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燃气炉燃气减免政策

2024-04-29 00:38

1. 潍坊燃气炉燃气减免政策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保证燃气的安全生产、储存和使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燃气,是指用于生产、生活的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天然气及其它用作燃料的气体。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四条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为城市燃气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及市属各开发区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或委托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管理工作。劳动部门负责燃气的安全监察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燃气的消防监督工作;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燃气和燃气器具的质量、计量监督工作;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燃气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燃气热力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燃气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燃气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参与制定和实施本市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计划;

(三)参与新建燃气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新建、改建燃气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燃气经营单位、自供单位、燃气工程施工企业和燃气器具销售单位的资质审批、年度审验及有关证件的发放工作;

(五)负责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对县(市)燃气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城市燃气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因地制宜地发展城市燃气事业。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计划,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各县(市)的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计划,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经营网点,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劳动、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建设单位应按城市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预留燃气设施建设位置。在已规划和建成管道燃气设施的区域【摘要】
潍坊燃气炉燃气减免政策【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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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保证燃气的安全生产、储存和使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燃气,是指用于生产、生活的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天然气及其它用作燃料的气体。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四条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为城市燃气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及市属各开发区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或委托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管理工作。劳动部门负责燃气的安全监察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燃气的消防监督工作;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燃气和燃气器具的质量、计量监督工作;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燃气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燃气热力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燃气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燃气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参与制定和实施本市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计划;

(三)参与新建燃气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新建、改建燃气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燃气经营单位、自供单位、燃气工程施工企业和燃气器具销售单位的资质审批、年度审验及有关证件的发放工作;

(五)负责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对县(市)燃气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城市燃气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因地制宜地发展城市燃气事业。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计划,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各县(市)的燃气专业规划和近期计划,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经营网点,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劳动、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建设单位应按城市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预留燃气设施建设位置。在已规划和建成管道燃气设施的区域【回答】
亲,关于减免政策,需要详细咨询政府下来的文件。【回答】
听说今冬用气达到一定数量,国家一立方补贴1.3元,也就是每立方1.5【提问】
您可以去当地政府询问。【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好的谢谢【提问】
😊😊【回答】

潍坊燃气炉燃气减免政策

2. 潍坊市煤改气收费标准

一、配气价格


潍坊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标准为0.78元/立方米。


二、销售价格


潍坊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80 元/立方米。


三、保障措施


1.对壁挂炉用户不分供热区域内外,第一档气量由现行的800方调整到1000方,第二档气量由1000方调整到1200方,1200方以上按第三档价格执行。


2.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照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价格水平执行。


3.对城乡特困人员和困难职工,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到燃气企业办理价格优惠手续,用气价格仍按2.50 元/立方米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潍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天然气】可获潍坊天然气价格、缴费方式、报装指南、报装条件、报装材料、地点等。【摘要】
潍坊市煤改气收费标准【提问】
一、配气价格


潍坊市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标准为0.78元/立方米。


二、销售价格


潍坊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80 元/立方米。


三、保障措施


1.对壁挂炉用户不分供热区域内外,第一档气量由现行的800方调整到1000方,第二档气量由1000方调整到1200方,1200方以上按第三档价格执行。


2.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照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价格水平执行。


3.对城乡特困人员和困难职工,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到燃气企业办理价格优惠手续,用气价格仍按2.50 元/立方米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潍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天然气】可获潍坊天然气价格、缴费方式、报装指南、报装条件、报装材料、地点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