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标准?

2024-05-12 13:16

1. 差旅费报销标准?

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
职务\交通工具 火车(含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市长、副市长以及相当职级的人员软席(软卧、软座及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软座和软卧)  一等舱 公务舱凭据报销
市级机关正副(厅)局长以上以及相当职级人员、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在四级以上(含四级)以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及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软座和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及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软座和软卧) 三等舱 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七条 乘坐火车(含全列软席列车)或长途公共汽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乘坐一般火车和长途公共汽车按照实际乘坐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按照软座车票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火车软卧而改乘火车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差旅费报销标准?

2. 差旅费报销规定

差旅费报销制度
 1、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职
   火 轮 飞
其他交通
住宿标准  市内
  伙食补助费
  
  
  
  
  工具(不包  一般 特殊
  
  一般 特殊
    务
   车 船 机  括出租汽车)地区 地区 交通费
地区 地区
  
  董事长
  软 一 公
  按实
  
  
   按实
 总经理
  卧 等 务
  报销
  200  350
报销
80
100
 董事
  
  舱 舱
  
  副总经理
软 二 公
  按实
  
  
   按实
 总工程师
卧 等 务
  报销
  200
350  报销
 60
80
  
  舱 舱
  
部门经理
硬 三 普
  按实
  
  
   按实
 高级工程师 卧 等 通
  报销
  150
250  报销
 50
60
 总经理助理
 舱 舱
  
 其他工作
硬 四
  
按实
  
  
   按实
 人员
    卧 等
    报销
  50
150  报销
 20
50
  
  
  
舱
  
  2、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2)乘坐火车,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按第四条标准购卧铺票。符合此条款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座位票价的60%奖励给个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车座位票价的50%奖励(另外加收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乘坐新型空调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30%奖励个人。
 (3)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到省内有班机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车(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车或轮船的,按飞机票价或减去相应的火车、普通汽车或轮船票价的差额,提取30%奖给个人。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每人每夜另增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5)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改乘火车的,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
 3、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
 (1)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
 (2)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
 (3)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4)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5)凡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公事紧急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超出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6)凡因公事支付的电话、电报费均予报销。
 (7)凡属正副总经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参观者,其各项开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补助。
 (8)凡被外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地考察参观,或业务跟单的人员,其食宿费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费或补助费。
 (9)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12时以前出发,12时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计算;当天12时以后出发,12时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计算;
 (10)实行差旅费制度后,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报销。
 (11)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表头因为是由表格改变而写,略显有一些乱,希望你能明白,也希望上述制度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3. 差旅费报销标准表

2019差旅费报销标准表问题:出差报销范围及标准如下: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计入差旅费中,税法上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2.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报销流程如下:出差人员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直属上级审查分管副完长核准财务人员审核一出纳结算付款。各分管领导应对差旅费报销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全面责任。财务人员、稽核人员、资金管理人员按规定对报销手续、预算额度、票据合法性、真实性、出差标准进行审核并对此负责。
 
法律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级 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差旅费报销标准表

4. 差旅费报销范围及标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二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第十三条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5. 差旅费报销规定

差旅费报销制度
1、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职      火 轮 飞   其他交通   住宿标准  市内     伙食补助费
                     工具(不包  一般 特殊          一般 特殊
   务      车 船 机  括出租汽车)地区 地区 交通费   地区 地区
  
董事长     软 一 公     按实                按实
总经理     卧 等 务     报销     200  350   报销   80   100
董事          舱 舱 
 
副总经理   软 二 公     按实                按实
总工程师   卧 等 务     报销     200   350  报销    60   80
      舱 舱

部门经理   硬 三 普     按实                按实
高级工程师 卧 等 通     报销     150   250  报销    50   60
总经理助理    舱 舱
 
其他工作   硬 四        按实                按实
人员       卧 等       报销     50   150  报销    20   50
              舱  

2、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节约奖励的办法,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的办法,个人不得另报餐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2)乘坐火车,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按第四条标准购卧铺票。符合此条款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座位票价的60%奖励给个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车座位票价的50%奖励(另外加收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乘坐新型空调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30%奖励个人。
(3)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到省内有班机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车(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车或轮船的,按飞机票价或减去相应的火车、普通汽车或轮船票价的差额,提取30%奖给个人。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每人每夜另增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5)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改乘火车的,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
3、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
(1)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
(2)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
(3)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4)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其绕道和在家期间一律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5)凡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人员,因公事紧急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超出规定的费用个人自理。
(6)凡因公事支付的电话、电报费均予报销。
(7)凡属正副总经理指定陪客前往外地考察参观者,其各项开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住勤及途中补助。
(8)凡被外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地考察参观,或业务跟单的人员,其食宿费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享受包干费或补助费。
(9)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12时以前出发,12时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计算;当天12时以后出发,12时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计算;
(10)实行差旅费制度后,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报销。
(11)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表头因为是由表格改变而写,略显有一些乱,希望你能明白,也希望上述制度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差旅费报销规定

6. 差旅费报销标准表

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出差人员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凭借单据报销。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规定: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规定: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7. 差旅费报销标准表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法律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十二条规定: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规定: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差旅费报销标准表

8. 差旅费报销要求

差旅费报销范围是:乘坐交通工具的订票费、改签费、退票费等。出差补助天数等于出差返程日期减去出差出发日期,员工报销时按财务部门规定填制报销单据,附原始票据。(1)住宿费:根据新调整的住宿标准,省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级和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住宿标准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调整的原因是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住宿费价格变动,以及实际工作需要。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这6座城市引入了淡旺季的概念,标准可上浮20%50%。(2)交通费:省部级才能坐头等舱,市内交通每天80元包干。(3)伙食费:每天补助100元,不能吃鱼翅燕窝等高档菜。伙食标准,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自主规定。根据各地标准,除出差到西藏、青海和新疆定为120元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标准大多为100元。差旅费用包括哪些?1、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超预算不得开支。2、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出差申请单,经其直属上级批准。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3、员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点,经出差签批人书面/邮件确认后,其增加的行程作为另一次出差时间,与原出差时间不连续计算。4、出差标准: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补助基本标准见集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