这个是报销的重要凭证,必须有的
 
 补充:
 
 没有这种规定,有这种规定就给你贴出来了,不必你自己找了
 
 虽然情理上说可以用你说的那个办法解决,但是实际中,你那里是否可以这样做,完全取决于当地农合的政策,当地农合不行,那就不行,规定就是必须有发票
 
 你有疑问,咨询下当地农合办吧
  原始凭证丢失怎么处理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外来的原始凭证遗失,应当由原开出单位出具证明,证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证明必须加盖原开出凭证单位的公章。然后由接受凭证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办理批准手续,手续齐全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有些外来原始凭证遗失无法取得证明的,例如,飞机票、火车票等可以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说明,然后由接受凭证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办理批准手续,手续齐全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发票丢失,要报销原件怎么办  
 可以与财务协商,在保证业务实质真实的条件下,用其他发票替代

原始发票丢失怎么办?

2. 发票丢失了要怎么处理

遗失普通发票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三十五条规定,发票必须如实开具,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取得发票联的一方如丢失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该份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加盖开票方的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后入帐,一律不重复开具发票。 
遗失专用发票的处理:若交购货方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有关发票也已抄报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的规定,处理如下:开票方如实申报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并及时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税证明单》(以下简称《已抄税证明单》),再向购货方提供该发票的复印件及《已抄税证明单》(购方拿发票复印件到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关于遗失普通发票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三十五条规定,发票必须如实开具,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取得发票联的一方如丢失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该份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加盖开票方的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后入帐,一律不重复开具发票。若交购货方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有关发票也已抄报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的规定,处理如下:开票方如实申报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并及时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税证明单》(以下简称《已抄税证明单》),再向购货方提供该发票的复印件及《已抄税证明单》(购方拿发票复印件到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的复印件及销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已抄税证明单》申报抵扣和入帐)。

3. 已开的发票遗失怎么办


已开的发票遗失怎么办

4. 已开出的发票丢失了要怎么处理

对已开出的发票丢失后应第一时间汇报到财务作废;需在报税前完成发票作废工作。具体做法有:1、登录系统,查询对应得的发票,并同负责人确认发票的信息。在得到确切的发票丢失信息后进行作废处理。2、确认发票是否已经进行了报税。丢失的发票若在报税前则可进行作废处理,若本轮报税之前,或者更久的以前,发票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款,作废基本无效。若还未进行报税则可进行作废处理。3、作废处理。登录系统找到对应的发票后,进行作废操作即可。作废操作后,系统会记录作废操作,原发票作废(找到也无法生效)。4、根据要求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 已开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法律分析:1、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帐。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帐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帐凭证。
2、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实行电子发票的,由开票方按丢失发票代码、号码查询打印(复印)发票图片,加盖开票方公章作为入账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

已开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6. 已开出的发票丢失了要怎么处理

对已开出的发票丢失后应第一时间汇报到财务作废;需在报税前完成发票作废工作。1、登录系统,查询对应得的发票,并同负责人确认发票的信息。2、确认发票是否已经进行了报税。丢3、作废处理。4、根据要求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即可。

7. 普通发票开具后丢失怎么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另外,国税发票种类很多,所述问题略有不详,现分情况答复如下:
1、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在没有超180日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若是增值税类的其他普通发票,书面报告主管国税局,经购货方的主管国税局同意,则可凭存根联凭复印件入账。

普通发票开具后丢失怎么办

8. 去年的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发票丢失,这个太正常了。有时候和发票不轻易间,说散就散了。除了电子发票,只要是纸质的,需要邮寄的,难免出现丢失情况,毕竟很多情况也不是你能控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