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前要审查什么,签订合同前注意什么

2024-05-17 16:32

1. 签订合同前要审查什么,签订合同前注意什么

其实合同中的这几点,购房者若是不看清,日后很容易白白多花冤枉钱。钱

签订合同前要审查什么,签订合同前注意什么

2. 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审查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

1、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无经营权、有无履约能力、其资信情况如何、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签订合同前,应审查合同对方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资料原件,并保留加盖对方有效公章的该原件复印件一份。
2、  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为:
(一)部首部分,注意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全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
(二)正文部分,应包括:标的、标的物名称、标的物所指范围、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三)结尾部分,应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部门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的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3、签订合同,应力争协议合同发生纠纷由本地法院解决。
4、合同审查的要点包括: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
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
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3. 合同内容审查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加强施工合同的内部管理:1.建立管理制度; 2.向工地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或聘请监理单位及具备相应资 质的人员负责监控承包方履行合同。   
 自觉把合同管理作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工作内 容,加强内部管理:1.制订管理办法,建立严格制度,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   2.向工地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熟悉合同的管理人员。  
在施工合同正式签订之前,将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草案,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1.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2.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   4.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5.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6.双方驻工地代表是否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   7.工期、质量和合同价款等条款是否符合合同相关的规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 10日内予以审查,提出意见。承发包双方应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重新 报送,待合同符合要求后,正式签订施工合同。主管部门10日内不作答 复,可视为该合同已符合要求,双方可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之日 起5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和开户银行备案。   
凡不签订书面合同、或不按规定办理报送审查、备案手续, 不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意见修改文本的,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应责令补办有关手续,或采取其他有关措施处置。   
在履行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行为 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提出警告,或依法令其停止施工,或中止合同履 行。发生后两种情况时,当事人双方应保护好已完工程,按责任各自承担 保护费用。

合同内容审查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4. 条款有哪些,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如下:1、合同的效力问题;2、合同的履行和中止;3、合同的终止和解除;4、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主要涉及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应当在合同中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仲裁事项。对于诉讼的条款,应注意选择的法院是否有利。

5. 签定合同时,应注意合同那些细节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一)查证:最主要的应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坐落位置、楼号、单元号、房号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如购买地下车库应注明地下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以及维修费、物管费等等。
(二)面积的确定与差异的处理:应当明确合同中认定的面积是出卖人暂测面积,还是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对于预售商品房来说,一般都是暂测面积)。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房屋的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即产权证上登记面积)为准,只有这一面积数值具有法律效力。另外,由于房屋的墙皮厚薄、测量误差、设计更改等原因,暂测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的现象客观存在且相当普遍。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详尽地约定面积差异处理的方法。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应当明确合同中选择的是哪种计价面积,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还是按套计价等。通常是采用建筑面积计价,这时还要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用)分摊面积是多少。
(四)付款方式的选择:在合同中应予明确付款方式和交付时间,同时明确违约责任。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出卖人聘请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可以拒付。
(五)物业维修资金的交纳:物业维修资金是房屋维修的专项资金,此项资金应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交纳方式,如果委托出卖人代为交纳的,应约定维修资金缴纳凭证领取日期。
(六)装修质量要求:要详细地把装修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
(七)关于规划、设计中途变更的约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规划、设计中途变更情况,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查看合同中可能出现的规划、设计变更事项,并进行详细约定。
(八)保修责任: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商品住宅的保修责任。按照规定,出卖人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出卖人应当按照《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时难免会发生争议,因此消费者一定要与出卖人约定好争议解决途径和方式。
(十)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必须要求出卖人承诺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具体时间,明确房地产权属证书办理的方式(由出卖人代办或自行办理)以及迟办的违约责任。
(十一)补充条款签合同要注意的事项: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出卖人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相关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在所有空白处划线;双方另有约定的,在每句话末了盖章或者划线。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后,最好对该合同进行复印备份,并由出卖人或代理人签名确认,直至该合同由出卖人到房管部门备案,以便日后出现纠纷时作为证据。

签定合同时,应注意合同那些细节

6. 签订协议时应注意哪些审查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以下条款:
1、是否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
2、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是否与所知信息符合;
3、标的的质量、数量是否与约定的一致;
4、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的约定是否明确等。
一、签借款合同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签借款合同要满足的条件有:
1、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
2、借款合同中,必须体现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以文字形式规定其借款的用途。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专款专用,不得违背合同约定挪作它用。
3、借款合同必须明确借款金额,利息约定情况以及利率。
5、借款合同中,应载明还款期限。借款方到还款期限时,应如数偿还本息。
6、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是否需要担保以及担保方式,应约定明确。
7、还款方式,是指借款方运用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归还给贷款方。是一次结清,还是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应载明具体时间、归还数量等。
8、在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规定违约责任,可促使借款方和贷款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也便于当事人、法院依法认定其违约责任。
9、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是指借、贷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自行协商解决不成时,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解决,还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二者选择其一,明确于合同条款中。
10、借贷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关事项也应列入其合同中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做为其合同的条款并明确记载于合同中。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7. 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哪些内容

签订合同前要审查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审查
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要认真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如要查验单位的营业执照,要注意营业执照是否伪造或是偷窃所得,是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是否具备生产、经营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
2.信誉审查
在实践中,合同的主体合格并不意味着他们签订的买卖合同之后就一定能真的完全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了减少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必须调查对方当事人的商业信誉。
3.履约能力审查
无论是与公民签订买卖合同,还是与法人签订买卖合同,都要调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否则偏听一面之词,很容易上当受骗。
对于公民(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而言,可以通过他所作单位以及其亲戚、邻居、同学、朋友等熟人调查此人的履约能力。
对于法人而言,可以通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多种途径了解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4.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对法定代表人的审查,对法人工作人员的审查和对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审查。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代理签订买卖合同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具备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所以对委托代理人要进行三方面的审查:审查其委托证明、代理权限和签约时是否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
一、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订立的原则有:
1.平等原则;
2.合同自由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纪守法原则;
6.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
二、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合同标的;
3.数量,应选择双方当事人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可以约定违约致损的赔偿方法以及赔偿范围。

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哪些内容

8. 签订合同前必须审查哪些事项

1、在签订合同时,不注意审查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当事人一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做年审,是否被吊销等,不认真进行审查就匆忙与其签合同,容易造成所签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或者在发生纠纷时难以追求当事人责任。
2、不注意审查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经营能力和行为能力,造成所签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例如部分产品的生产、经营须特别许可或者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否则会因不具备这一能力而导致合同无效。
一、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要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对方为法人的,要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资料,或实地考察;另外,要核实(要核实为正确内容)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
(二)合同形式:
1、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明确、具体: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要具体、明确;
3、履行方式及期限须确定;
4、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5、约定争议解决办法。
二、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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