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长护险?

2024-05-09 23:26

1. 什么是长护险?

长期护理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目前,全球有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形式。
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标准:
1、职工医保人员,按照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医保缴费基数1%的比例,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中按季调剂资金作为长护险筹资。
2、居民医保人员,根据其人数、按照略低于第一类人员的人均筹资水平,从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按季调剂资金作为长护险筹资。具体筹资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商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扩展资料:
各保险公司不一样,一般有以下内容:
1、长期护理保险金。由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被保险人丧失生活能力。
2、癌症保险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初次发生特定的癌症。
3、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死亡可获得。
4、老年护理保险金。被保险人60岁后按规定领取。
5、老年疾病保险金。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问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保护险

什么是长护险?

2. 什么是长护险

长护险就是长期护理险。通常护理期限较长,可能为半年、一年、几年甚至十几年,护理的意义在于尽可能长的维持个体的身体机能而不是以治愈为主要目的,长期护理保险可以作为对护理费用的经济补偿。长期护理险保障主要是支付老年人的日常照顾费用,或者由于疾病或伤残引起的日常照顾费用。一般分为家庭照料和机构照料。与医疗险的区别在于,医疗险主要保障医疗治疗所需要的费用,而长期护理险主要用于保障一般生活照料所支付的费用,一般不包含医疗介入。给付条件标准是日常活动能力失败。包括起床和睡觉,或起居活动、穿衣和脱衣等;医学上的必要性与住院治疗。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住进护理院时与住进医院一样,要有医学上的必要性;认知能力障碍。通常,如果被保险人被诊断为在某方面有认知能力障碍,就认为需要长期护理。

3. 长护险是什么意思

长护险是长期护理保险。主要是针对一些由于年纪大,得了疾病,以及残疾以至于生活不能自理,只能在自己家中或者在疗养院养护的而产生的一系列费用而支付的保险。长护险也是属于保险的范围,主要是被保险人因为身体的原因,长期护理会相应的产生不少的费用,而长护险则可以充当对护理费用的一种经济补偿。长护险与医疗险的主要不同在于保障对象的不同,医疗险是主要保障医疗治疗所产生的的花费,而长期护理险主要用于保障生活照顾花去的费用,一般不包含医疗费用。长期护理又分为家庭照料与机构照料,家庭照料主要是指在投保人家庭中给与长期的照顾,从而提升投保人的生活质量。机构照料,主要是投保人在对应的疗养院中给与细心的照顾和长期的护理。两者主要包含的重点有所不同,从而在保障的时候侧重点也会大不同。

长护险是什么意思

4. 长护险是什么意思

长护险就是长期护理保险。长期照护保险是保险公司为损失自理能力或老年患有疾病的被保人提供的具备照护和经济方面的补给,并且具备社会保障的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确切定义是指对个体由于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在家中或疗养院治病医疗由专人陪护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的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属于健康保险范畴,标的物为个体的身体健康状况。通常护理期限较长,可能为半年、一年、几年甚至十几年,护理的意义在于尽可能长的维持个体的身体机能而不是以治愈为主要目的,长期护理保险可以作为对护理费用的经济补偿。长期护理险保障主要是支付老年人的日常照顾费用,或者由于疾病或伤残引起的日常照顾费用。一般分为家庭照料和机构照料。与医疗险的区别在于,医疗险主要保障医疗治疗所需要的费用,而长期护理险主要用于保障一般生活照料所支付的费用,一般不包含医疗介入。拓展资料:一、长期护理保险责任,各保险公司不一样,一般有以下内容:1.长期护理保险金。由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被保险人丧失生活能力。2.癌症保险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初次发生特定的癌症。3.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死亡可获得。4.老年护理保险金。被保险人60岁后按规定领取。5.老年疾病保险金。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二、长期护理保险给付条件标准1.日常活动能力失败。包括:起床和睡觉,或起居活动、穿衣和脱衣等。2.医学上的必要性与住院治疗。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住进护理院时与住进医院一样,要有医学上的必要性3.认知能力障碍。通常,如果被保险人被诊断为在某方面有认知能力障碍,就认为需要长期护理。

5. 长护险是什么意思?

长护险就是长期护理险,主要可以提供被保险人在丧失了日常的生活能力,或者年老患病,或者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保障。长护险属于健康险,保险标的为人的身体健康情况。
一般来说,护理期限都是比较长的,它的意义就在于尽可能的、长时间的维持个体的身体机能,而并非以治愈作为目的,而长护险则可以作为对于护理费用的经济补偿。
长护险服务内容:

1、基本生活照料(27项):面部清洁和梳理、洗发、指/趾甲护理、手和足部清洁、温水擦浴、沐浴、协助进食/水、口腔清洁、协助更衣、整理床单位、排泄护理、失禁护理、床上使用便器、人工取便术、晨间护理、晚间护理、会阴护理、药物管理、协助翻身叩背排痰、协助床上移动、借助器具移动、皮肤外用药涂擦、安全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压疮预防护理、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
2、常用临床护理(15项):开塞露/直肠栓剂给药、鼻饲、药物喂服、物理降温、生命体征监测、吸氧、灌肠、导尿(女性)、血糖监测、压疮伤口换药、静脉血标本采集、肌肉注射、皮下注射、造口护理、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维护。

长护险是什么意思?

6. 什么是长护险

长护险全称是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保险产品。1、长期护理保险可以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2、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范围分为医护人员看护、中级看护、照顾式看护和家中看护四个等级。3、例如上海长期护理险的内容便包括27项基本生活照料:①面部清洁和梳理、洗发、指/趾甲护理、手和足部清洁、温水擦浴、沐浴、协助进食/水、口腔清洁、协助更衣、整理床单位、排泄护理、失禁护理、床上使用便器、人工取便术、晨间护、晚间护、会阴护理、药物管、协助翻身叩背排痰。②协助床上移动、借助器具移动、皮肤外用药涂擦、安全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压疮预防护理、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15项常用临床护理:开塞露/直肠栓剂给药、鼻饲、药物喂服、物理降温、生命体征监测、吸氧、灌肠、导尿(女性)、血糖监测、压疮伤口换药、静脉血标本采集、肌肉注射、皮下注射、造口护理、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维护。4、长护险的申请流程:第一步,前往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填写《评定申请表》。第二步,一定工作日内社区卫生中心会安排预约上门评估时间进行上门评估。第三步,经集体评审后,社区卫生中心出具初步评估结果,并将初步评估结果公示于申请人所在村居委。第四步,若公示无异议,办理申请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将在一定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并告知申请人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出具评估报告后一定工作日内向原申请评估的受理中心申请复核评估。

7. 长护险是什么意思

长护险是当个人因为年迈、病症或残废造成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必须长时间在家里、养老院或医院门诊由别人照料看护时,可以提供医护服务,并对其发生的医疗护理花费进行赔偿付款的保险。该保险可分成社会长护险和商业长护险。人们在年迈时,都有可能发生失能的状况,需要长期的医护来扶助,因而长护险的出现是很有必要的。长期护理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2016年,长期护理险开始试点,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所需费用。2020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增至49个。2020年11月8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明确长期护理保险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大约20年前在美国开始,德国和法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势头一直很好,在美国长期护理保险日益成为广大家庭最受欢迎的险种,已占美国人寿保险市场30%的份额。2018年我国老年人口达2.4亿,我国人口老龄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独生子女的赡养负担加重,年轻人工作繁忙使得照顾老年人的时间减少,长期护理保险很有市场前景。2016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原则性要求,明确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等15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标志着国家层面推进全民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的启动。

长护险是什么意思

8. 什么是长护险?

长期护理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目前,全球有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形式。
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标准:
1、职工医保人员,按照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医保缴费基数1%的比例,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中按季调剂资金作为长护险筹资。
2、居民医保人员,根据其人数、按照略低于第一类人员的人均筹资水平,从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按季调剂资金作为长护险筹资。具体筹资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商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扩展资料:
各保险公司不一样,一般有以下内容:
1、长期护理保险金。由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被保险人丧失生活能力。
2、癌症保险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初次发生特定的癌症。
3、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死亡可获得。
4、老年护理保险金。被保险人60岁后按规定领取。
5、老年疾病保险金。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问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保护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