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有哪些行权方式?

2024-05-12 02:09

1. 股票期权有哪些行权方式?

关于股票有哪些期权行权一共有三种方法:
1.标的结算法
在股票期权中,第一种行权方式是标的直接结算法,买方有义务对股票的期权进行买卖标的物,并且卖方也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标的证券。然而,一般来说,在股票期权中,交易者使用更多的行权结算方式。如果是公司内部,这种行权结算方式可能会少一些。
2.现金行权法
另一种行权方法是现金行权法,买卖双方可以按照现金方式交换标的,一般来说,公司上层对员工结算上层用现金的方法对员工进行行权,这也是目前上市公司比较常见的方法,而且这个对于员工和上层来收都是一个很不错的方法。
3.自动行权
自动行使其中意味着当期权合同到期时,它将自动行使,而期权买方不会主动行使,主动行权是指期权买方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行权,无论选择哪一种,买方都拥有可只有与可不执行的权利。
在投资市场上,当天买入的期权合约可以当天行权,但要到行权的第二天才能交割,如果买方决定行使权利,他可以以特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相应数量的合同标的。
此外,股票期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在规定期限行权期内行使权利既不能在行权期之前,也不能在行权期之后。在行权期间,持有人有权行使买卖股票的权利,但是否行权取决于行权的收益。

股票期权有哪些行权方式?

2. 股票期权行权的方式

美式行权(A):指权证持有人有权在期权存续期内的任何时候执行期权,包括期前和到期日(即一般情况下,行权起始日=权证挂牌首日,行权截止日=权证到期日)。欧式行权(E):只能在权证到期日行权(即行权起始日=行权截止日=权证到期日)。百慕大混合式(B):介于美式与欧式之间,持有人有权在到期日之前的一个或者多个日期行权(即行权起始日=<行权截止日=<权证到期日)。

3. 股票期权制度有哪些原则

经营者持股是实现长期激励的有益探索。对经营者的短期激励是指将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的当期效益相联系,对经营者的当期贡献给予回报的激励方式,比如我们前面讲过的年薪制。一般来说,长期激励有利于经营者的长期行为和企业的长远发展;短期激励有利于激励经营者较快提高企业经济绩效,但容易导致短期行为。因此,应将经营者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从我国的目前现实情况来看,对经营者的激励注重在岗时的奖励,而对经营者离职后的收入保障机制重视不够,这导致了某些经营者在岗时的短期行为,甚至造成经营者在离职前通过种种方式增加自己的灰色收入,甚至不合法收入。因此,在经营者激励机制建设中应把长期激励和短期激励结合起来,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保障经营者持股。
2.期股奖励与实股奖励相结合——股票期仅激励作为一种重要的产权激励手段,将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长期绩效很好地结合起来,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经营者拥有期股会减少企业内部的运作成本,有利于解决国有企业的代理问题和内部控制人问题,有效防止损害出资者的各种短期行为。然而,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转型时期,股票市场虽经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远未成熟,市场波动还很大,股市状况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的实际业绩。此外,由于与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格局尚未形成,股票期权激励可能引起收入的差距增大,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稳定。为此,依据我国国企改革实际,应将期股奖励与实股奖励相结合,以企业净资产增长指标来衡量经营者的贡献和业绩,更符合转轨时期的特殊性。
3.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包括货币激励和非货币激励在内的物质激励,是调动经营者积极性的主要手段,但不能忽视精神激励的重大作用。
事实上,即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金钱也不是衡量经营成就的唯一标准。相反,越是有能力、有成就的经营管理者和企业家,越是看重荣誉感、成就感和社会责任感乃至控制权本身等非物质回报的价值。因此,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物质激励的合理实施还缺乏足够条件的情况下,更应对精神激励的作用给予充分的重视,将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结合起来。
4.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任何一项政策措施要想达到理想的效果,都需要一定的制度环境为前提。
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存在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实施股票期权,经理人员会通过抬高盈利甚至操纵股市等手段来增加自己的收入。因此,股票期权制度的激励作用的充分发挥离不开一个有效率的股票市场,离不开明晰的产权和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将激励与约束结合起来。一方面应确保股票期权的具体条款符合股东利益,不会使表现不佳的经理也受到奖励,为此,应设立一个相对独立的、不受经理人员控制的薪酬委员会来负责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另一方面,除了建立激励经理的正向治理机制外,还要完善对经理进行监督的反向治理机制,消除经理通过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来提高自己效用的可能性。

股票期权制度有哪些原则

4. 股票期权的期权做法

(一)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或股票期权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处于董事会直接管理之下,有权决定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与人、授予额度、授予时间表,处理突发事件,解释股票期权计划等。然后根据公司扩股计划,在公司历次增资扩股时留出一部分普通股作为股票期权的可用股份。(二)确定股票期权的价格、实施方式和有效期。1、股票期权的认购价可以以股票期权合同签订日前一段时间的股票平均市价为准。2、股票期权的实施有匀速法和加速法两种方法,匀速法即在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内,每年执行等额期权的办法;加速法是指随着年数的增长,可执行期权的比例也逐年增加的方法。与匀速法相比,加速法更能使企业的长期利益得到保护。3、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5-10年或管理者离职前。由于管理者和中小股东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管理者行使股票期权应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而且,公司对这类买卖应予以披露。(三)应注意当遇到公司资本化发行、配股或分割股份时,股票期权应同比例增加。当管理者违反法律时,公司有权收回股票期权的未执行部分。当股价低于行权价时,一般不允许对股票期权重新定价。一般来说,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企业应为上市公司。这样可以使行使期权后股票出售和交易比较方便,且价格对交易有关各方都比较公道。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是股东利益的市场体现,它是一个对公司经营的各个方面都比较敏感的指标,能够综合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数据也容易取得。

5. 股票期权行权的注意事项

第一,行权有时间限制,是在指定期间(行权期)行使权利,既不能在行权期之前,也不能在行权期之后。特别要注意的是,行权操作逾期不候,到期后尚未行权的权证将予注销,届时该权证将没有任何价值。一般而言,投资者可在权证的上市公告书中找到该权证的行权期。例如,武钢CWB1的上市公告书中规定,该权证的行权期为2009年4月10日至2009年4月16日中的交易日。第二,在行权期,持有人有权行使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权利,但行权与否,要看行权的收益。如何计算权证行权的收益呢?以武钢CWB1为例,其行使价为10.2元。假如投资者持有武钢CWB1至行权期,在不计行权费用的情况下,若武钢股份的价格在行权期高于行使价,投资者选择行权是有利可图的,而且股价升得愈高,回报愈大。假如股价低至10.2元或以下(即处于价外),则无论行权与否都会带来损失,相比而言行权的损失会更大。在这种情况下,武钢CWB1就不值得行权,投资者的损失为购买权证的成本。最后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权证市场的权证均实行证券结算,不能自动行权,权证持有人必须在行权日主动提出行权申报,而且认购权证行权所得的股票要在行权后的下一交易日才可操作,因此,实际的行权收益还受行权后正股价格波动的影响。

股票期权行权的注意事项

6. 实行股票期权制的作用

一提到股票期权制的作用,人们普遍的看法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从理论上看,股票期权制在一定程度上调和了股东目标函数和经营者目标函数,使二者趋于一致性。股东目标函数和经营者目标函数是不同的,股东追求的是所有者权益的最大化,经营者追求的是个人效用的最大化,只有将经营者的最大利益和公司股价捆绑在一起形成共同利益和价值偏好,才能做到二者兼容,而股票期权制正是基于这个思路而产生的。
2、股票期权制可以将经营者的外在压力转化为内在的动力,从而为经营者提供一个较为稳定的、有效的激励刺激。传统的激励机制往往侧重于考虑公司外部给经营者的压力,但时间一长,经营者便可以通过各种对策来缓解压力。而股票期权制则是将经营者的薪酬与企业的长期利益的不确定性联系起来,来激发经营者努力工作和创新精神,以降低代理成本。
3、股票期权制作为一种市场化的评价机制,可以更好地体现人力资本的价值和贡献。有的激励制度虽然可以矫正企业经营者行为、减少其对所有者利益的侵蚀,但对企业家的价值创造和价值体现却重视不够,而股票期权制可以通过股票价格水平的变动和变化轨迹来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可以较好地对企业家的才能进行综合评价和体现企业家的价值创造。
4、股票期权制的实行具有低成本性。因为企业授予经营者的仅仅是一个期权,公司并没有现金流出,能减轻公司日常支付现金的负担,节约大量营运资金,使股东免于直接承受激励成本,有利于公司的财务运作,可以把节省下来的资金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去,以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另外低成本性还表现在股票期权制的运行降低了因两权分离带来的代理成本。
5、既能避免公司人才的流失,又能为公司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的加入。企业要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持,如何防止人才的流失,又能有效地吸引人才,也不增加企业的负担,股票期权制可以做到将优秀人才的利益与公司自身利益紧紧捆在一起,既激励又约束。

7. 股票期权的行权

  期权是指在未来一定时期可以买卖的权力,是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指权利金)后拥有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指美式期权)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指欧式期权)以事先规定好的价格(指履约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力,但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
  行权是指权证持有人要求发行人按照约定时间、价格和方式履行权证约定的义务。如果你手中有100股甲股票的认购权证,行权日是8月1日。行权价格是5元。就是说,到8月1日这天,你有资格用5元/股的价格买该股票100股。如果到了这天,该股的市场价是8元,别人买100股要花800元,而你这天则可以用500元就买100股,假如当初你买入权证时每股权证0.50元,那么你一共花了550元,你当然合算了。如果你真买,这个行为就叫行权。但是如果到了这天,该股的市场价是4元,你当然不会用5元/股的价格买,那么你手里的100股认购权证就是废纸。你肯定选择放弃行权了。
  行权方式有美式行权(指权证持有人有权在期权存续期内的任何时候执行期权,包括期前和到期日,即一般情况下,行权起始日=权证挂牌首日,行权截止日=权证到期日)和欧式行权(只能在权证到期日行权,即行权起始日=行权截止日=权证到期日)以及百慕大混合式(介于美式与欧式之间,持有人有权在到期日之前的一个或者多个日期行权,即行权起始日=<行权截止日=<权证到期日)。

股票期权的行权

8. 股票期权行权的结算方式

证券给付结算方式: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有义务按照行权价格向权证持有人出售或购买标的证券,即认购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应支付依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并获得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认沽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应交付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并获得依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现金结算方式: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按照约定向权证持有人支付行权价格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间差额的现金。证券给付结算方式和现金结算方式的比较权证如果采用证券给付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其标的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采用现金结算方式,则仅按照结算差价进行现金兑付,标的证券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行权价格:也称行使价,指发行人发行权证时所约定的,权证持有人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的价格。行权比例:一份权证可以购买或出售的标的证券数量。行权日期:指权证可以进行行权的日期,包括行权起始日和行权截止日。存续期限:指权证所存在的期限,权证到期即终止交易。投资者须及时关注和了解权证的存续期限,以避免到期没有卖出权证或没有行权从而遭受损失。交易所规定权证的存续期限为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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