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 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2024-05-12 11:46

1. 企业会计准则 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2221 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三、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四)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五、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实际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企业会计准则 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2. 2013新会计准则下增值税的财务处理?

  2013新会计准则下增值税的财务处理
  一、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总账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原来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进行核算;新的会计科目将“应交税金”改为“应交税费”,核算口径有所增大,不仅包括原来“应交税金”的相关内容,而且包括原来记入“其他应交款”中的教育费附加等内容,增值税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进行核算。
  (二)增值税下各明细栏目设置的变化
  过去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了“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栏目;目前,“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明细栏目对增值税进行核算,明细科目相比原来有所减少。
  二、视同销售会计处理的变化
  增值税实施暂行条例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视同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    原来对于视同销售的处理是:按照产品、商品或材料的成本结转成本,按照计税价格(或市场售价)核算增值税,不核算收入;新的处理规定是与销售做同样的处理,即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下面举例说明关于视同销售行为新旧会计核算的差异。
  例1:甲公司将自产的产品用于个人消费,该批产品的成本价为200万元,市场售价为300万元。假设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旧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工资 251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    新准则体系下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0    在视同销售行为中,改变前后增值税的计算与核算并未有实质性的变化,而是收入确认
  与否的变化。新的准则体系下要对视同销售行为确认收入、成本,核算利润,会影响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
  三、增值税月末与缴纳时会计核算的变化
  过去将增值税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应交增值税;另一部分为未交增值税。月末要将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中。在缴纳时,区分是缴纳本月的增值税还是其他期的增值税。本月缴纳本月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月尚未缴纳或多交的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中:若为应缴纳而尚未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若为多交的增值税,则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本月缴纳上期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而在新的准则体系下,不再包括未交增值税部分,在缴纳时也不再区分是本期还是上期的增值税,一律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中核算。
  例2:甲公司2007年5月份缴纳增值税共500000元,其中应缴增值税额为600000元;2007年6月缴纳增值税800000元,其中本月应交增值税额为600000元,上月应交增值税额为100000元,多交了增值税100000元。   
  旧的会计处理为:    2007年5月份: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00000    2007年6月份: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700000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0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00    而新的会计处理如下:    2007年5月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2007年6月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0

3. 新会计准则与税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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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与纳税技巧》内容介绍: 主讲人简介: 蔡昌,国内著名财税专家,会计学(中国第一位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研究方向)博士。

新会计准则与税务会计

4.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交增值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
应交税费
(1)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当分别“进项税额”“销顼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3)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A.小企业采购物资等,按照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照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减去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B.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收入金额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C.有出口产品的小企业,其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如下:
?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产品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一出口退税)。
出口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未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出口产品实现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收的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予退回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照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D.购入材料等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材料等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不通过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E.将自产的产品等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视同产品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的,借记“应付职工酬薪”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F.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因盘亏、毁损、报废、被盗,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由于工程而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应当按照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G.缴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 新会计准则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未交增值税不是计提的,而是销项税大于进项税的部分;2、每月末,如果销项税大于进项税,就得申报缴纳;3、若年末有未缴纳的增值税,可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主要是将每年的数据反映清晰。注:以上是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公司采用的方法,省却了每月末交应缴纳的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的步骤。只要不欠税,账务处理只是个人的爱好不同而已,况且现在使用的会计科目国家也只是进行指导,并不像以前是必须的

新会计准则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6. 新小企业会计准则:查补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补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举例1000元)
1、补提增值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查补增值税1000.00

2、结转以前年度损益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


3、补交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查补增值税1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7. 增值税新会计准则月未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题中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
000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
000元
上述新准则与原准则(制度)相比,在上述业务处理中没有实质性变化。

增值税新会计准则月未账务处理

8. 求新准则下增值税企业整套会计分录

1、存货取得
A、外购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等) 
  B、投资者投入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C、非货币性交易取得 
  (1)支付补价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银行存款(支付的不价和相关税费) 
  (2)收到补价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补价收益=补价-补价/公允价*帐面价-补价/公允价*应交税金和教育费附加 
  D、债务重组取得 
  (1)支付补价 借:原材料(应收账款-进项税+补价+相关税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补价+相关税费) 
  (2)收到补价 借:原材料(应收账款-进项税-补价+相关税费) 
  银行存款(补价)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相关税费) 
  E、接受捐赠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银行存款(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税费) 
  月底: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贷: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处置后: 借: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存货日常事务 
  A、在途物资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B、估价入帐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估价 
  注:本月未入库增值税不得抵扣 
  C、生产、日常领用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等) 
  D、工程领用 借:在建工程(或工程物资)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用于职工福利 借:应付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计划成本法 
  A、入库 借:原材料(等) 
  贷:物资采购(计划成本) 
  B、付款、发票到达 借:物资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C、月底物资采购余额转出 
  借方(超支):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物资采购 
  贷方(节约) 借:物资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计划成本=实际入库数量(扣减发生的合理损耗量)*计划价 
  实际成本=包含合理损耗的购货金额(即发票价) 
  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差异+本期差异)/(月初计划成本+本期计划成本) 
  D、分摊本月材料成本差异 
  借:生产成本(等,+或-) 
  贷:材料成本差异(+或-) 
  4、零售价法 
  成本率=(期初存货成本+本期存货成本)/(期初存货售价+本期存货售价) 
  期销售存货的成本=本期存货的售价(销售收入)*成本率 
  例:某商品公司采用零售价法,期初存货成本20000元,售价总额30000元。本期购入存货100000元,售价120000元,本期销售收入100000元,本期销售成本是多少? 
  成本率=(20000+100000)/(30000+120000)=80% 
  销售成本=100000*80%=80000元 
7、委托代销商品核算 
  受托方: 
  A、发出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B、收到销货清单,开具发票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C、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D.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E、支付代销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受托方: 
  A、收到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委托代销款 
  B、对外销售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C、月底开出销货清单,收到委托单位发票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D、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7、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方: A、发出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B、支付运费、加工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C、支付消费税 、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直接出售) 
  应交税金-消费税(收回后继续加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消费税计税价格=(发出材料金额+加工费)/(1-税率) 
  增值税=加工费*税率 
  D、转回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9、盘存 
  发生盈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盘亏) 借:原材料 
  贷: 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盘盈) 
  A、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B、盘亏 借:管理费用(因计量、日常管理导致的损失) 
  其他应收款-X个人 
  其他应收款-应收X保险公司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0、存货期末计价 
  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A、计提跌价准备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低价准备 
  贷:存活跌价准备 
  B、市价回升未到计提前存货帐面价值,部分冲回 
  借:存活跌价准备 
  贷: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低价准备 
  C、市价回升高于原帐面价值,全部冲回,不得超过原帐面价值 
  借:存活跌价准备 
  贷: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低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