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落户配偶随调

2024-05-10 23:46

1. 引进人才落户配偶随调

法律分析: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人才均属引进对象。其配偶随调材料齐全,有关部门应随报随办;其子女属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视同本地毕业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就业。
法律依据:《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 根据每年年底向社会公布本市紧缺专业的明细目录。对属本市紧缺专业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骨干人员和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有关部门可主动发商调函或接收函。其配偶随调材料齐全,有关部门应随报随办;其子女属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视同本地毕业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就业。

引进人才落户配偶随调

2. 人才引进随调对配偶的要求

法律分析:(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原则上要求完全致,包括随调单位也必须具备人才引进资质,目前在实际申请过程中,只要随调方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学历,申报单位的社保个税基数保持一致至少六个月及以上即可(目前实操经验是基数不低于14倍比较安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随调方尽管要求低于主调,但是也不应存在长期的社保个税不—致情况,而且不一致的情况能解释清楚)。
(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根据这个要求可以发现,随迁方必须在上海和外地都必须无社保个税记录,也就是完全失业状态。理论上随迁比随调单非常多,但是这就对主调人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比如学历、职称、纳税(社保封顶)总额、对上海的贡献度等要求)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这个情况比较简单,只要不随调单位在不随调申请表上盖章即可)
(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这个情况也比较简单,只要配偶单位在配偶已在沪申请表上盖章即可
法律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第五条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3. 人才引进随调对配偶的要求

(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原则上要求完全致,包括随调单位也必须具备人才引进资质,目前在实际申请过程中,只要随调方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学历,申报单位的社保个税基数保持一致至少六个月及以上即可(目前实操经验是基数不低于14倍比较安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随调方尽管要求低于主调,但是也不应存在长期的社保个税不—致情况,而且不一致的情况能解释清楚)。(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根据这个要求可以发现,随迁方必须在上海和外地都必须无社保个税记录,也就是完全失业状态。理论上随迁比随调单非常多,但是这就对主调人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比如学历、职称、纳税(社保封顶)总额、对上海的贡献度等要求)(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这个情况比较简单,只要不随调单位在不随调申请表上盖章即可)(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这个情况也比较简单,只要配偶单位在配偶已在沪申请表上盖章即可法律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人才引进随调对配偶的要求

4. 人才引进随调对配偶的要求

法律分析:(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原则上要求完全致,包括随调单位也必须具备人才引进资质,目前在实际申请过程中,只要随调方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学历,申报单位的社保个税基数保持一致至少六个月及以上即可(目前实操经验是基数不低于14倍比较安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随调方尽管要求低于主调,但是也不应存在长期的社保个税不—致情况,而且不一致的情况能解释清楚)。(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根据这个要求可以发现,随迁方必须在上海和外地都必须无社保个税记录,也就是完全失业状态。理论上随迁比随调单非常多,但是这就对主调人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比如学历、职称、纳税(社保封顶)总额、对上海的贡献度等要求)(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这个情况比较简单,只要不随调单位在不随调申请表上盖章即可)(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这个情况也比较简单,只要配偶单位在配偶已在沪申请表上盖章即可法律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第五条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5. 人才引进落户配偶随迁的条件

法律分析:上海户口申请:夫妻投靠。是指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后的户籍夫妻投靠方式。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和上海人结婚”。一方有上海户口,另一方为非上海户口,这时候可以采用配偶投靠的方式入户上海。上海户口申请:配偶随迁。是指外省市人员在办理落户上海申请时是已婚状态,则配偶可以在主调人办理落户时一同迁移户口。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配偶随调随迁,包括:(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人才引进落户配偶随迁的条件

6. 人才引进配偶随调成功率

法律分析:(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原则上要求完全致,包括随调单位也必须具备人才引进资质,目前在实际申请过程中,只要随调方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学历,在申报单位的社保个税基数保持一致至少六个月及以上即可(目前实操经验是基数不低于14倍比较安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随调方尽管要求低于主调,但是也不应存在长期的社保个税不—致情况,而且不一致的情况能解释清楚)。
(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根据这个要求可以发现,随迁方必须在上海和外地都必须无社保个税记录,也就是完全失业状态。理论上随迁比随调简单非常多,但是这就对主调人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比如学历、职称、纳税(社保封顶)总额、对上海的贡献度等要求)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这个情况比较简单,只要不随调单位在不随调申请表上盖章即可)
(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这个情况也比较简单,只要配偶单位在配偶已在沪申请表上盖章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7. 人才引进落户配偶随迁的条件

法律分析:上海户口申请:夫妻投靠。是指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后的户籍夫妻投靠方式。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和上海人结婚”。一方有上海户口,另一方为非上海户口,这时候可以采用配偶投靠的方式入户上海。上海户口申请:配偶随迁。是指外省市人员在办理落户上海申请时是已婚状态,则配偶可以在主调人办理落户时一同迁移户口。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配偶随调随迁,包括:(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人才引进落户配偶随迁的条件

8. 人才引进解决配偶工作调动吗

法律分析:县委组织部派专人与您进行了现场沟通,详细解释了“配偶工作调动”的政策和相关条件,并告知了调动办理的相关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