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落地

2024-05-04 13:26

1. 证监会: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落地

近日,记者从证监会官网获悉,当前证监会正会同相关部委深入推进公募REITs试点,进一步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
具体来看,证监会正着重开展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正在研究制定基础设施REITs扩募规则。证监会称,扩募是REITs产品的重要特性,扩募与首发一样,是REITs市场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推出REITs扩募机制,有利于已上市优质运营主体,依托市场机制增发份额收购资产,优化投资组合,促进并购活动,更好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目前,证监会正指导交易所抓紧制定REITs扩募规则,将适时就规则征求市场意见。
另一方面,证监会将抓紧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试点项目落地。证监会表示,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试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决策部署的有效政策工具,有利于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更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行业向新发展模式转型,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目前,证监会正在会同相关部委,研究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试点工作,尽快推动项目落地。
证监会表示,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是“十四五”规划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对于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权益融资渠道、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2021年6月,首批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产品在沪深交易所上市,标志着公募REITs试点正式启动。目前已有11只公募REITs产品上市,市场运行平稳,流动性和价格发现机制总体较好,符合试点预期。

证监会: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落地

2. 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已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记者余蕊)记者了解到,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取得突破性进展,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项目近日已经报送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成为全国首个正式申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
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工作得到大力推进
2021年6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基础设施REITs发行的行业范围。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通过现场调研、座谈研讨、视频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重点项目加强指导,协助解决推进中的难点问题。例如,采用“开门办公”方式指导支持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现场调研北京市有关租赁住房项目,帮助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和项目单位等研讨解决相关项目的运营模式问题,积极研究上海市有关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行REITs的监管要求等。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郭子平表示,该部门积极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前介入、工作前移,帮助人才安居集团在2个月内完成了项目申报材料从准备到定稿的全部工作。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与规划和自然资源、国资、住房建设、金融监管、税务、证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单位通力协作,先后召开十余次会议,专项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存在的产权登记、资产划转、资产认定、项目配租等重难点问题,并提前协调解决了项目发行阶段的潜在问题。
基础设施REITs助力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持续发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全国已有近30个省(区、市)出台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650万套,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李辉认为,当前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正当其时。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来源分散、持续稳定,与发行公募REITs的要求较为契合。”李辉说,“同时,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进一步丰富了基础设施REITs的底层资产类型,REITs的信息披露、交易扩募等机制,也有助于租赁住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深圳是一个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很大的城市。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深圳非户籍常住人口占常住人口的71%,市民住房呈现以租为主的特点。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深圳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占各类住房建设筹集总量的45%左右。如此大规模的建设需求带来了较大的资金压力。
2020年10月发布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
“深圳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有利于盘活存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资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有利于迅速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提升租赁住房企业的运营管理能力。”该负责人说。
安居集团选取优质资产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是2016年成立的住房专营机构,已累计筹建各类保障性租赁住房15.8万套,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约8万套,资产规模达1700亿元。该集团在“十四五”期间计划承担深圳三分之一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亟需长期、大额、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当前,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的融资模式以传统债务融资为主,加大了企业的债务负担,发行基础设施REITs可以盘活沉淀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资产,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形成‘投资建设住房——REITs盘活资产——回收资金再投资’的良性发展格局。”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宏伟说。
赵宏伟介绍,本项目选取了4个优质项目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试点,项目均已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这4个项目位于深圳核心区域或核心地段,整体出租率达99%,共涉及保障性租赁住房1830套、13.47万平方米,资产评估值约为11.58亿元。项目产权清晰,具有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可满足发行REITs的收益率要求。而且项目主要出租对象是新市民、青年人,租金定价大幅低于同类房源,具有很强的民生和保障属性。
据了解,安居集团本次项目募集的资金将继续投资于深圳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预计可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2000余套。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基础设施REITs相关工作,目前深圳上报的盐田港仓储物流、招商蛇口产业园和协助上报的首创水务等3个项目已顺利发行上市,深圳能源东部电厂项目也已获得证监会、深交所受理。未来,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将坚持‘小步快走’,全力推动人才安居集团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基础设施REITs项目,研究在双碳、文旅、新基建等领域推出新项目,不断扩大项目发行范围。”郭子平说。

3. 首单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已报送发改委

《证券日报》记者4月13日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项目近日已报送国家发改委,成为全国首单正式申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

此外,记者还从深交所获悉,深圳人才安居集团联合深创投集团曾于2018年在深交所成功发行全国首单公共人才租赁住房ABS产品,发行规模31亿元,已为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产品试点打下有益基础。
北京地区某公募基金不动产投资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首单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已报送国家发改委,体现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取得突破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进一步丰富了公募REITs市场业态,也为投资者带来更多选择。”
证监会表示,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试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决策部署的有效政策工具,有利于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更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行业向新发展模式转型,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去年6月份,证监会会同国家发改委推动首批公募REITs平稳落地。同年7月份,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将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式纳入基础设施REITs行业试点范围。
今年3月16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时指出,“金融机构必须从大局出发,坚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关于房地产企业,要及时研究和提出有力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应对方案,提出向新发展模式转型的配套措施”。3月18日,证监会披露,正在会同相关部委研究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试点工作,尽快推动项目落地。沪深交易所随后表示,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试点工作,积极支持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开展试点,深入调研了多地的多家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
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试点项目落地按下“加速键”。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分析师姚慧认为,“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产品,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目前以传统债务融资方式满足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的现状,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直接融资比例,降低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杠杆率和金融风险,降低政府或企业的债务负担。同时,公募REITs为企业提供的退出渠道,可以带动增量投资,形成‘投资建设住房—REITs盘活资产—回收资金再投资’的资金链条闭环,将极大地盘活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的流动性。”
在国泰君安资管REITs团队看来,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帮助租赁住房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带动新建项目投资,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对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姚慧预计,“首单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已于4月13日完成申报,按照首批REITs产品的审批、发行速度,预计年内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产品大概率将完成发行上市。”
上述相关负责人透露,“据我所知,北京、上海、重庆等多地已有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试点项目正在推进中,预计未来将有更多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涌现出来,监管部门也将在试点过程中不断加快审核标准化流程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市场建设,树立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发展新样板。”
部分参与公募REITs试点工作的机构表示,持续挖掘优质项目,尽快实现试点落地。
中金基金方面表示,中金基金将积极探索和设计适应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特征的REITs治理机制和模式架构,为合作伙伴提供公募REITs全链条业务服务,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项目筹备与申报工作,力争实现试点项目的尽快落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经营管理保驾护航。
中信证券方面介绍,未来,将继续响应监管指导精神,持续挖掘优质试点项目,以创新金融工具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首单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已报送发改委

4. 首单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已报送发改委

《证券日报》记者4月13日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项目近日已报送国家发改委,成为全国首单正式申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
此外,记者还从深交所获悉,深圳人才安居集团联合深创投集团曾于2018年在深交所成功发行全国首单公共人才租赁住房ABS产品,发行规模31亿元,已为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产品试点打下有益基础。
北京地区某公募基金不动产投资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首单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已报送国家发改委,体现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取得突破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进一步丰富了公募REITs市场业态,也为投资者带来更多选择。”
证监会表示,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试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决策部署的有效政策工具,有利于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更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行业向新发展模式转型,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去年6月份,证监会会同国家发改委推动首批公募REITs平稳落地。同年7月份,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将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式纳入基础设施REITs行业试点范围。
今年3月16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时指出,“金融机构必须从大局出发,坚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关于房地产企业,要及时研究和提出有力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应对方案,提出向新发展模式转型的配套措施”。3月18日,证监会披露,正在会同相关部委研究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试点工作,尽快推动项目落地。沪深交易所随后表示,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试点工作,积极支持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开展试点,深入调研了多地的多家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
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试点项目落地按下“加速键”。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分析师姚慧认为,“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产品,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目前以传统债务融资方式满足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的现状,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直接融资比例,降低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杠杆率和金融风险,降低政府或企业的债务负担。同时,公募REITs为企业提供的退出渠道,可以带动增量投资,形成‘投资建设住房—REITs盘活资产—回收资金再投资’的资金链条闭环,将极大地盘活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的流动性。”
在国泰君安资管REITs团队看来,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帮助租赁住房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带动新建项目投资,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对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姚慧预计,“首单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已于4月13日完成申报,按照首批REITs产品的审批、发行速度,预计年内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产品大概率将完成发行上市。”
上述相关负责人透露,“据我所知,北京、上海、重庆等多地已有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试点项目正在推进中,预计未来将有更多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项目涌现出来,监管部门也将在试点过程中不断加快审核标准化流程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市场建设,树立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发展新样板。”
部分参与公募REITs试点工作的机构表示,持续挖掘优质项目,尽快实现试点落地。
中金基金方面表示,中金基金将积极探索和设计适应保障性租赁住房行业特征的REITs治理机制和模式架构,为合作伙伴提供公募REITs全链条业务服务,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项目筹备与申报工作,力争实现试点项目的尽快落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经营管理保驾护航。
中信证券方面介绍,未来,将继续响应监管指导精神,持续挖掘优质试点项目,以创新金融工具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5. 湖南: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REITs试点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通知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各市州要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同的筹集建设方式,分类确定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申请审核工作流程等管理要求。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和岳阳市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人口流入分布、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交通等条件,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情况,坚持供需匹配,从实际出发,因城施策,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支持产业园区配套建设,促进产业园区发展,实现职住平衡。
其他城市可根据实际需要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进行改建,以及在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发展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其他未列入重点发展城市的,可根据当地人口规模、产业发展和实际需求等情况,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确定为重点发展城市。
通知指出,积极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债券,支持各地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支持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其探索形成规范、健康、可持续的经营模式。各地要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金实施监控指导,定期公开周边市场租金参考价。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湖南: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REITs试点

6. 证监会、发改委: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REITs工作

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当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开展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业务。
同时,《通知》规定,项目应当权属清晰、运营模式成熟、具有可持续的市场化收益,并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严禁以租赁住房等名义,为非租赁住房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变相融资,或变相规避房地产调控要求。
此外,《通知》提出,将严格规范回收资金用途。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的净回收资金,应当优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如确无可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也可用于其他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项目建设。鼓励将净回收资金用于投向明确、条件成熟、短期内能够形成有效投资的新建项目,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对于此次REITs政策的出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从融资的角度看,其有助于房企等扩大融资渠道和调整融资结构,对于增加融资规模和减少资金压力等有积极的作用;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来说,类似金融方面的创新,也将使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更加到位,有助于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的积极供给。

7. 证监会、发改委: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租房试点发行REITs工作

中房网讯 (杨洋/文)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应充分认识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重要意义。
此外,上述有关部门需深入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当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开展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业务。
项目应当权属清晰、运营模式成熟、具有可持续的市场化收益,并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严禁以租赁住房等名义,为非租赁住房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变相融资,或变相规避房地产调控要求。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回收资金用途,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的净回收资金,应当优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如确无可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也可用于其他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鼓励将净回收资金用于投向明确、条件成熟、短期内能够形成有效投资的新建项目,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在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REITs时,应当对回收资金用途作出承诺,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通知》明确,进一步压实参与方监督职责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的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当每季度向有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省级发展改革委报告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挪用回收资金,并承诺监督发起人(原始权益人)遵照规定使用回收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当完善相关业务制度,并将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等有关情况按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向社会公开。沪深证券交易所要制定有关业务监管细则,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

证监会、发改委: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租房试点发行REITs工作

8. 证监会、发改委: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REITs工作

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当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开展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业务。
同时,《通知》规定,项目应当权属清晰、运营模式成熟、具有可持续的市场化收益,并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严禁以租赁住房等名义,为非租赁住房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变相融资,或变相规避房地产调控要求。
此外,《通知》提出,将严格规范回收资金用途。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发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REITs的净回收资金,应当优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如确无可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也可用于其他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项目建设。鼓励将净回收资金用于投向明确、条件成熟、短期内能够形成有效投资的新建项目,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对于此次REITs政策的出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从融资的角度看,其有助于房企等扩大融资渠道和调整融资结构,对于增加融资规模和减少资金压力等有积极的作用;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来说,类似金融方面的创新,也将使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更加到位,有助于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的积极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