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战争的国际关系

2024-05-06 12:00

1. 海湾战争的国际关系

1990美国布立顿号巡防舰开进波斯湾海域在伊朗伊斯兰革命以前,美国和伊拉克的关系恶劣。伊拉克是苏联在中东地区的主要盟国。1990年7月末伊拉克与科威特之间的谈判停止,伊拉克在科威特边境大量驻军,萨达姆·侯赛因召见美国大使阿普里尔·格拉斯皮进行一次四目谈话。1979年美国将伊拉克列入支持国际恐怖主义的国家名单。两伊战争期间美伊关系逐渐改善。随着革命后的伊朗在1982年深入伊拉克,为了防止伊朗获胜从而输出革命到其他阿拉伯国家,美国开始对伊拉克进行援助,将其从支持国际恐怖主义的国家名单上撤除,并销售武器给伊拉克。除了公开渠道的援助,关于美国中央情报局秘密指导伊拉克军队的猜测也广泛流传。1989年11月,美国中央情报局局长威廉·韦伯斯特与科威特特工首长会晤。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后声称获得了一份这次会晤的备忘录。后来伊拉克以这份备忘录为由声称中央情报局和科威特阴谋瓦解伊拉克的经济和政治稳定。伊拉克武装侵占科威特,引发了海湾危机,成为海湾战争的直接导火索。

海湾战争的国际关系

2. 海湾战争中联合国作出的决议

  决议很多,不能一一附上,你自己搜一下好了。

  关于海湾战争的联合国决议:
  1990年8月6日第661(1990)号、1990年11月29日第678(1990)号、1991年3月2日第686(1991)号、1991年4月3日第687(1991)号、1991年4月5日第688(1991)号、1991年8月15日第707(1991)号、1991年10月11日第715(1991)号、1995年4月14日第986(1995)号和1999年12月17日第1284(1999)号决议,2002年11月8日第1441(2002)号决议。

  91年比较重要的有687号决议等,687全文如下: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第660(1990)、661(1990)、662(1990)、664(1990)、665(1990)、666(1990)、667(1990)、669(1990)、670(1990)、674(1990)、677(1990)、678(1990)和686(1991)号决议,欣见科威特恢复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及其合法政府返国,申明所有会员国承诺维护科威特和伊拉克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并注意到根据第678(1990)号决议第2段同科威特合作的各会员国已表示打算按照第686(1991)号决议第8段尽快结束其在伊拉克的军事存在,重申鉴于伊拉克对科威特的非法入侵和占领,有必要就伊拉克的和平意向获得保证,注意到伊拉克外交部长1991年2月27日的信(S/22275)和按照第686(1991)号决议发出的信(S/22273、S/22276、S/22320、S/22321和S/22330),

  注意到伊拉克和科威特,作为主权独立国家,于1963年10月4日在巴格达签署了“关于恢复友好关系、承认和有关事项的协议记录”,从而正式承认伊拉克和科威特之间的疆界以及岛屿划分,该《协议记录》按照《宪章》第一O二条在联合国登记,其中伊拉克承认科威特国在1932年7月21日伊拉克首相的信中所明确说明并接受、且经科威特国王1932年8月10日的信所接受的疆界内的独立和完全主权,意识到有必要划定上述国界,

  还注意到伊拉克违反它根据1925年6月17日在日内瓦签订的《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日内瓦议定书》所承担的义务,作出威胁使用这类武器的声明,并注意到它以前曾用过化学武器,确认伊拉克如再使用这类武器终将造成严重后果,回顾伊拉克曾签署1989年1月7日至11日出席在巴黎举行的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和其他有关国家会议的所有国家通过的宣言,其中确定全面消除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的目标,

  还回顾伊拉克曾签署1972年4月10日通过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和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注意到伊拉克核准这项公约的重要性,

  还注意到所有国家遵守这项公约和推动即将举行的审查会议以加强这项公约的权威、效率和普遍范围的重要性,

  强调裁军谈判会议及早完成《全面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工作和世界各国加入这项公约的重要性,

  注意到伊拉克使用弹道导弹进行未经挑衅的攻击,因此需要就伊拉克境内的这种导弹采取具体措施,

  关切会员国掌握的报告指出,伊拉克不顾其根据1968年7月1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所承担的义务,曾试图取得用于核武器方案的材料,

  还回顾在中东地区设立无核武器区的目标,

  认识到所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对这一地区的和平与安全所构成的威胁,和需要权力促成设立中东无核武器区,

  又意识到在该区域实现均衡和全面控制军备的目标,

  还意识到利用一切可行办法,包括该区域各国之间的对话,以实现上述各项目标的重要性,

  注意到第686(1991)号决议标志着解除第661(1990)号决议所规定的措施对科威特的适用性,

  注意到尽管在履行第686(1991)号决议规定的义务方面有所进展,许多科威特国民和第三国国民仍然下落不明,财产仍然尚未归还,

  回顾1979年12月18日在纽约开放签署的《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其中将所有劫持人质行为归类为国际恐怖主义的表现,

  痛惜伊拉克在最近冲突中对伊拉克境外的目标威胁使用恐怖主义,并对伊拉克劫持人质表示遗憾,

  严重关切地注意到秘书长1991年3月20日的报告(S/22366)和1991年3月28日的报告(S/22409),意识到有必要紧急满足科威特和伊拉克的人道主义需求,

  铭记安理会最近各项决议所规定的恢复该地区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目标,

  意识到必须根据《宪章》第七章采取下列措施,

  1.确认上文所指的所有十三项决议,但下文为实现本决议的目标,包括正式停火,明文更改的除外;

  A

  2.要求伊拉克和科威特尊重1963年10月4日在巴格达签署,在联合国登记,并由联合国以文件7063号,《联合国条约汇编,1964年》出版,以行使两国主权的“科威特国与伊拉克共和国关于恢复友好关系、承认和有关事项的协议记录”所规定的国际疆界和岛屿归属不可侵犯;

  3.请秘书长给予协助,同伊拉克和科威特作出安排,援用适当材料包括安全理事会第S/22412号文件所载的地图,划定伊拉克和科威特之间的疆界,并于一个月内向安全理事会提出报告;

  4.决定根据《宪章》,酌情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上述国际疆界的不可侵犯性;

  B

  5.请秘书长同伊拉克和科威特磋商,在三日内提出一项计划,供安全理事会批准,立即部署一支联合国观察组,以便对豪尔阿卜杜拉和就此设定的一个非军事区进行监测,该非军事区从1963年10月4日《科威特国与伊拉克共和国关于恢复友好关系、承认和有关事项的协议记录》所指疆界向伊拉克境内延伸10公里、向科威特境内延伸5公里;因其进驻非军事区及其对非军事区的监督,防止对边界的侵犯;观察从一国领土对另一国发动的任何敌对行动或潜在的敌对行动。该计划并要秘书长定期向安全理事会汇报关于观察组执勤的情况,如非军事区受到严重或和平受到潜在威胁,则立即汇报;

  6.指出一俟秘书长通知安理会称联合国观察组部署完成,便将创造条件,使根据第678(1990)号决议同科威特合作的各会员国部队按照第688(1991)号决议结束它们在伊拉克的军事存在;

  C

  7.请伊拉克无条件重申它根据1925年6月17日在日内瓦签订的《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日内瓦议定书》所承担的义务,并批准1972年4月10日《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和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8.决定伊拉克应无条件同意,在国际监督下,销毁、拆除或使其变成无害;

  (a) 所有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以及所有储存中的药剂和所有有关的次系统及部件,以及所有的研究、发展支助和制造设施;(b) 所有射程超过150公里以上的弹道导弹和有关的主要部件,和修理及生产设施;

  9.为了执行上文第8段,决定如下:

  (a) 伊拉克应在本决议通过后十天内向秘书长提出一项声明,说明第8段所述一切项目的地点、数量和类型,并同意按照下文规定,接受紧急的现场视察;(b) 秘书长应同适当国家政府及酌情同世界卫生组织(卫生组织)总干事协商,于本决议通过后45天内拟订一项计划并提交安理会核可,该计划要求在核可后45天内完成以下行动;

  (一)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负责根据伊拉克的声明及特别委员会本身指定的任何其他地点,对伊拉克的生物、化学和导弹能力进行立即的现场视察;

  (二)伊拉克向特别委员会放弃拥有上文第8 (a)段下具体规定的所有项目,包括特别委员会在上文第9 (b)(一)段下指定的其他地点内的项目,考虑到公共安全的需要而将之销毁、拆除或使其变成无害,同时伊拉克在特别委员会监督下销毁其一切导弹能力,包括上文第8 (b) 段中具体规定的各项能力;

  (三)特别委员会向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提供下文第12和13段所要求的协助和合作;

  10.决定伊拉克应无条件地保证不使用、研制、建造或取得上文第8和9段所述的任何项目,并请秘书长同特别委员会协商,拟订一项关于将来不断监测和核查伊拉克遵守本段规定情况的计划,在本决议通过后120天内提交安理会核可;

  11.请伊拉克无条件重申它根据1968年7月1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所承担的义务;

  12.决定伊拉克应无条件地同意不取得或研制核武器可用材料,或任何分系统或部件或上述有关的任何研究、研制、支助或制造设施;于本决议通过后15天内向秘书长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提出一份声明,说明上述一切项目的地点、数量和类型;将其一切核武器可用材料交由原子能机构绝对控制,按照上文第9(b) 段所讨论的秘书长的计划,在特别委员会的协助和合作下,予以保管和移除;按照下文第13段规定的安排,接受紧急的现场视察和把上述一切项目酌情销毁、拆除或使其变成无害;并接受下文第13段所讨论的关于将来不断监测和核查其遵守这些承诺情况的计划;

  13.要求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总干事通过秘书长,依照上文第9 (b)段中秘书长的计划,在特别委员会的协助和合作下,根据伊拉克的各份声明和特别委员会所指定的任何其他场地,对伊拉克的核能力进行立即现场视查;在45天内拟定一项计划提交安全理事会,要求将上文第12段所列一切项目酌情销毁、拆除或使其变成无害;在安全理事会核可后45天内执行核计划;考虑到伊拉克根据1988年7月1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权利和义务,为将来监测和核查伊拉克对上文第12段的遵守情况拟订一个计划,包括伊拉克境内需由原子能机构核查和检查的所有核材料,以便证实原子能机构的保障措施已涵盖伊拉克境内所有有关的核活动,在本决议通过后120天内将计划提交安理会核可;

  14.注意到本决议第8、9、10、11、12和13段中伊拉克需要采取的行动是达致以下目标和目的的步骤;实现在中东建立一个没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和运载此种武器所有导弹的地区,并且全面禁止化学武器;

  D

  15.请秘书长向安全理事会报告已采取何种步骤来协助归还伊拉克劫掠的所有科威特财产,包括科威特声称还没有归还或没有完整无损归还的任何财产;

  E

  16.重申在不影响1990年8月2日以前伊拉克所负债务和义务—这些将通过正常机制解决—的情况下,伊拉克应按照国际法对于因伊拉克非法侵略和占领科威特而为外国政府、国民和公司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损害(包括环境损害)和自然资源损耗负责;

  17.决定1990年8月2日以来伊拉克关于其外债的声明无效,并要求伊拉克严格遵守它对其外债还本付息的一切义务;

  18.决定设立一个基金,以支付上面第16段范围内所提要求的赔偿,并成立一个委员会负责经管该基金;

  19.指示秘书长至迟在本决议通过后三十日内,为使该基金足以支付根据本决议第18段所确定的索赔要求,拟订关于该基金的建议,并为执行本决议第16、17、和18段各项决定的方案拟订建议,提交安理会决定;该方案应包括:该基金的经管;如何决定伊拉克对该基金应缴款数的机制,应缴款额以伊拉克出口石油和石油产品值的利润为基础,但不超过秘书长向安理会所建议的数字,并照顾到伊拉克人民的需要(特别是人道主义需要)、会同国际金融机构斟酌外债偿付需要而评估的伊拉克支付能力、以及伊拉克经济的需要;关于确保向该基金缴款的安排;分配款项和付给索赔要求的程序;就本决议第16段明确规定的伊拉克赔偿责任而评估损失、登记索赔要求、核查索赔要求的确实性、解决有争议的索赔要求的适当程序;以及本决议所指派的委员会的组成;

  20.决定:第661(1990)号决议内禁止向伊拉克出售或供给非医药和卫生用品的商品或产品、以及禁止与上述出售或供给有关的金融交易的禁令,不适用于已向第661(1990)号决议所设委员会提出通知的食物,也不适用于该委员会根据简化的加速“无异议”程序所批准的、在1991年3月20日秘书长报告(S/22366)中指明的以及该委员会所认定的任何其他人道主义需要的民用必需物资与用品,这项决定立即生效;

  21.决定安理会应参照伊拉克政府的政策与做法,包括关于安全理事会所有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每六十日审查一次决议第20段的规定,以便决定是否减轻或撤消该段中的禁令;

  22.决定经安全理事会批准本决议第19段要求制订的方案,并经伊拉克完成本决议第8、9、10、11、12和13段所设想的一切行动后,第661(1990)号决议内关于禁止进口原产于伊拉克的商品和产品的禁令以及禁止与上述进口有关的金融交易的禁令;

  23.决定在安全理事会根据本决议第22段采取行动前,授权第661(1990)号决议所设委员会,在保证伊拉克执行本决议第20段各项活动为取得足够金融资源有所需要时,可以批准例外处理关于禁止进口原产于伊拉克的商品与产品的禁令;

  24.决定,按照第661(1990)号决议以及后来的各项有关决议,在安理会作出进一步决定之前,所有国家应继续防止其国民向伊拉克销售或供应下文所列项目,防止其国民推动或便利此类销售或供应,并防止从其领土上或使用悬挂其国旗的船只或飞机从事此类活动。这些项目是:(a) 各类军火及有关物资,具体说来包括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一切类型的常规军事装备,包括供准军事部队使用的装备,以及此类装备的零部件及其生产资料;(b) 上面虽未开列,但在上文第8段和第12段已具体说明和规定的项目;(c) 根据特许证或其他转让安排取得的用于生产、使用或储存上文(a)和(b)分段所列项目的技术;(d) 与上文(a)和(b)分段所列项目之设计、开发、制造、使用、维修或支助有关的培训或技术支助服务人员或物资;

  25.呼吁所有国家和国际组织无论存在何种合同、协定、特许证或任何其他安排,都应严格按照上文第24段的规定行事;

  26.请秘书长同有关政府协商,在60天内制定出促进国际充分执行上文第24和25段和下文第27段的准则,供安理会核可,并提供给所有国家,同时制定程序,定期更新这些准则;

  27.呼吁所有国家维持必要的国家控制和程序,并遵照安全理事会根据上文第26段所制定的准则采取其他必要行动,以确保遵行上文第24段的各项规定,同时呼吁各国际组织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协助确保充分遵行这些规定;

  28.同意除上文第8和第12段指明和确定的项目外,在本决议通过后,无论如何在120天内,经常审查上文第22、23、24和25段所载的各项决定,并注意伊拉克遵行本决议的情况和该区域军备管制的一般进展;

  29.决定所有国家,包括伊拉克在内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不因伊拉克政府的请求或伊拉克境内任何人或任何团体的请求,或为这类个人或团体的利益或要求的任何人的请求,就由于安全理事会依第661(1990)号决议和有关各项决议采取措施而其任何合同或其他交易的执行遭受影响提出任何要求;

  G

  30.决定为了进一步承诺协助所有科威特国民和第三国国民返回科威特,伊拉克应向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给予一切必要的合作,提供这些人的名单,便利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所有些人接触,无论他们流落或被拘留何处,同时协助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寻找那些仍然下落不明的科威特国民和第三国国民;

  31.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酌情随时通知秘书长关于协助1990年8月2日或其后在伊拉克境内的所有科威特国民和第三国国民或其遗体遣返或送回的所有活动情况;

  H

  32.要求伊拉克通知安理会,表明其不进行或支持任何国际恐怖主义行动或准许任何旨在进行这类行动的组织在其境内进行活动,并要求伊拉克明确谴责和放弃一切恐怖主义行为、方法和做法;

  I

  33.在伊拉克正式通知秘书长和安全理事会表明其接受以上各项规定时,宣布伊拉克与科威特及根据第678(1990)号决议同科威特合作的会员国之间的正式停火生效;

  34.决定继续审议本案,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以执行本决议并确保该地区的和平与安全。

3. 海湾战争中联合国作出的决议

您好,决议很多,不能一一附上 。
 关于海湾战争的联合国决议:

1990年8月6日第661(1990)号、1990年11月29日第678(1990)号、1991年3月2日第686(1991)号、1991年4月3日第687(1991)号、1991年4月5日第688(1991)号、1991年8月15日第707(1991)号、1991年10月11日第715(1991)号、1995年4月14日第986(1995)号和1999年12月17日第1284(1999)号决议,2002年11月8日第1441(2002)号决议。
    91年比较重要的有687号决议等。【摘要】
海湾战争中联合国作出的决议【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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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决议很多,不能一一附上 。
 关于海湾战争的联合国决议:

1990年8月6日第661(1990)号、1990年11月29日第678(1990)号、1991年3月2日第686(1991)号、1991年4月3日第687(1991)号、1991年4月5日第688(1991)号、1991年8月15日第707(1991)号、1991年10月11日第715(1991)号、1995年4月14日第986(1995)号和1999年12月17日第1284(1999)号决议,2002年11月8日第1441(2002)号决议。
    91年比较重要的有687号决议等。【回答】

海湾战争中联合国作出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