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条件

2024-05-16 04:35

1. 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条件

(一)销售房地产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商品房对外销售收入的确定,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执行。“房地产企业确认销售收入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房屋的基础生活设施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房地产企业确二、认销售收入应符合的条件:(一)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二)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3)o履行了销售合同规定的义务,且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车本能够可靠地计量。1、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3、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房地产指的是土地、建筑物以及在其上不能够分离的部分和附带的各种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购买房地产是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法律依据冒火《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条件

2. 房地产企业确认销售收入的条件有哪些

营业收入的确认是指何时登记营业收入。一般来说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取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收入。
根据上述收入确认的一般标准,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的特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收入的确认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销售土地和商品房,应在土地和商品房已经移交,已将发票和结算账单交给买主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建的房屋和工程,应在房屋和工程竣工验收,办妥财产交接手续,并已将代建的房屋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提交委托单位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销售的办法销售土地和商品房的,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分次确认为收入,但必须以土地和商品房已经移交给买主作为销售实现的前提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跨年度的代建工程,在年末可按工程完工的百分比确认收入和费用。
一、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及流转税问题:
房地产企业收入是指企业对外转让、销售、结算开发产品等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会计法规与税收法规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规定了房地产企业收入的确认原则。
1、会计法规关于房地产企业收入的确认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了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条件,房地产销售与一般的商品销售类似,按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原则确认实现的销售收入。但房地产销售要经过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等环节,因此房地产企业同一般的生产企业相比,收入的确认又具有其特殊性。
2、在房地产销售中,房地产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且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也已转移,企业即应确认销售收入。但也有可能出现法定所有权转移后,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的情况,此时,卖方在继续涉入的期间内不应确认收入。房地产销售由于其商品价值很大,收款方式与一般的产品有很大的不同,买方可能选择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等方式。但无论买方采用何种付款方式,房地产企业确认收入的实现,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商品房已经移交;(2)已将发票或结算账单提交买方;(3)履行了销售合同规定的义务,且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4)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在收到预售房款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应确认收入实现,因为这种情况下主要风险和报酬不一定已经转移;如在产权过户后才确认收入实现,则会造成推迟确认收入,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3、税收法规关于房地产企业收入的确认原则 税法对于内外资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确认原则均有专门规定,其共同点在于都按照销售方式的不同来确认收入的实现。
4、对于内资房地产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应根据收入来源的性质和销售方式,按下列原则分别确认收入的实现:(1)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了索取价款的凭据(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3)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5、对于涉外房地产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具体可根据销售方式的不同按以下原则确定:
(1)采取一次性全额收取房款的,以房产使用权交付买方之日或开具发票之日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2)采取分期付款或预售款方式销售的,以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3)采取以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置换房屋的,以房产使用权交付对方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4)采取银行提供按揭贷款销售的,以银行将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3. 房地产确认收入的条件

法律分析:销售房地产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商品房对外销售收入的确定,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执行。“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房地产确认收入的条件

4. 房地产企业如何确认收入

地产公司的收入确认时间一般以商品房结算,交付客户为时点确认收入。
房子没完工可以确认收入,确认收入以后按照合同结转利润以及计算成本。
房地产属资金密集型行业,投资大。为了筹集资金,房产销售往往采取预售方式,即在商品尚未建造完成时向客户收取价款。由此形成商品交付与收款存在较大时间差异。
一般来说交付的时候,就会有大量住房交付,但是销售的时候是一套一套销售的。这样造成一个结果就是,很长时间没有收入,一有收入就是大额的利润。
其实现在房地产公司也可以把销售收入提前确认,只要把项目公司卖给其他公司就可以了。一个销售额10亿元的项目已经销售完毕,只需要继续建设就可以了。后续建设成本是很容易估计的,比如说合同2亿元,那么我给其他企业2.5亿元。这样就可以了,后续这个就由企业自己负责。

扩展资料:
关于收入确认的原则: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一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房屋价格涨跌都由买房人承担。符合第一点
第二点,其实只是在建房子,但是没有享有管理权,最终管理权还是在业主。
第三点,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四点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已经全款收到钱了,收入金额可以靠确认,经济利益已经流入。
第五点,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一般房地产公司都签的总包合同,在项目施工的初期可以预算出一个成本。工程施工企业也是根据成本预算确认收入和成本的,那么房地产企业更可以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确认收入

5. 房地产企业确认销售收入有哪些条件

房地产企业确认销售收入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房屋的基础生活设施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在合同开始日即满足前款条件的合同,企业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开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

房地产企业确认销售收入有哪些条件

6. 房地产收入确认条件是什么

大家在查阅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报告时,会发现不同公司对于收入确定处理方法有所不同。比如说有的房地产企业认为,和客户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取得了全部的房款,那么可以认为收入实现;有的房地产企业认为应该在房产过户之后,作为确认收入的实现。那么房地产收入确认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1、 我们所说的房地产收入通常指的是房产企业从营业活动中所获得的所有收入,它通常指的是经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经营收入一般指的是房产企业将商品房对外销售或出租所获得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指的是商品房售后服务、建材销售收入等等。
 
 

2、 根据我国会企业会计收入的相关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只有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才能够确定。比如说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的购货方。企业已获得了和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企业的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算出来;企业没有保留以商品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
 
 

3、 不过和一般工商企业相比,房地产企业的建设周期长,投资大、产品成本计量相对滞后。我国会计制度对于房地产收入以下4种情况进行确认。比如说对于转让、销售的土地和商品房,以土地商品房已经转移交付,开发商取得销售或收款凭证作为收入的实现。
 
 

4、 对于代建的房屋和工程,以房屋和工程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办理好交接手续,并且将代建的工程款账单交给委托单位,作为收入的实现。如果是分期销售商品房和土地,将以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分次转作收入。如果是出租开发产品,那么是按照合同规定的收取租金的日期作为收入实现。
 
 

小编总结:关于房地产收入确认条件是什么,小编就简单的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大家能够对此有所了解。房地产确认收入的方法有完全应计法、分期收款法、成本回收法等不同的方式,其收入确认的条件也会有所不同。

7. 房地产收入的确认应具备哪些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在实务工作中,有的认为,在收到预售房款或签字正式销售合同后便可确认收入实现。有的认为,这种情况不符合上述标准第一条的规定,不应确认。否则有提前确认收入之嫌。也有的认为,只有产权过户方能确认收入实现。但是,产权过户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是仅具法律形式意义的收入实现,与真实情况也有出入,有推迟确认收入之嫌,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正确、真实确认房地产企业的收入实现,应具备以下四项具体条件:
(1)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
(2)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
(3)履行了销售合同规定的义务,且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
(4)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房地产企业(建造承包商)在什么情况下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收入实现?《企业会计制度》第95条规定,固定造价合同符合下列四个条件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4)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中国证监会发行部也曾明确,除代建房产可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销售收入实现外,房地产企业收入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代建房产实际上要求有建造合同。归纳起来,其条件有:
(1)有建造合同,并且合同不可撤销的;
(2)买方累计付款超过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
(3)其余应收款能够收回;
(4)开发项目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房地产收入的确认应具备哪些条件

8. 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收入需符合哪些条件

我国房产企业确认销售收入的条件是: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房屋的基础生活设施已经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一、商品房现售条件具体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条件有以下这些:(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现售商品房应符合哪些条件?
现售商品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实施;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实施。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具有以下区别: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适用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适用现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求开发企业已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已经确定施工具体计划和竣工时间,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要求该房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且验收合格、供水供电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即满足前款条件的合同,企业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开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