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借壳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2024-05-16 02:52

1. 香港借壳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1.上市前三年合计盈利最少5千万港元,而且最近一年最少盈利有2千万港元、
2. 上市时,市值要达到5亿港元,且公众持股的市值至少要达到1.25亿港元

3. 公众持股量要达到25%,不过若预期上市时的市值可达100亿港元,那么公众持股量最低可降到15%。

4. 上市时持有关证券的公众股东至少有300名,而持股量最高的3位股东所持股数不得超过上市时公众持股量的50%

香港借壳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2. 香港公司买壳上市的优势有哪些

香港公司买壳上市的优势:
1、可避免冗长的审批环节及上市过程中很多业绩披露和财务调查流程,从而节省上市成本;
2、可充分利用“壳公司”之前的品牌效应,节约融资成本;
3、可充分利用“壳公司”有价值的经营理念、客户关系等资源。

在香港买壳上市,需注意以下5个方面:
一、持续开展业务避免停牌
香港没有零资产或者纯现金上市公司,这类公司不能在香港上市或将遭遇停牌。然而买方既可以买有业务的壳,也可以买业务萎缩的壳,其中后者由于处于困境因此通常价格较低。因此,买方很有可能面临收购对象的业务基本停顿的情况,除非买家能在短时间内注入资本开展新业务或在前期协助壳公司恢复,否则可能面对无法复牌的风险。
二、避免在资产注入时遭遇IPO的审核标准
近年香港对买壳后资产注入的监管大幅收紧,规定买方在成为拥有超过30%普通股的股东后的24个月内,累计注入资产的任一指标高于壳公司的收益、市值、资产、盈利、股本等五个测试指标中任何一条的100%,则该交易构成非常重大交易,该注入可能要以新上市申请的标准来审批。该规定大幅抬高了香港借壳上市的门坎,很多内地企业境外上市计划遭严格且繁复的审查,最终被迫流产。
三、充分考虑自身资金实力
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新股东如持有股权超过30%,可能被要求向全体股东提出全面收购要约,并证明买方拥有收购所需资金。要减少收购所动用的现金,就必须获得香港证监会的全面收购豁免(又称“清洗豁免”),但该申请的批准率不高。意欲在香港买壳的融资者需慎重考虑上市前自身的资金实力,融资安排,壳公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以及上市的紧迫性,以决定是否选择该模式。
四、防范违规风险
有的买家为了降低成本并避开公司被作为新上市处理的限制,选择在取得接近30%的股权后,通过代理人继续持有超过30%部分的股权份额。此举违反股东应如实披露权益的条例,一旦被证明可能面临刑事指控。
五、规避人为陷阱
买壳有两大风险:一是壳公司过去的经营中可能有未披露的潜在负债、不良资产或法律纠纷;二是壳公司股东幕后操作、以其手上壳公司未被披露的大量流通股作为投票权的牵制、给买方的后续融资、经营造成阻碍,国美电器(00493.HK)大股东黄光裕就是遭遇香港壳公司幕后操盘手设局,被迫以高价回购市场股份、损失惨重。如果上市壳公司不能发挥融资能力,甚至反而造成买方资金负担,这一举措将失去价值。因此,选择壳公司时应做好审慎调查,充分了解其财务状况,排查潜在控制人,亦需事先考虑将来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注入时间及规模等,以提高融资的成功率和质量。

3. 香港上市购买空壳公司要注意哪些问题

空壳公司通常都具备以下特点:
1.从来没有委任董事,
2.已经做好公章,股票书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
3.从来没有开始经营业务,因此,购买者只须提供所需文件,便可以即时使用,而且不需担心隐蔽风险。
需要注意的事项:
现成公司成立时间:香港公司为周年年审,购买的日期决定年审的时间
现成公司注册资金:远勤现成公司按照标准注册资金1W港币登记注册
公司业务:购买之前公司是否开设过银行账户,是否有业务发生,远勤成立的现成公司均未开立银行账户,无业务发生
客户公司业务性质:如购买现成公司目的是为了在中国注册代表处,那么现成公开的成立时间至少需要2年。注册其他中国公司则无此时间要求。

香港上市购买空壳公司要注意哪些问题

4. 香港买壳上市的好处有哪些

1、与直接上市相比,可以避免冗长的审批环节以及上市过程中很多业绩的披露和财务调查流程,节省上市成本;
2、可以充分利用“壳公司”之前的品牌效应;
3、可以充分利用“壳公司”有价值的经营理念、客户关系等资源;
4、可以节约融资成本。

5. 借壳上市的注意事项

1、识别有价值的壳资源
如何识别有价值的壳资源,是买壳企业应慎重考虑的问题。买壳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资产情况、融资能力及发展计划,选择规模适宜的壳公司。壳公司要具备一定的质量,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重组的可塑性,不能具有太多的债务和不良债权。买壳者不仅要获得这个壳,而且要设法使壳公司经营实现扭转,从而保住这个壳。
2、作好成本分析
在购买壳资源时,作好充分的成本分析非常关键。
购买壳资源成本包括三大块:取得壳公司控股权的成本、对壳公司注入优质资本的成本、对壳公司进行重新运作的成本。其中重新运作的成本又包括以下内容:
(1)对壳的不良资产的处理成本。大多数通过买壳上市的公司要对壳公司的经营不善进行整顿,要处理原来的劣质资产;
(2)对壳公司的经营管理作重大调整,包括一些制度、人事的变动需要大量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改变壳公司的不良形象,取得公众和投资者的信任,需要投入资本进行大力地宣传和策划;
(4)维持壳公司持续经营的成本;
(5)控股后保持壳公司业绩的成本。为了实现壳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取得控股的公司,必须对壳公司进行一定的扶植所花的资金。
3、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除了考虑上述成本外,由于我国普遍存在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粉饰现象,还存在信息不对称,壳公司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存在相当的不明事项等问题,因此在买壳时,还应充分考虑壳资源的风险。企业决策层在决定买壳上市之前,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条件,全面考虑,权衡利弊,从战略制定到实施都应有周密的计划与充分的准备。
(1)要充分调查,准确判断目标企业的真实价值,在收购前一定要从多方面、多角度了解壳公司;
(2)要充分重视传统体制造成的国有公司特殊的债务及表面事项,考虑在收购后企业进行重组的难度,充分重视上市公司原有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架构,评估收购后拟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整合管理制度,以及管理架构可能遇到的阻力和推行成本;
(3)还要充分考虑买壳方与壳公司的企业文化冲突及其影响程度,考虑选壳、买壳及买壳上市后存在的风险,包括壳公司对债务的有意隐瞒、政府的干预、中介机构选择失误、壳公司设置障碍、融资的高成本及资产重组中的风险等。

借壳上市的注意事项

6. 请问谁知道内地和香港关于借壳上市的规定比较?

  香港买壳上市规则


  由于香港与内地市场存在差异,在香港买壳亦有不少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防止在资产注入时被作为新上市处理。2004年4月前,香港对买壳后资产注入的监管宽松,之后相关上市规则大幅收紧,规定买方在成为拥有超过30%普通股的股东后的24个月内,累计注入资产的任一指标高于壳公司的收益、市值、资产、盈利、股本等五个测试指标中任何一条的100%,则该交易构成非常重大交易,该注入可能要以IPO申请的标准来审批。这等于资产注入胎死腹中,许多国内企业家在买壳后才知道这最重要的一条,结果两年内无法完成资产注入,被迫把壳丢空24个月,这种案例不在少数。华宝国际(00336.HK)实际控制人朱林瑶2004年4月16日通过旗下BVI公司Mogul完成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力特后,即为了避免资产注入被当作新上市处理而等待了漫长的24个月,到2006年6月方把华宝上海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详见本刊2008年5月号文章《朱林瑶:低调的产业与资本双面手》)。净资产值、销售额和市值较大的上市公司允许注入的资产规模大,不易被当作新上市处理,但其缺点在于买家需动用的现金量非常大,尤其是在方案涉及全面收购之时。当然,也有一些技巧可以回避这一限制(案例一)。
  收购股权比例太小存在风险。通常,对大股东股权的收购价比一般流通股增加了壳价和控股权溢价,全面收购价往往远超过二级市场股价。有的买家为了避免以高于市场价向小股东展开全面收购,降低整体收购成本,而选择只收购壳公司30%以下的股权。有的则在取得接近30%的股权后,通过代理人继续持有超过30%部分的股权份额。若买家意图通过这种曲线方式进行全面收购,以降低成本并避开公司被作为新上市处理的限制,那么需要注意,此举违反股东应如实披露权益的条例,一旦被证明可能面临刑事指控。而且,香港证监会会关注原上市公司大股东处置余下股份的安排(如售予其他独立第三者) ,不会令买方对这些剩余股份行使控制权。过去证监会曾多次因不满意余下股份接手人士的独立性而拖延或不确认买方“无须提出全面收购”的要求。这一做法不仅不合法,日后也容易遭到其他股东的挑战。按照上市规定,大股东注入资产时自己无权投票,其最后命运会由小股东控制,如果原来的股东分散或者其他股东的投票权接近,不满的小股东可跳出来反对资产注入(案例二)。

  尽量获得清洗豁免。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新股东如持有股权超过30%,可能被要求向全体股东提出全面收购要约,并证明买方拥有收购所需资金。最近香港股市畅旺,壳价水涨船高,已达1.8-2.4亿港元,买壳加上实施全面收购须动用的资金至少需要3亿港元,要减少收购所动用的现金,就必须获得香港证监会的全面收购豁免(又称“清洗豁免”)。证监会对清洗豁免审批有严格的要求,除非证明如果没有买家的资金注入,壳公司可能面临清盘,否则不会轻易批准。
  尽量避免被认为是现金公司而停牌。香港上市公司要保持上市地位,就不能是纯现金公司(只有现金没有业务),因此,假如收购对象的业务基本停顿,除非买家能协助壳公司在短时间内开展新业务,否则可能面对无法复牌的风险。在港上市的三元集团就因为壳公司已没有业务,新股东买壳后提出复牌建议不获港交所同意,最终被判摘牌而导致买方巨大损失。三元后来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要求推翻港交所的判决并获胜,但其后又被上诉庭推翻高院的裁决,目前看来已经无力回天。
  注重原有资产清理的复杂程度。壳中业务的资产构成决定收购方在买壳后进行清理的难度和成本,一般在容易处理的资产中排名第一的是现金和有价证券,因其具备高流通性、有公开的交易市场和价格;排名第二的是土地和房地产,它们在持有期间极少需要管理,且价值不容易迅速减少;第三是不需要经营性的固定资产、资金回收周期短的贸易、软件和服务业务;第四是固定资产需求较少的加工业和轻工业;第五是带工厂和设备的工业类上市公司。买家应该尽量避免业务需要持续关注和精良管理的壳,涉及庞大生产性机器设备、存货、应收账款和产品周转期长的壳公司最难清理,该类资产套现困难,原大股东赎回也会因须动用大量现金而无法实施。而且,拥有大量经营性资产的壳如果资产置换耗时长,其业务和资产就存在贬值风险,且这些业务的管理需要专业技能,容易令外行的买方挠头。
  交易期越短越好。股份交易与资产退出和注入的整个交易期越短,买壳的成功率越高。一方面,市场气氛和经济形势千变万化,任何因素都会影响价格和双方完成交易的决心,光汇就是通过在下跌趋势中拖延时间而获得超过1亿元的价格折让。而且,新旧股东在交易完成前有一段“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处时期,这一时期,如果董事会上两股力量互相牵制的话,可能导致双方的矛盾和火拼。为避免潜在争执,理想的做法是在新股东进入的同时把原有股东需要取回的资产剥离。    需周详地协调新旧资产更替。由于香港上市规则对原有资产的出售速度有所限制,部分壳中的资产难以在两年内售出,这使如何协调买方新注入资产与壳中原有资产的方案设计提出了较高的难度。
  做好审慎调查。买方可买有业务的壳,也可买业务已萎缩的壳。买有业务的壳,危险在于公司过去的经营中可能有潜在负债、不良资产或者法律纠纷,因此,买方应从法律、财务、股东和业务等方面进行足够的审慎调查,否则会自咽苦果。香港上市的百灵达集团(02326.HK)就是因为国内买家放弃了做仔细的谨慎调查和让卖方出资产质量承诺,在金融危机来临时,其下属的百灵达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持续亏损、资不抵债,在2008年10月20日停业,并引致当地政府部门干预,虽未连累上市公司清盘,但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声誉和股东价值,公司至今仍然停牌。
  买壳是很多民营企业建立资本平台、进入资本市场的开始,而不是最终的目的。上市壳如不能发挥在较高股价上再融资的能力,这一平台亦失去意义。因此,企业买壳前应作全面的准备,包括考量公司内不同项目的价值和投资安排、融资计划、拟注入上市公司的价格、对投资者的吸引力等。选择壳公司时亦需考虑将来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注入时间及规模等。
  在收购过程中,必须掌握的原则按照重要性排列则包括:速度快,即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完成买壳交易,否则不仅成本增加,也延误后续资本运作;合法合规,交易中不要留下后遗症,特别要避免对未来产生不良影响的违规行为;未来能控制自己的命运,买壳后,要使壳公司具备足够的二级市场操作自由度,对二级市场和股东结构的了解是关键。有买壳计划的企业可以先对自身条件进行评估,如果具备相关的要素并遵从上述原则,加上有精于企业运作和资本运作顾问的协助,买壳可以使股东财富倍增、企业跃上新台阶。

7. 购买借壳上市的港股需注意什么?

你好,投资借壳上市的企业风险对比普通企业是稍微高的,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1.参加壳资源蹭热点许多当时也会遇到回收不成功的危害性。依据香港的并购规章,如果顶目企业控股股东回收壳企业股权超出30%,即开启全方位要约条文,务必向企业全部持股人进行全方位要约,而这类要约不成功的概率颇大。
2.如果借壳公司本身并不知名,而且是一家香港小公司,它可能不会引起市场的注意。因此,即使一些公司在秘密交易中获得成功,它们的股价仍可能保持平静。因此,关键仍然在于收购壳公司背后的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此外,根据《上市规则》关于反收购行为的规定,“上市公司进行非常重大的收购,或者进行一系列资产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或者在所有权变更后的24个月内,进行非常重大的收购将被视为反收购行动,并将被视为新上市。“由于在购买炮弹后不可能迅速注入资产,许多炮弹股票在收购前上涨,但在收购后继续下跌。
4.根据新的监管规定,香港上市公司必须保持上市地位,拥有真正的业务,不能是纯现金公司。因此,我们应该尽力避免暂停现金公司的交易。因此,除非买方能够在短时间内注入资金开始新业务或协助壳公司在早期恢复,否则他可能面临无法恢复交易的风险。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

购买借壳上市的港股需注意什么?

8. 港股借壳上市条件

1、首先需要选择壳公司,一般选择市值小、所在板块好、债权关系简单的公司;
2、取得壳公司的控制权并进行资产重组;
3、壳公司根据规定申请停牌,向公众定期披露进展情况,由重组委委员投票决定对项目的行政许可。
4、经证监会批准后,对置出、置入资产交割过户,对董事会等权力机构进行改组,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根据重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进行一至三个会计年度以上的持续督导。
直白地说,借壳上市就是将上市的公司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已上市公司的控股权,这家公司就可以以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从而实现上市的目的。
借壳上市一般都涉及大宗的关联交易,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些关联交易的信息皆需要根据有关的监管要求,充分、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披露。
一、中小企业上市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二、新三板企业上市条件
1、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2006年,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2、新三板上市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
(4)资产要求:无限制。
(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6)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即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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