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和本票的区别

2024-05-04 20:34

1. 汇票和本票的区别

法律分析:汇票和本票的区别:性质不同。区域不同。基本当事人不同。付款方式不同。包含的交易数不同。本票是自付证券;汇票是委付证券;支票是委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中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地区;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九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第二十条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汇票和本票的区别

2. 汇票和本票的区别是什么?

本票是票据的一种,具有一切票据所共有的性质,是无因证券、设权证券、文义证券、要式证券、金钱债权证券、流通证券等。
  一、本票和汇票的区别
  1、基本当事人不同。
  本票有两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和收款人;
  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2、付款方式不同。
  本票的出票人自己出票自己付款,是承诺式票据;
  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付款人无条件地支付给收款人的书面支付命令,付款人没有义务必须支付票款,除非他承兑了汇票,所以汇票是命令式或委托式的票据。
3、包含的交易数不同。
  本票包含一笔交易的结算;汇票包含两笔交易的结算。
  4、承兑等项不同。
  本票不须:(1)提示要求承兑;(2)承兑;(3)参加承兑;(4)发出一套。
  汇票以上四条均有。
  通常汇票由出票人签发一套,一般为两份正本,第一份写名“first of exchange(1)”,第二份写明“second of exchange(2)”,如果其中一份已凭以付讫款项,另一份便自动失效,所以,许多汇票均注明“付一不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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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汇票和本票的区别是什么?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乍一看觉得是比较相像,其实他们有很大而且本质的区别。
1、银行汇票主要用于异地结算,而银行本票只用于同城。
2、付款行不一样,银行汇票的付款行通常是本系统或他系统的异地他行。而本票是谁开谁付。
3、开票原因不一样,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先将钱存入银行,银行只是帮助其“汇款”。属于中间业务,而本票是银行对收款人或持票人的负债。
并且银行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有着本质的不同。银行汇票是银行开的,而银行承兑汇票是企业开的,只是为了增强汇票的信用而申请其开户银行对其承兑。银行汇票付款是银行,而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是企业,只有企业帐上余额不足时,银行才代为付款,但银行仍然对该企业有追索权,通常企业开的商业汇票都需要银行承兑(即银行承兑汇票)。市场上的商业承兑汇票较少。

汇票和本票的区别是什么?

4. 汇票和本票有什么区别

汇票和本票的区别:1、性质不同。本票是自付证券,汇票是委付证券。支票是委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2、区域不同。中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地区;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3、基本当事人不同;4、付款方式不同;5、包含的交易数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5. 汇票和本票的区别

1.证券性质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本票为自付证券。2.主债务人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经过承兑后,主债务人、承兑人、出票人则居于从债务人的地位。本票为自付证券,出票人始终居于主债务人的地位。3.票据种类不同:本票指银行本票;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4.付款方式不同: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汇票可以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不定期付款、见票后不定期付款。
一、票据法17条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司法解释如下: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二、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的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本票为自付证券;2、主债务人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经过承兑后,主债务人承兑人,出票人则居于从债务人的地位,本票为自付证券,出票人始终居于主债人地位;3、票据种类不同,本票指银行本票,而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4、汇款方式不同,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而汇票可以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不定期付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九条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汇票和本票的区别

6. 本票和汇票的区别是什么

本票和汇票的区别:1、主债务人不同。本票中出票人一直处于主债务人的地位,而汇票中,经过承兑后,出票人是处于从债务人的地位;2、性质不同。本票属于自付证券,汇票属于委付证券;3、票据类型不同。本票即银行本票,汇票有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4、付款方式不同。本票见票即付,汇票可以是不定期付款等。在我国,本票的出票人仅限定为银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九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7. 汇票和本票区别有哪些

汇票和本票的区别:
 
 性质不同:本票是自付证券;汇票是委付证券;支票是委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区域不同,中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地区;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基本当事人不同。本票有两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付款方式不同。本票的出票人自己出票自己付款,是承诺式票据;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付款人无条件地支付给收款人的书面支付命令,付款人没有义务必须支付票款,除非他承兑了汇票,所以汇票是命令式或委托式的票据。
 
 包含的交易数不同。本票包含一笔交易的结算;汇票包含两笔交易的结算。

汇票和本票区别有哪些

8. 本票与汇票有什么区别

本票与汇票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票是指发票人自己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这种票据只涉及出票人和受款人两方;
2、分类不同:汇票:按付款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商业汇,按有无附属单据分为光票汇票、跟单汇票,按付款时间分为即期汇票、远期汇票,按流通地域分为国内汇票、国际汇票。
一、汇票不得背书转让的情况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持票人不得背书转让。
汇票签发后,对于远期汇票,持票人应在到期日前或法定提示承兑期限内,向汇票所记载的付款人,要求其承诺付款。正常情况下,付款人予以承诺,表明对该汇票作出承兑表示。如果付款人不予承兑,持票人无法再行使付款请求权,这时,持票人不得把得不到承兑的汇票再背书转让他人,否则由于新的被背书人依然得不到付款人的承诺,会引起新的票据纠纷。
(2)对见票即付的汇票已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不得再行背书转让。
由于见票即付的汇票,不需要在取得承兑后才向付款人请求付款,在法定期限内随时可以提示付款。如果付款人按照票据金额足额付款,则票据权利得以实现,票据关系终结。如果付款人不予付款,持票人应当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如果持票人把已被拒绝付款的汇票再背书转让,其后手依然无法获得付款,从而引起票据纠纷。因此,对于已被拒绝付款的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3)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不得再行背书转让。
票据法规定,见票即付的汇票,应当在出票日起一个月内由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采用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其持票人应当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如果持票人超过法定付款提示期限的,持票人对付款人和出票人造成损失的,应由持票人承担。如果将所持汇票背书转让给他人,则造成被背书人同承兑人或付款人的票据纠纷。因此对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不得再行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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