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常住户口的买房首付后,经过多少时间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房产证是什么时候拿?

2024-05-12 10:41

1. 宁波市常住户口的买房首付后,经过多少时间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房产证是什么时候拿?

你办理的商贷,公积金贷款必须公积金连续缴存一年以上,余额5000元以上,没有缴存一年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既然付首付,交够一年可以提取公积金,房产证是还清贷款可以拿。

宁波市常住户口的买房首付后,经过多少时间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房产证是什么时候拿?

2. 宁波市鄞州区房产证哪里办?

宁波市宁州区的房产证就是在宁波市不动产交易大厅那边,市政府那边的政府大楼那边旁边一座大楼就是不动产交易大厅。

3. 宁波市镇海区行政中心办房产证需要多长时间

准备资料去当地房管局就可申请办理。
一、办理条件:
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可办理。
二、办理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并提交拿测绘图(表)
4、领取相关申请文件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总结:买房时的合同,发票,契税证,完税证,维修基金发票都要留好,办理房证时均会用到,在对待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上,购房者务必要注意,避免栽跟斗。

宁波市镇海区行政中心办房产证需要多长时间

4. 宁波井亭景庭水岸房产证什么时候下来

宁波井亭景庭水岸房产证是在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的,单位地址在宁波市江东区松下街595号。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二、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三、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延迟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超过90天的,业主完全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追究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违约金的标准,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四、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5. 浙江宁波未婚两人购买二手房,房产证上能写两人的名字吗?必须按份额比例吗?

以前两个购房可以按比例的,上面写比如各占50%,房产证只有一本。去年买的房子,房子证是两本,每人一本,但是没有比例了

浙江宁波未婚两人购买二手房,房产证上能写两人的名字吗?必须按份额比例吗?

6. 宁波市高新区房产证去那里办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7. 宁波市有房产证和户口本入学还要社保证明吗?

有房产证和户口本,这样的情况下上学。不需要社保证明了。因为房产证和户口本,这是入学的最基本的条件。

宁波市有房产证和户口本入学还要社保证明吗?

8. 宁波国有房产证是什么样子

宁波市的房产证是在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的,单位地址在宁波市余姚市南雷路222号。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二、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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