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制公司甲、乙、丙三个股东,股份比例分别为70%、20%、10%,注册资本1000万元,因公

2024-05-16 13:17

1. 有限责任制公司甲、乙、丙三个股东,股份比例分别为70%、20%、10%,注册资本1000万元,因公

根据你的描述,本律师作如下咨询意见: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你所描述的案情是在三人股东结构的有限责任公司中,甲如果要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至少需要另外两名股东中的一人同意)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不可侵犯此项权利,否则,要对人会以侵犯其优先购买权而主张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有限责任制公司甲、乙、丙三个股东,股份比例分别为70%、20%、10%,注册资本1000万元,因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