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中间人负什么责任

2024-05-07 05:47

1. 欠款中间人负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欠款中间人负以下责任: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民事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3、担保(保证)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订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欠款中间人负什么责任

2. 债务人逃跑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债务人跑了,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应当申请对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进行保全。以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以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3. 债务人逃跑了,中间人需要承担什么责

如果是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上对中间人并无责任限定。当然如果中间人提供了保证担保,则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在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债务人存在恶意骗取钱财的行为,则需要看中间人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如果存在恶意串通,那就得考虑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了。

债务人逃跑了,中间人需要承担什么责

4. 债务人逃跑

你好
对于你的问题
1、这个钱除了有担保物权如抵押权的、质权的优先受偿外,都是按照比例分配的。
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也就是不是大债权人优先的。

2、诉讼费是跟标的金额相关的,具体的立案庭会有收费标准。你们可以在诉讼申请中注明,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打赢官司,就会退还你们,不必担心。
建议聘请律师帮助你。

3、这个财产应该是可以查封的。
你们没有生效判决,不得私自拿取他人财物,否则是侵犯他人财产权。
到时候有了生效判决,对方不履行,你们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5. 债务人逃跑怎么办?

可以委托律师或自己查找,借款人是否有工作单位,是否有车辆、房产等财产,或者找其家属来进行协商。如果其确有财产或工作单位,当事人可以向借款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在缺席审判后作出公告送达,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借款人有单位的话,工资就属于其他可供财产,法院就可以在其工资中将欠款扣除。
如果打的是借条,借条上有没有还款时间?如果有还款时间,那么从还款日期到了之后,有两年的时效期间,当然如果没有写还款时间,可以随时起诉,因此,如果诉讼时效快到了,应尽快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将债权通过法律判决确定下来。
顺便说一句,如果打的是欠条,也没有写给钱时间的话,那诉讼时效是三年。
理论上来说,虽然自己和别人发生了债务债权纠纷跑路,但是,我国法律是不允许债权人危害债务人的家人的。尽管是这样说,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当中,有一些人可能会在欠钱跑路的情况下,绑架当事人的家人。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所以欠债还钱本身就是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一、欠条追诉期多长时间
1、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
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
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4、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如果借条超过了诉讼时效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还款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5、《民事诉讼法》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债务人逃跑怎么办?

6. 债务人逃跑怎么办?

(1)债务人逃跑,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实际操作中根据债权人对债务人和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时间不同采取的处理方式
(一)债务人破产后债权人对债务人和保证人提起诉讼
债务人破产后,债权人在全额申报债权的同时,又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和保证人、或只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如何处理?实践中有三种做法:
1、不予受理,告知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起诉保证人。
2、中止审理,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法院正常受理后中止审理,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3、正常审理,但判决保证人附条件、附期限承担责任,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终结后就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未受偿部分承担责任。
(二)债务人破产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和保证人提起诉讼
分为两种情况:
1、债务人破产时,案件已经审结,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保证责任已经产生。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的管理人申报债权,又可以申请法院对保证人采取执行措施。
2、债务人破产时,案件尚未审结。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0条规定,该诉讼继续进行。
(三)关于债权申报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全额申报债权的,债务人的保证人不能以对债务人的将来追偿权申报债权。只有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才能就清偿部分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51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追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二、欠账不接电话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债人不接电话找不到人,债权人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欠债人。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如果有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可以将其列为被告;有一般责任保证人的,若欠债人不履行判决,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7. 债务人逃跑怎么办

法律分析:(1)债务人逃跑,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债务人逃跑怎么办

8. 债务人如果逃跑后该怎么办

债务人欠债逃跑的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或者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债务人恶意逃债,下落不明的,还可以按照诈骗犯罪提出控告。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其配偶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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