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企业转让债权债务

2024-05-12 08:40

1. 企业与企业转让债权债务

企业转让债权债务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176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公司合并分立时是否需要清算
只有原公司需要解散的合并或分立,才涉及清算问题。比如A公司和B公司合并为C公司,那么A和B都要清算;B合并为A公司,B公司要清算。A公司分为B公司和C公司,A公司清算,A公司分为A公司和B公司,A公司不涉及清算。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合并的程序该怎么操作
1、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2、A、B公司均召开股东会决议
依据《公司法》第38条第九款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3、公告债权人
依据《公司法》174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合并账务
依据公司法第174条,B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依据《公司法》175条及其他税务法规,将A、B两公司账务合并,为简化税务处理,以B公司原资产、负债的审定数作为入账价值。A公司合并B公司账务后,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验资报告》。
5、A公司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B公司向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企业与企业转让债权债务

2. 企业间转让是否可以转让债权债务

企业间转让债权债务是合法的。
只要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而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一、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不同意怎么处理
债权转让协议是不需要债务人同意的,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
债权转让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从债权、不作为债权、特定债务人的债权等;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不得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无效;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在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时候应该及时的通知债务人,注意只是通知债务人,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当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二、合同义务转让的情况有什么
合同义务转让的情况有:
1、合同义务的全部转让。在这种情况下,新债务人完全取代了旧债务人,新债务人负责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合同义务的部分转让,即新债务人加入原债务,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无论转让的是全部义务还是部分义务,都需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合同义务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并承担不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三、债务承担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债权转让的,须通知债务人务转移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划分

公司转让合并后,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一、公司合并中对债权人有哪些保护
公司合并中对债权人的保护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合并是否要通知债务人
公司合并必须通知债权人,可以通知债务人。《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合并分立的类型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1)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有一个公司(吸收方)存续,而其他公司(被吸收方)解散。
(2)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在合并各方均归于消灭的同时。另外创设出一个新的公司。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分立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
(1)新设分立是指将一个公司分割设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原公司丧失法人资格。
(2)派生分立是指将原公司的一部分财产或营业分出去成立一个或几个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划分

4. 关于债权转让定义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一、债权转让的形式要件包括哪些
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和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可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
债权转让在我国应采取何种形式,《民法典》和《民法典》均未明确规定,学术界对此有两种不同的立场。一种观点认为,债权让与为不要式合同,既可采取口头形式也可采用书面形式。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对债权让与形式应有特别要求,规定债权让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若原债权有证明文书,必须要将让与事实记载于其中,否则债权让与不发生效力。其理由是因为合同仅为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缺乏公示性,难为债权人及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知晓,不利于保护债务人利益和交易安全。
从先行法规定来看,既然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和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可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而对债权转让合同未在民法典及其他任何相关法律规定中作出特别形式的要求,那么它就可以依一般原则采取法律允许的任何形式,而不一定非采取书面形式不可。
但保理中应收款转让债权让与因其跨越国内、国际两个法域,涉及的多方当事人,潜伏多种权利冲突,因此应该要求应收帐款的转让必须由供应商和保理商订立书面协议。
二、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时间
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享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权利转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具有有效存在的合同债权;
(二)债权转让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即不会增加债务人的负担;
(三)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即不存在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
(四)转让合同权利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即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
在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过去的、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二)条件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
(三)条件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即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法律规定的条件;
(四)条件必须合法。

5. 公司债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一、公司作为债务人转移债务给他人需要什么条件
1、公司作为债务人转移债务给他人经过债权人同意即可。且必须是可以转让的债务。也可以转让部分的债权,债权人未有明确答复的,视为不同意。此时不能转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二、债务转移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债务的可转让性
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债务性质或是按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得转移。
2、债务转移的内容
债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将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将取代债务人,债务由第三人全部承担;二是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则是由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因此,债务的全部转移和债务的部分转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为了避免争议,在债务转移协议中必须约定清楚债务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转移。
3、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移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无效。债权人可以拒绝第三人的债务履行,

公司债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6. 企业间转让是否可以转让债权债务

法律分析:企业间转让债权债务是合法的。只要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而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7.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划分

法律分析:公司转让合并后,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划分

8.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划分

法律分析: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而公司转让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后的企业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