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需要代扣代缴吗

2024-05-12 02:55

1.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需要代扣代缴吗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需要代扣代缴
  代扣时: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所得税(在股利是扣的,借: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股息是股东定期按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获取股息和红利,是股民投资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经济权利。
  2015年9月7日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三部委联合发文,自2015年9月8日起,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对持股1年以上的投资者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即持股超过1年的,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持股1个月以内和1个月至1年的,原有政策保持不变,实际税负仍为20%和10%。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需要代扣代缴吗

2. 股东分红如何代扣个税

如果公司发放个人股东的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应按个人股东债权形式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减去债务形式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的余额,加上实际分红所得为应纳税所得,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相关法律知识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开办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决定对个人股东发放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那么,公司应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267号)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个人取得的股份分红所得包括债权、债务形式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相抵后的所得。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应以其债权形式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减去债务形式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的余额,加上实际分红所得为应纳税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公司发放个人股东的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应按个人股东债权形式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减去债务形式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的余额,加上实际分红所得为应纳税所得,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3. 上市公司分红派息应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收藏推荐 今天,对某上市公司的会计老王来说,绝不是愉快的一天。才刚上班,他就接到区地税局稽查分局的电话,要他前往地税局解释和确认对这家公司上年度纳税情况检查所发现的问题。他匆匆赶往地税局,找到稽查人员小张和小刘。“这里有两个问题”,小张说到:“其中一个问题我们已经作出结论,另一个还有待明确。已经作出结论的问题是:你们公司_k年度发放现金红利,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6万元,派发红股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20万元,两者合计156万元,未代扣代缴,应补交。”老王听到这,坐不住了,赶紧说道:“你们恐怕是犒错了。我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交税,怎么会少交税呢?国家税务局1997年规定过: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不征个人所得税。我们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分红派息,怎么要交个人所得税呢?”听完老王的陈述,小张笑了笑,说道:“你所说的国家规定,我们已经研究过了。国家税务总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中规定,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你们公司是以资本公积派发现金红利和红股。

上市公司分红派息应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 企业代扣代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应怎样做会计分录?

 企业代扣代缴的股息红利所得税,应怎样做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满意答案期待5级2010-06-081、计提时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追问: 发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对吗?如果这样的话,他实际上并没有收到钱啊,只是少发放了一笔钱。 回答: 放发什么呢?向谁发放?是指年底向股东发放税后利润还是什么?如果年底向股东发放利润的时候,借:未分配利润 贷:其他应收款(冲减实际应分配利润) 追问: 还是不大明白,明明是要付钱给别人,怎么会涉及到其他应收款 回答: 你的问题能否说得具体一点?到底要问几个问题,请分别列出来,以便大家帮你解答。 追问: 就是说,到年底你的企业要分配股息红利给你的股东,但是这部分分配的钱税法规定企业要代扣代缴他们的个人所得税,这代扣的这部分钱应该怎样做会计分鲁?谢谢回答 回答: 你的问题我已经回答过了,你仔细看看我的回答吧。代扣代缴时的分录我第一次已经把分录给你了
  代扣代缴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二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 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2%手续费及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均不属于不征收收入、免税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需要代扣代缴吗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需要代扣代缴  代扣时: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所得税(在股利是扣的,借: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股息是股东定期按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获取股息和红利,是股民投资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经济权利。  2015年9月7日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三部委联合发文,自2015年9月8日起,对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对持股1年以上的投资者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即持股超过1年的,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持股1个月以内和1个月至1年的,原有政策保持不变,实际税负仍为20%和10%。
  企业向境外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应当在何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第五条规定,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在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实际支付时间先于利润分配决定日期的,应在实际支付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请参考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稿酬所得怎样代扣代缴  降息是指银行利用利率调整,来改变现金流动。当银行降息时,把资金存入银行的收益减少,所以降息会导致资金从银行流出,存款变为投资或消费,结果是资金流动性增加。降息会降低贷款利率,推动企业贷款扩大再生产,鼓励消费者贷款购买大件商品,使经济逐渐变热。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一、纳税对象: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所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征税内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分录怎么做?  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凭证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税金 (凭证附税收通用缴款书和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复印件,原件交对方作为收回款项的依据);
  贷:银行存款。
  从支付的管理费用中扣除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凭证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税金;
  银行存款。
  常见问题:
  问:我公司与国外企业签订了一项劳务合同,按规定这笔劳务属于来源于国内所得,所以我公司在支付时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现在的问题是,根据双方约定,这笔所得税款由我公司承担。请问这笔代缴的企业所得税能否作为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三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该笔代扣代缴的所得税纳税人为非居民企业,您公司是扣缴义务人,您公司替国外企业负担的税金,不是您企业的支出,因此不可以在您公司税前扣除。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加我,我可以告诉你
  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怎样做分计分录  交纳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计提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金额小可以工资中扣除
  企业代扣代缴利润分配预提所得税,怎么做分录  (1)计算出应支付给外国公司的款额:  借:利润分配一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  (2)计算应代扣税款  借: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  (3)实际代交所得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 企业股东分红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怎么还

分配股利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判定观点不同,是"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如果按"权责发生制",那么应付未付的股息、红利应判定为有所得,就应在作出分配个人名下的会计处理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如果按"收付实现制",那么,应付未付的股息不能判定为"有所得",自然就不发生代扣代缴义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个人所得应交纳个人所得税。关于这部分所得的扣缴义务,第八条规定: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对扣缴义务如何履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这条规定中所说的支付,其表现形式可以为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或者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支付。【摘要】
企业股东分红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怎么还【提问】
分配股利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判定观点不同,是"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如果按"权责发生制",那么应付未付的股息、红利应判定为有所得,就应在作出分配个人名下的会计处理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如果按"收付实现制",那么,应付未付的股息不能判定为"有所得",自然就不发生代扣代缴义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个人所得应交纳个人所得税。关于这部分所得的扣缴义务,第八条规定: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对扣缴义务如何履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这条规定中所说的支付,其表现形式可以为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或者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支付。【回答】
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回答】

企业股东分红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怎么还

6. 上市公司股票分红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率是多少?

  2012年11月份,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实施差异化股息红利税的新政策。新政策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
  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按照上面的规定,根据你手上持有股票的数量和持有时间就可以计算出你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 股票分红如何缴纳个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税。
纳税服务司还介绍,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税,对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税。

股票分红如何缴纳个税

8. B股分红应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3]045号)的规定,
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分红给中国居民,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件的规定:自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起,
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5]107号)文件规定:财税[2005]102号文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股东账户资金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1999]697号)规定:
个人从证券公司股东账户取得的利息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其开立股东账户的证券公司代扣代缴,征收管理工作由地方税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