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告

2024-05-13 02:36

1. 2022天津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告

  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告
   
      各缴存单位:
   
      为做好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依据我市有关法规,单位在缴存2022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可按以下程序办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业务。
   
      一、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网上缴存的单位可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单位网厅)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未开通网上缴存的单位可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领取或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单位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附件1)一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后,到管理部办理。
   
      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以降低至1%,或者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可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领取或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附件2)一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工会章后,到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依据《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的通告〉的通告》(津公积金中心发〔2022〕25号)中相关要求,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缴存额调整
   
      单位根据我市有关法规核定2022年度职工缴存基数。单位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一)通过单位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单位网上填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缴存调整清册》(以下简称《调整清册》)并确认提交。
   
      (二)单位也可到管理部柜台领取电子版或纸质版《调整清册》一份,填写完毕后纸质版《调整清册》应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件及电子版或纸质版《调整清册》一份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单位通过单位网厅或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等相关法规和法规,确认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准确核定缴存基数。
   
      三、调整后首月缴存
   
      单位办理缴存额调整后,首月按照调整后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可通过管理部柜台或单位网厅办理。当月无职工增加、封存、个人补缴的,只需填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汇总表》;当月有职工增加、封存、个人补缴的,单位还应依据实际情况填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

2022天津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告

2. 天津2021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天津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2021天津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多少?      答:2021年职工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      自2021年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天津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50元,因此,职工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9730元。      单位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仍为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全月应发工资,不再重新核定。实行时间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2022年6月30日废止。相关问题:新招用和新调入职工缴存首月的缴存基数如何核定?      答:新招用的职工      从到单位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自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新招用和新调入职工以缴存首月录用或调入单位的全月应发工资      作为缴存基数。2020年1月至12月新招用或调入的职工,在2021年7月进行缴存额调整时,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招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20年12月在招用或调入单位的月平均工资总额。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新招用和新调入的职工,在2021年7月进行缴存额调整时,调整时缴存基数不再重新核定,仍为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缴存基数。

3. 2021年天津公积金上限

法律分析:缴存比例方面,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年天津公积金上限

4. 天津市2021年公积金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9730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暂行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5. 天津公积金缴纳标准2022

天津公积金缴纳标准2022具体如下:1、缴存基数:(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2)自2022年7月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2、缴存比例:(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2)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3)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天津公积金缴纳标准2022

6. 天津公积金缴费标准2022

法律分析:一、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做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2、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3、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网上缴存的单位可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未开通网上缴存的单位可到管理部领取或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单位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一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后,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办理。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将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可到管理部领取或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工会章后,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二、天津公积金缴费基数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7. 天津公积金缴存基数2023年

2023年度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天津公积金缴费基数2023      答: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政策详情:      目前天津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咨询电话:      如果您还有更多问题,可关注公积金 、微博、官网、支付宝生活号,下载手机客户端以及拨打12329进行详细咨询!

天津公积金缴存基数2023年

8. 天津2023年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3年度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天津公积金缴费基数2023      答: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政策详情:      目前天津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咨询电话:      如果您还有更多问题,可关注公积金 、微博、官网、支付宝生活号,下载手机客户端以及拨打12329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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