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作变动后原有企业年金如何操作?

2024-05-08 18:00

1. 职工工作变动后原有企业年金如何操作?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同时,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职工工作变动后原有企业年金如何操作?

2. 在原单位辞职后的企业年金怎么办

1、根据国家对企业年金的相关规定,职工只有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领取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扩展资料企业年金在运行过程中面临的风险种类有很多,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和投资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企业年金的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或账户管理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风险。信用风险根植于企业年金的治理结构之中。
在这种“信托———委托”关系链中,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信用风险状况如何,将直接影响一项企业年金计划运行的成败与否,所以信用风险是进行企业年金风险管理时首先要考虑的风险。而信用风险最终表现形式是违约。
投资风险是指在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投资时,由于市场整体或单只证券的波动性所造成的未来收益不确定性,特别是投资收益低于目标值甚至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在企业年金的运作流程中,投资管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
一旦投资失败将会直接影响受益人的经济利益,甚至会导致整个年金计划的失败,而且投资风险是和投资人的信用风险联系在一起的,投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会引发信用风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年金

3. 新单位没有企业年金,原来的年金怎么办?

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十二条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十一条 企业年金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计入企业年金企业账户。
企业年金企业账户中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二十五条 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办法

新单位没有企业年金,原来的年金怎么办?

4. 国有企业改制后职工应该得到哪些赔偿和补偿?

1、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2、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

注意:
1、支付形式要求企业以现金支付给员工作为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现金流充裕的企业来讲,股权支付形式直接将企业的净资产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落实到每个员工上,形成员工对于改制后企业占有的股权;
2、但是在操作中却有两个明显障碍,首先是由于《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使得员工持股的人数受到限制,同时由于员工持股会等持股载体的组建已经很难再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员工以何种方式持股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员工集体持股方式在大多数地方已经行不通。

5. 辞职后的企业年金怎么处理?

1、根据国家对企业年金的相关规定,职工只有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领取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扩展资料企业年金在运行过程中面临的风险种类有很多,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和投资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企业年金的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或账户管理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风险。信用风险根植于企业年金的治理结构之中。
在这种“信托———委托”关系链中,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信用风险状况如何,将直接影响一项企业年金计划运行的成败与否,所以信用风险是进行企业年金风险管理时首先要考虑的风险。而信用风险最终表现形式是违约。
投资风险是指在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投资时,由于市场整体或单只证券的波动性所造成的未来收益不确定性,特别是投资收益低于目标值甚至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在企业年金的运作流程中,投资管理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
一旦投资失败将会直接影响受益人的经济利益,甚至会导致整个年金计划的失败,而且投资风险是和投资人的信用风险联系在一起的,投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会引发信用风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年金

辞职后的企业年金怎么处理?

6. 解除劳动合同后,原企业只将员工企业年金个人缴费转到新单位,是否合法?

这个是合法的。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十三条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入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额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率计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扩展资料
企业年金提取的条件:
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入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3、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四条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7. 集体企业改制后职工如何安置

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
一种是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
另一种就是继续上班,原来集体企业中的职工成为新企业的正式工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工龄和社会保险保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集体企业改制后职工如何安置

8. 国有企业改制后退休的职工有补偿金吗

应给予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同样未规定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义务。
故按照严格责任法定原则,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应当再负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额外责任。

扩展资料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职工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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