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塔卫兵有哪些称号?

2024-05-01 19:35

1. 伦敦塔卫兵有哪些称号?

守卫伦敦塔的士兵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他们又被称作“吃牛肉者”。这个绰号起源于17世纪70年代,那时为防止有人在国王的饭菜里投毒,伦敦塔的卫兵在每顿饭前都要为国王代尝饭菜,所以因此得名。伦敦塔卫兵的主要职责之一便是看守英国王权的象征物——皇冠和权杖。为安全起见,英国历代国王的皇冠和权杖都存放在位于要塞东北角的马丁塔楼内,因为这里离“叛逆者之门”最远。这些皇冠和权杖中有不少是世上珍品,如维多利亚女王加冕时制作的“帝国王冠”,上面镶着3000多颗宝石。还有一根嵌有一颗重530克拉宝石的权杖等,均是英国的国宝。

伦敦塔卫兵有哪些称号?

2. 伦敦塔里的皇家卫兵为什么要叫“吃牛肉者”(beefeater)?

因为牛肉好吃

3. 有关伦敦塔卫兵的文字记载内容是什么?

守卫伦敦塔的士兵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他们又被称作“吃牛肉者”。这个绰号起源于17世纪70年代,那时为防止有人在国王的饭菜里投毒,伦敦塔的卫兵在每顿饭前都要为国王代尝饭菜,所以因此得名。

有关伦敦塔卫兵的文字记载内容是什么?

4. 为什么要把守卫的士兵叫做“beefeater”?

在我们的印象中,英国人略显保守和刻板。其实他们也是开玩笑的高手。殊不知上到政坛显要,下到街坊邻居,都是他们开玩笑的对象。瞧,这次他们就“毫不留情”地给警察和庄严的伦敦塔卫兵取上了绰号。

  俚语"Bobby"指的是英国警察。 
论及这个俚语的出处就不得不提到罗伯特·皮尔爵士(Sir Robert Peel)。作为当时的内政大臣,他于1828年积极倡导并推动了《大都会警察法》的通过,从而创立了英国真正意义上的警察部队。"Bobby"其实是 "Robert"的昵称,暗示了罗伯特·皮尔爵士“英国警察之父”的身份。

  伦敦塔是伦敦最有名的古迹之一,身穿15世纪的精致红色制服的守塔卫兵也是一大看点,但他们却拥有一个听上去很奇怪的名字:"Beefeater"。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早在17世纪,英国仆人们的收入很低,而"Beefeater"则是对那些收入可观,有条件天天享用上好牛肉的仆人的讽刺性称谓。后来,仆人们的收入渐渐提高,"Beefeater"也就失去了原来的讽刺意味,反而成了英国传统和庄严的象征。由于今天营养充足、肌肉发达的伦敦塔卫士被许多人认为是英国的国宝,他们就得到了Beefeater这个称号。把这个意义深远的名字送给守卫古老雄伟的伦敦塔的皇家侍卫,是不是很合适呢?

5. 懒得百度的几个单词..帮忙百度下..详解 要例句啊

hold back: 隐瞒;退缩;抑制;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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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couldn't hold back his anger.

他再也控制不住他的怒火。



She held back her tears.

她强忍着没让眼泪流出来。



What held you back to take a week's holiday?

是什么阻止了你没休完一周的假?



In this situation, we must hold back.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让步。



Will you express your truth or hold back?

你是要真实地表达自己,还是控制着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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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mmend: vt. 推荐,介绍;劝告;使受欢迎;托付
vi. 推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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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 recommended us another restaurant.

她向我们推荐了另一家饭馆。



He recommended Mr Smith as a good teacher.

他称赞史密斯先生是位好教师。



His plan has very little to recommend it.

他的计划没有什么可取之处。


They recommend her for the job.

他们推荐她做这项工作。


Which beer would you recommend?

你会推荐哪个啤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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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jewels: (镶有珠宝代表王权的)王冠,权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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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t's where they keep the Crown Jewels.

那是他们保存王冠宝石的地方。



They help you read, they're like crown jewels.

它们帮你阅读,它们就像王冠上的珠宝。



That ring is beans compared with the crown jewels.

与王冠上的宝石相比那枚戒指是不值分文的东西。



That ring is beans compared with the crown jewels.

与皇冠上的宝石相比那枚戒指根本不值什麽钱。



Three per cent thought he actually wore the crown jewels.

还有百分之三认为,当时耶酥头上戴的是王冠,上面还镶着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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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lights: n. 拔萃,集锦;挑染(highlight的复数形式)
v. 使突出(highlight的三单形式);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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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 remarks highlighted his own function.

他的讲话突出了他个人的作用。



Of course we must highlight that the system can hardly be inaccurate.

当然我们必须强调这一点,即该系统根本不可能出错。



The bright headlights were highlighting the way, and I found her favourite CD.

明亮的车灯照亮了道路,我终于找回了她最喜欢的那张CD盘。



What are the highlights of his life?

耶稣生命中最突出的地方是什麽?



What are the major highlights of his life?

耶稣生命中最突出的地方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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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featers:n. 吃牛肉者;伦敦塔的守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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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 boss says his male Beefeaters are learning to adapt to the change.

她的上司说伦敦塔的男卫兵们正在努力适应这个变化。



Like other Beefeaters, Cameron served the minimum 22 years of decorated military service.

与其他伦敦塔卫兵一样,卡梅伦已经在军队中服役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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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uise: vi. 巡航,巡游;漫游
vt. 巡航,巡游;漫游
n. 巡航,巡游;乘船游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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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ral warships are cruising around the Mediterranean Sea.

几艘军舰正在地中海上游弋。



They cruised to Hong Kong on their vacation.

他们在假期里到香港去游览。



Many taxis were cruising in the downtown area.

很多出租汽车在市区内缓缓行驶以招揽生意。


Is considered the first world cruise people.

被认为是第一个环球航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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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ech [blek; bletʃ] 
interj.[美国俚语]呸!(表示反感、厌恶等)[亦作 blecch, ble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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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ton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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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eats a ton of food a day.

它每天要吃一吨的食物。



Me, too, I've got a ton of homework.

我也是,我有一堆作业没做完呢。



SSgt. Griggs: Sir there's a ton of em out there!

格里格斯中士:长官,那儿有很多敌军!



So, if you give her any crap, be ready to receive a ton of shit.

所以,如果你给她一粒的污点,那你就等着接收成顿的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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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unchy ['rɔ:ntʃi, 'rɑ:, 'rau-] adj. 邋遢的,不修边幅的;猥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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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c raunchy cry " rascally " .

凡人不修边幅叫“流里流气”。



World's most raunchy hotel?

全世界最淫秽的旅馆?



The restaurant is a raunchy place.

那家饭馆很邋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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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orse: vt. 背书;认可;签署;赞同;在背面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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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endorse over a bill to another person

背书票据把所有权转让给别人



to endorse a document with a signature

(或 to endorse one's name on a document) 签署文件



to endorse a new product in a commercial programme on TV

在电视商业广告节目中为一种新产品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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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ivate: vt. 刺激;使活动;使活泼;使产生放射性
vi. 激活;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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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to hire and activate a Robot?

如何雇佣和激活机器人功能?



Scroll to Activate and press Select .

滚动到激活和按下选择。



Scroll to Activate and press Select .

滚动到激活和按下 选择 。

懒得百度的几个单词..帮忙百度下..详解 要例句啊

6. 求高中必修3百万英镑的原文

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这时候,一个保姆领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请到这儿来。” 
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把我接了进去,领到一个豪华房间,里头坐着两位上了岁数的绅士。他们打发走仆人,让我坐下。他们刚刚吃了早餐,看着那些残羹剩饭,我简直透不过气来。有这些吃的东西在场,我无论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没请我品尝,我也只好尽力忍着。这里刚刚发生过的事,我是过了好多天以后才明白的,不过现在我就马上说给你听。这对老兄弟为一件事已经有两天争得不可开交了,最后他们同意打个赌来分出高低——无论什么事英国人靠打赌都能一了百了。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张大钞只有一张用过后注销了;另一张则一直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里睡大觉。且说这两兄弟聊着聊着,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特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他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以外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大哥说,别说去银行了,无论去哪儿这人也花不掉那张大钞,因为他会当场被抓住。兄弟两个就这样争执不下,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你看,英国男子汉就是这样,魄力十足。然后,他口述一信,叫一个文书用漂亮的楷体字誊清;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我说,我打心眼里高兴,可不知道这心意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时,俩人当中的一位交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一看便知。我正要打开,可他又不让;要我带到住处去仔仔细细地看,不要草率从事,也不用慌慌张张。我满腹狐疑,想把话头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们不干。我只好揣着一肚子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往外走,他们明摆着是自己逗乐,拿我耍着玩;不过,我还是得顺着他们,这时的处境容不得我对这些阔佬大亨耍脾气。本来,我能把那个梨拣起来,明目张胆地吃进肚子去了,可现在那个梨已经无影无踪;就因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丢了。想到这里,我对那两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说真的,这时我对他们可是另眼相看喽!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钱往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好,这一顿猛吃呀!最后,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去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我就差点昏倒。五百万美元!乖乖,我懵了。我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这时候,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小吃店老板。他的目光粘在大钞上,像五雷轰顶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不能动弹了。我一下子计上心来,做了这时按人之常情应该做的事。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请找钱吧。” 
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可以等着,而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他说,我只不过因为好逗个乐于,愿意打扮成这样来跟老百姓开个玩笑,他总不至于因此就信不过像我这么有钱的先生吧。这时候又进来了一位顾客,小吃店老板示意我收起那张巨无霸,然后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来。我径直奔那所宅子去找两兄弟,让他们在警察把我抓起来之前纠正这个错误。尽管这不是我的错,可我还是提心吊胆——说实在的,简直是胆战心惊。我见人见得多了,我明白,要是他们发现把一百万镑的大钞错当一镑给了一个流浪汉,他们决不会怪自己眼神不好,非把那个流浪汉骂个狗血喷头。快走到那宅子的时候,我看到一切如常,断定还没有人发觉这错票的事,也就不那么紧张了。我摁了门铃。原先那个仆人又出来了。我求见那两位先生。“他们走了。”他用这类人那种不可一世的冷冰冰的口气说。“走了?去哪儿了?” 
“出远门了。” 
“可——上哪儿啦?” 
“我想是去欧洲大陆了吧。”“欧洲大陆?” 
“没错,先生。” 
“怎么走的——走的是哪条路呀?”“我说不上,先生。” 
“什么时候回来呢?” 
“他们说,得一个月吧。” 
“一个月!唉,这可糟了!帮忙想想办法,看怎么能给他们传个话。这事要紧着哪。”一实在办不到。他们上哪儿了我一无所知,先生。”“那,我一定要见这家的其他人。”“其他人也走了;出国好几个月了——我想,是去埃及和印度了吧。”“伙计,出了件大错特错的事。他们不到天黑就会转回来。请你告诉他们我来过,不把这事全办妥,我还会接着来,他们用不着担心。”“只要他们回来我就转告,不过,我想他们不会回来。他们说过,不出一个钟头你就会来打听,我呢,一定要告诉你什么事都没出;等时候一到,他们自然会在这儿候着你。”我只好打住,走开了。搞的什么鬼!我真是摸不着头脑。“等时候一到”他们会在这儿。这是什么意思?哦,没准那封信上说了。我把刚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来一看,信上是这样说的: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期满时来此宅通报。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没落款,没地址,也没有日期。好嘛,这真是一团乱麻!现在你当然明白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谜洞对我来说深不可测、漆黑一团。这出把戏我全然不晓,也不知道对我是福还是祸。我来到一个公园坐下来,想理清头绪,看看我怎么办才好。我经过一个小时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结论。那两个人也许对我是好意,也许是歹意;无从推断——这且不去管它。他们是玩把戏,搞阴谋,做实验,还是搞其他勾当,无从推断——且不去管它。他们拿我打了一个赌;赌什么无从推断——也不去管它。这些确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毕,其他的事就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可以归为确定无疑之类了。假如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这钞票存入那人名下,银行会照办的,因为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银行却会知道;不过银行会盘问钞票怎么会到了我手里。说真话,他们自然会送我去收容所;说假话,他们就会送我去拘留所。假如我拿这钞票随便到哪儿换钱,或者是靠它去借钱,后果也是一样。无论愿不愿意,我只能背着这个大包袱走来走去,直到那两个人回来。虽然这东西对我毫无用处,形同粪土,可是我却要一边乞讨度日,一边照管它,看护它。就算我想把它给人,也出不了手,因为不管是老实的良民还是剪径的大盗,无论如何都不会收,连碰都不会碰一下。那两兄弟可以高枕无忧了。就算我把他们的钞票丢了,烧了,他们依然平安无事,因为他们能挂失,银行照样让他们分文不缺;与此同时,我倒要受一个月的罪,没薪水,也不分红——除非我能帮着赢了那个赌,谋到那个许给我的职位。我当然愿得到这职位,这种人赏下来的无论什么职位都值得一干。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决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转眼间,我的自我感觉好极了。这时,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来。看到一家服装店,一股热望涌上我的心头:甩掉这身破衣裳,给自己换一身体面的行头。我能买得起吗?不行;除了那一百万英镑,我在这世上一无所有。于是,我克制住自己,从服装店前走了过去。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那诱惑把我折磨得好苦。我在服装店前面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汉的气概奋勇抗争着。终于,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我问他们手头有没有顾客试过的不合身的衣服。我问的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 
我向他点头示意的伙计走过去,那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人点点头,我朝第三个走过去,他说:“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把我带到后面的一个房间,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给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我换上了这套衣服。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而我正急着要衣服穿呢;没什么可挑剔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那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说: 
“朋友,对外地来的,你们不能总拿衣帽取人哪。这套衣服我买得起,就是不愿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添麻烦。”他稍稍收敛了一点,可那种口气还是暴露无遗。他说:“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不过,您要是出难题的话,我告诉您,您一张口就咬定我们找不开您带的什么票子,这可是多管闲事。正相反,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说: 
“哦,那好;对不起了。” 
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家伙站在那儿捏着钞票,用这副架势定定地瞅。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神采奕奕地发问:“哎,怎么啦?有什么问题?想要点什么?”我说:“什么问题也没有。我正等着找钱哪。”“快点,快点;找给他钱,托德;找给他钱。”托德反唇相讥:“找给他钱!说得轻巧,先生,自个儿看看吧,您哪。”那老板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声动听的口哨,一头扎进那摞退货的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好像是自言自语:“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非同寻常的百万富翁!托德这个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这个样子。把一个个百万富翁都气走了,就因为他分不清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从来就没分清过。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您赏我一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这是给一位外国亲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认识,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庞达尔殿下;他把这套衣眼放在这儿,又做了一套丧眼,因为他母亲快不行了——可后来又没有死。不过这没关系;事情哪能老按咱们——这个,老按他们——嘿!裤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试试马甲;啊哈,也合适!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绝了——真是绝了!我干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我表示满意。 
“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不过,您等着,瞧我们按您自个儿的尺码给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笔;我说你记。裤长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还没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经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礼服、晨礼服、衬衫以及各色各样的衣服。我插了一个空子说:“亲爱的先生,我不能定做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结账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给我换开这张钞票。”“不定日子!这不像话,先生,不像话。是永远——这才像话呢,先生。托德,赶紧把这些衣眼做出来,一刻也别耽搁,送到这位先生的府上去。让那些个不要紧的顾客等着。把这位先生的地址记下来,再——”“我就要搬家了。我什么时候来再留新地址。”“您圣明,先生,您圣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喏,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汉诺威广场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我在那儿用晚餐,可早晨还是到哈里斯家的小吃店去吃个便饭,我就是在那儿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吃的头一顿饭。是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传开了,说马甲口袋里揣着百万大钞的古怪老外是这儿的财神爷。这就够了。这原本是一家穷得叮当响、苦巴苦结勉强糊口的小吃店,现在名声大振、顾客盈门了。哈里斯感激不尽,非要借钱给我,还不许我推辞;于是,我虽然一贫如洗,囊中却并不羞涩,日子过得又阔气,又排场。我心里也在打鼓,想着说不定哪天就会露馅,可是,事已至此也只有一往无前了。你看,这本来纯粹是件胡闹的事,可有了这种危机感,竟显出几分严肃、几分伤感和几分悲哀来。夜幕降临后,这悲哀总是在黑暗中走上前来警告我,威胁我;让我唉声叹气,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然而,一到喜气洋洋的白天,这些悲剧因素就烟消云散,无影无踪了。我飘飘然,乐得晕头转向,像喝醉了酒一样。说来也不足为奇;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何止是一星半点,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刚开始的时候,这些有关我的消息放在杂谈栏的尾巴上;接着我的位置就超过了各位爵士,后来盖过了二等男爵,再往后又凌驾于男爵之上了,如此这般,我的位置越升越高,名气也越来越响,直到无法再高的地方才停了下来。 
这时候,我已经居于皇室之下和众公爵之上;虽然比不上全英大主教,但足可俯瞰除他以外的一切神职人员。切记,直到这时,我还算不上有声望;只能说是有了名气。就在这时,高潮突起——就像封侯拜将一般——刹那间,我那过眼烟云似的名气化作了天长地久的金子般的声望:《笨拙》画刊登了我的漫画!是啊,如今我已经功成名就,站稳脚跟了。也许还有人调侃,可都透着尊重,既没出格,也不粗鲁;也许还有人发笑,却没有人嘲笑了。那样的日子已经过去。《笨拙》把我画得衣服都开了线,正跟一个伦敦塔的卫兵讨价还价。喏,你可以想见一个向来默默无闻的小伙子,突然间,他的每一句只言片语都会到处传扬;随便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相互转告:“那个走路的,就是他!”吃早饭一直有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在包厢一露面,成百上千的望远镜都齐刷刷地瞄了过去。嘿,我一天到晚出尽了风头——也可以说是独领风骚吧。你看,我还留着那套破衣服呢,时不时地穿出去,为的是品味一下从前那种乐趣:先买点儿小东西,接着受一肚子气,最后用那张百万大钞把势力眼毙掉。可是,我的这种乐趣维持不下去了。画刊上把我的那套行头弄得尽人皆知,只要我穿着它一上街,就有一大群人跟在屁股后面;我刚想买东西,还没来得及拽出那张百万大钞,老板就已经要把整个铺子都赊给我了。出了名以后的大约十天左右,我去拜会美国公使,想为祖国效一点儿犬马之劳。他用对我这种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热情接待了我,批评我为祖国效力栅栅来迟。公使说当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刚好有一位嘉宾因病缺席,我只有补这位嘉宾的缺,才能获得公使的原谅。我应允之后,就和公使聊天。一说起来,原来他和我爸爸从小同学,后来又在耶鲁大学同窗就读;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俩都是贴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闲,就来他府上走动走动;我当然愿意啦。说真的,岂止愿意,我简直就是高兴。因为假如将来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也许能救我,让我免受灭顶之灾;他究竟怎么救我我不知道,不过他也许能想出办法来。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已经不能冒险把自己的底细向他和盘托出;要是在这段伦敦奇遇一开场时就碰上他,我会马上说清楚。不行,现在我不敢说;我陷得太深了,深到不敢对刚结识的朋友说真话;不过,依我自己看来,也还没有深到完全没顶的地步。你知道,这是因为我小心不让全部外债超过我的支付能力——也就是说,不超过我的那份薪水。我当然不知道那份薪水到底有多少,不过有一点我有把握、也可以想见:假如我帮忙把这个赌打赢了,我就能在那位大亨的职权范围里任意选择一个职位,只要我干得了就行——我当然干得了啦;这一点我根本不怀疑。说到他们打的那个赌,我才不操心呢;我想必运气不错。至于薪水,我想年薪总会有六百到一千英镑;即使第一年只拿六百英镑,以后每过一年就要加薪,到我的能力得到证实的时候,薪水总能加到一千英镑了吧。尽管谁都想借给我钱,我却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婉言谢绝了一大部分;这样我欠的债只有借来的三百英镑现款,再加上拖欠的三百英镑生活费和赊的东西。我相信,只要我依旧小心节俭,靠我下一年度的薪水就能补上这一个这剩余日子的亏空,何况我真是格外小心,从不大手大脚。只等这个月到头,我的老板回来,就万事大吉了;那时,我就可以马上用头两年的薪水分头向各位债主还账,也就能立即开始工作了。当天的宴会妙不可言,席上一共有十四个人。绍勒迪希公爵和公爵夫人以及他们的女儿安妮—格蕾丝—爱莲诺—赛来斯特—还有一串什么什么—德—波鸿女士,纽格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契普赛德子爵,布拉瑟斯凯特爵士和夫人,几对没有头衔的夫妇,公使以及他的夫人和女儿,还有公使女儿的朋友、二十二岁的英国姑娘波蒂娅·朗姆。没出两分钟,我就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我——这一点我不戴眼镜也看得出来。另外还有一位美国客人——我这故事讲得有点儿超前了。这些人正在客厅里等着,一边吊胃口,一边冷眼旁观后到的客人。这时仆人来报:“劳埃德·赫斯廷斯先生到。”老一套的寒暄过后,赫斯廷斯瞧见了我,诚心诚意地伸出手,径直朝我走了过来;手还没握上,他忽然停了下来,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先生,我还以为咱们认识呢。”“怎么,您当然认识我啦,老朋友。”“不。难道您就是——是——”“腰缠万贯的怪物吗?对,就是我。你别害怕喊我的外号,我听惯了。”“嗨嗨嗨,这可真没想到。有几次我看到你的名字和这个外号放在一块,我从来没想过他们说的那个亨利·亚当斯会是你。怎么?刚刚半年以前,你还在旧金山给布莱克·霍普金斯打工,为了挣点加班费经常开夜车,帮我整理核查古尔德和加利矿业公司的招股文件和统计数字呢。真没想到你会到了伦敦,成了百万富翁、当了名人了!好嘛,这可真是把天方夜谭重演了一遍。伙计,我一下还转不过弯子来,没弄明白;容我点时间来理理脑袋里头这一团乱麻。”“可是明摆着,你比我混得也不赖呀。我自己也弄不明白。”“好家伙,这真是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是吧?哎,咱俩上矿工饭馆才不过是三个月以前的事呢——”“不对,是上快活林。” 
“没错,是快活林;是过半夜两点钟去的,咱们赶那些增资文件用了六个钟头,然后到那儿去啃了块肉骨头,喝了杯咖啡,那时我想劝你跟我一起来伦敦,还主动要替你去请长假,外带为你出全部路费,只要那笔生意做成了,再给你好处;可是你不听我的,说我成不了,说你的工作断不得,一断,再回去的时候就接不上茬了。可是如今你却到这儿来了。稀奇稀奇!你是怎么来的,你这种不可思议的地位到底是怎么得来的呢?”“啊,纯系偶然。说来可就话长了——怎么说来着?简直是一篇传奇。我会原原本本告诉你,不过现在不行。”“什么时候?” 
“这个月底。” 
“那还得半个月呢。对一个好奇的人来说,这胃口吊得可太过分了。就一个星期吧。”“不行。慢慢你就知道到底是为什么了。接着说,你的生意怎么样了?”他的精神头马上烟消云散,叹了一口气说:“你说得可真准,亨利,说得真准。我要不来才好呢。我不想提这件事。”“你不讲可不行。今天咱们走的时候,你一定要跟我走,到我那儿去呆一夜,把事情都讲给我听。”“啊,让我说?你这话当真?”“不错,我要从头到尾地听,一个字也别落下。”“太谢谢你啦!我在这儿混到这个地步,不成想又碰到有人用言辞、用眼神关心我、关心我的事了——上帝!就为这个,你该受我一拜!”他用力握住我的手,精神振作起来,此后就心境坦然。高高兴兴地准备参加那场还没开始的宴会了。不成,又出老毛病了——在荒唐、可恨的英国体制下,这种问题总要发生——座次问题解决不了,饭就开不成。英国人出外赴宴的时候,总是先吃了饭再去,因为他们知道风险何在;可是并没有人告诫外来的客人,这些外来客就只有自讨苦吃了。当然,这一次没人吃苦,因为大家都赴过宴,除了赫斯廷斯以外都是老手,而赫斯廷斯自己在接到邀请时也听公使说过:为了尊重英国人的习惯,他根本就没有备正餐。每个人都挽着一位女士,鱼贯进入餐厅,因为通常都是这么干的;然而,争议就此开始了。绍勒迪希公爵想出人头地,要坐首席,他说他的地位高过公使,因为公使只是一个国家、而不是一个王朝的代表;可是我坚持自己的权利,不肯让步。在杂谈栏里,我的位置高过皇室成员以外的所有公爵,据此我要求坐那个位子。我们各显神通争执了一番,解决不了问题;最后他不明智地想炫耀自己的出身和先人,我算清他的王牌是征服者威廉,就拿亚当来对付他,说我是亚当的直系后代,有姓为证;而他只不过是旁支,不光有姓为证,还能从他并非悠久的诺曼人血统看得出来;于是我们大家又鱼贯回到客厅,在那儿站着吃——端着沙丁鱼碟子和草莓,自己凑对,就这样站着吃。在这里座次问题没有那么严重;两位地位最高的客人掷硬币猜先,赢的先吃草莓,输的得那枚硬币。地位次之的两个接着猜,然后又是以下两位,依此类推。用完小吃以后,搬过桌子来打牌,我们打克利比,一把六便士的彩。英国人从来不为玩而玩。假如不赢点什么、输点什么——至于输赢什么倒无所谓——他们决不玩。我们度过了一段美妙的时光;当然说的是我们——朗姆小姐和我。我让她闹得魂不守舍,只要手里的牌超过两顺,我就数不清楚了,自己的分已经到了顶也看不出来,又接着从旁边的一排插起,这样打下去本来是把把必输,幸好那姑娘彼此彼此,和我的情况一模一样,你明白吗?于是我们两个人的得分总是到不了顶,分不出个输赢来,俩人都不在乎、也不想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只觉得彼此都很快活,其余的我们统统不闻不问,也不愿意让人搅了兴头。于是我告诉她——我真那样做了——告诉她我爱她;她呢——嘿,她臊得连头发根都红了,不过她喜欢着呢;她是说了,她喜欢。啊,我何曾经历过如此美妙的夜晚!每打完一把,我算分的时候,总要添油加醋,要是她算分,也心照不宣地和我一样数牌。喏,就算我说“跟两张牌”这句话,也得加上一句“哇,你真好看!”她呢,一边说“十五得两分,十五得四分,十五得六分,还有一对得八分,八分就算十六分,”一边问:“你算算对不对?”——她的眼睛在睫毛后头瞟着我,你是不知道那么温柔,那么可爱。哎呀,真是太妙了!不过,我对她可是襟怀坦白,光明正大。我告诉她,我连一个小钱都没有,就有一张她听说过的、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百万大钞,而且,那张大钞还不是我的,这让她非常好奇;我就悄悄地把前因后果统统给她说了一遍,把她笑了个半死。我搞不清楚她到底笑的是什么,反正她就是一个劲儿地咯咯咯直笑;隔半分钟,就有什么新的情节让她觉得可乐,于是我只好住嘴,给她平静下来的机会。嘿,她都快把自己笑傻了——她真是这样;我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笑的。我是说从来没见过一个痛苦的故事——个人的烦恼、焦急和担心——竟然制造出这样的效果。看到她在没什么高兴事的时候居然还能这么高兴,我对她的爱。

7. 伦墩塔的历史背景?

伦敦塔(英文:Tower of London)的官方名称是“女王陛下的宫殿与城堡,伦敦塔“,虽然将其作为宫殿居住的最后一位统治者已是几世纪前的詹姆士一世(1566年至1625年)。伦敦塔曾作为堡垒、军械库、国库、铸币厂、宫殿、天文台、避难所和监狱,特别关押上层阶级的囚犯。最后的这一用途产生一条短语“sent to the Tower”,意思是“入狱”。伊丽莎白一世在她姐姐玛丽一世统治时曾在此入狱一段时间;伦敦塔最后一次作为监狱使用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关押鲁道夫·赫斯。1988年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伦敦塔  伦敦是不列颠群岛最受欢迎的历史景点,每年接待250万参观者。其中最有吸引力的是珍宝馆,有全套的御用珍宝在那里展出。公元1994年3月,位于滑铁卢区底层的一个全新的珍宝馆由伊丽莎白女王二世宣布开放。珠宝陈列在一系列展室的明亮的玻璃柜中,参观者则在自动通道上缓缓通过。设于玻璃柜上方的巨大的屏幕显示出这些珠宝的历史全景,以及它们在加冕典礼中的作用。  加冕仪式要追溯到英格兰国王、忏悔者爱德华时代,参观者所看到的伊丽莎白女王加冕礼上的珠宝则来自公元1660年或晚些时候查理二世复辟时期。公元1650年代奥利弗·克伦威尔短命政体中的清教徒们蔑视君主那些闪闪发光的饰品,卖掉了中世纪的御宝。有一些幸存下来,最终回到了王室的藏品中。  顺序展现在参观者面前的有王室权杖、号角和御剑;大主教赠送给君主的饰有珠宝的佩剑;王室宝器中最古老的物品,君主用来涂圣油的中世纪金质圣油瓶和油匙;加冕长袍;王冠、节杖和顶上有十字架的圆球,其中有爱德华为查理二世制作的金王冠,在授权仪式上仍然使用;覆满贵重宝石的专为维多利亚女王制作的御室王冠,在召开议会等场合佩戴。王冠下层的十字架上还有黑王子的大红宝石,黑王子喜爱亨利五世在公元1415年阿金库尔战役中所戴的头盔,以及斯图亚特王室的蓝宝石,顶端的十字架上则闪耀着据说来自忏悔者爱德华本人戒指上的蓝宝石。在王室的节杖上,世界上最大的钻石“非洲之星”在闪闪发光。  紧邻珍宝馆的是宏伟的白塔,最初由征服者威廉在11世纪末建造。这位在黑斯廷斯在大败撒克逊国王哈罗德的诺曼底国王在全英格兰修筑了坚固的城堡以巩固他的胜利。他为伦敦选的地址是在泰晤河岸的前罗马人营地,公元1078年,他将建筑工程委托给罗切斯特主教贡多尔夫,这一工程被威廉·菲茨斯蒂芬在他写于12世纪的《编年史》中描绘为"十分伟大而坚固的马拉丁塔"。同木制的撒克逊建筑不同,伦敦塔用肯特石灰岩建成,用来自卡昂的白色花岗岩修琢。  白色的伦敦塔的四角建有锥形塔楼,它仍然俯视着四周。附属结构的修建持续了几个世纪,最终包括了内场的13个塔和外场的6个塔和棱堡。  从前,陆地上唯一的进口是一个30米宽的带墙的堤道,通向狮塔的堡楼。这里游荡着国王豢养的野兽,塔的总管每天可得到14便士,另外还有6便士用来购买大量生肉,喂养那些狮子、豹子、熊和狼。  今天,狮塔已不复存在,野兽们在公元1834年被送到新建的伦敦动物园。现在的入口通过中塔大门,穿过铺在公元1834年排干的护城河上的另一条小一些的堤道,直达场边塔,那里有穿鲜红色上衣和黑色高顶皮帽的卫兵。  耸立在参观者面前的形形色色的塔唤起人们种种回忆:许多个世纪的残暴与痛苦、盛大的庆典,以及王国在这里完成的所有伟大业绩。对于伦敦塔的最初用途,没有比约翰·斯托在公元1598年出的《伦敦巡礼》中描绘得更出色的了。  这座塔是保卫或控制全城的城堡;是举行会议或签订协约的王宫;是关押最危险的敌人的国家监狱;是当时全英国唯一的造币场所;是储藏武器的军械库;是珍藏王室饰品和珠宝的宝库,也是保存国王在威斯敏斯特法庭大量记录的档案馆。  征服者威廉巨大的白色伦敦塔在召唤着我们。公元1993年温莎城遭到毁灭性的火灾,之后管理伦敦塔的皇家王宫管理处在第二层建了一个安全出口,可将在高峰期多达1000人的参观者疏散到一层一个标志明显的通道。还设置了一个火警检测和警报系统。珍宝馆有一个可控制全址的火灾控制中心。  圣约翰的小教堂占据着二层和三层的一部分,白塔则保藏着欧洲最精致的盔甲。亨利八世巨大的盔甲可在顶层的都铎式军械库中看到。文艺复兴时期和中世纪的盔甲在二层展出,马上比武用的盔甲在一层。  白塔在左侧是一片草地,称格林塔。那里按照维多利亚女王的命令立着一个标牌,指明断头台的所在。那些觊觎王位的最高层人物在此被斩首。亨利国王两个不幸的妻子就葬身于格林塔。她们被控犯有通奸罪,但伊丽莎白一世的母亲安妮王后很可能是无辜的。她的刑期被推迟,因为安妮要求由一名来自法国的熟练的刽子手行刑,他携带一把利剑。  公元1536年5月21日,在安妮行刑这天清晨,她问塔内的军官是否看到过那把剑,还问剑是否锋利。军官作了肯定的回答。“那么”,安妮说,“我很满意,因为我有一个纤细的脖子。”  当塔内枪声响起宣布行刑时,国王佩戴十字勋章,身空象征喜庆的黄色外套。他很快又娶了简·西摩。安妮在邻近的圣彼得及温库拉小教堂被焚化,那里也是卡瑟琳王后长眠的地方。  最后一个在这里丧生的是伊丽莎白女王的风流骑士、窥视王位的埃塞克斯伯爵。如今,丰满壮硕、羽手光滑的渡鸦在目睹过无数鲜血与苦难的格林塔上高视阔步,风在高大的悬铃木间叹息。传说那八只受到小心保护的渡鸦一旦离去,这座塔也将倒塌。  每晚十点举行古老的锁门仪式。仪式由一名看守长在一名中士和三名卫兵的护送下进行,他们身穿鲜红上衣和黑色高顶皮帽。看守长首先将最外面的大门上锁,然后锁上中塔的大门,最后是边堡的门。回到内城后,一名持剑军官向他挑战。卫兵们拿出武器;看守长则举起他的都铎式帽子高呼:“上帝保护伊丽莎白女王!”  钟声报时了,一名号手吹响了清亮的绵长的“夜点名号”,回声在黑夜中穿越威严的伦敦塔900悠远的记忆。  伦敦塔的历史已近千年,它的作用却不断地在变化:城堡、王宫、宝库、火药库、铸币厂、监狱、动物园直到现在伦敦观光区。  伦敦塔是一组塔群,其中心是一座诺曼第式建筑的日塔,这是塔内最古老的建筑,也称为大塔和中央要塞,高三层,在其上端建有塔楼,除东北角塔楼为图形外,其他三个塔群都是方形。白塔高90英尺,墙的根基部分厚15英尺,上部厚11英尺。白塔的四周有内外四层的多座防御性建筑,作为内层防御性的是13个塔,以威克菲塔,白塔和比彻姆塔最为有名。作为一外层防御的有中塔,井塔等6个塔和2个棱堡,在最外层的四周还没有护城壕作为监狱,这里关押过英国历史上不少王公贵族和政界名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希特勒的副手鲁道夫赫斯也曾通过护城壕圣托马塔下的叛徒门进入伦敦塔而被监于此。白塔内的圣约翰教堂是现存教堂中最为古老的一座,整个教堂按典型诺曼第式结构修筑,显得宏伟肃穆。  伦敦塔本来是为控制整个伦敦城而建,占地18英亩,因为经过两代君主的扩建和整修所以它也反映着英国不同时代的不同风格,可以讲,这座伦敦塔是英国各个时代智慧的结晶,这里作过堡垒,王宫,监狱,皇家铸币厂和伦敦档案馆。现在它似乎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而作为一个王冠、王袍、兵器和盔甲的陈列馆。最有名的是塔内的皇家珍宝馆主要展出17世纪以来君主的镶满宝石的皇冠,王权球,权杖等国宝,兵器馆展出了历代皇族所使用的各种武器,盔甲和战袍等。  已知最早的建于此处的要塞是克劳狄乌斯用来保护伦迪尼乌姆(Londinium)的罗马城堡。  在1078年,征服者威廉命令人建造白塔以保卫诺曼人免受那些住在伦敦市的人的袭击并保卫伦敦免受 其他人的攻击。较早时的要塞(包括罗马的那个)都是用木建造的,不过, 威廉命令他的下属用他从法国运回来的大石来重建那座塔。狮心王理查修建了围绕城墙的护城河,并把泰晤士河水引入。护城河的修建一直不太成功,只到亨利三世引用了一种荷兰护城河修建技术。后来护城河水于1830年被抽干,在河底的废物中发现了人类骨骸。  到英国旅行,闻名遐迩的伦敦塔是游人必到之处。它紧靠泰晤士河北岸的塔桥附近,是一座具有九百多年历史的诺曼底式的城堡建筑。  伦敦塔是由威廉一世为镇压当地人和保卫伦敦城,于一〇八七年开始动工兴建的,历时二十年,堪称英国中世纪的经典城堡。十三世纪时,后人在其外围增建了十三座塔楼,形成一圈环拱的卫城,使伦敦塔既是一座坚固的兵营城堡,又是富丽堂皇的宫殿,里面还有天文台、监狱、教堂、刑场、动物园、小码头等小建筑。  伦敦塔最重要、最古老的建筑是位于要塞中心的诺曼底塔楼,它是整个建筑群的主体,因其是用乳白色的石块建成,史称白塔。白塔系主人居住与守备部队进驻之所,最为坚固,在某种程度上象征着征服者威廉日益巩固和扩大的权力。楼高三十二点六米,共分三层,墙体厚度不一,从三至四米到四至六米,双层墙壁,窗户口很小,门窗之间用白石相隔,其顶部呈雉堞状,塔楼四角耸出四座高塔,三方一圆,在角隅设有螺旋楼梯,通达顶层。  伦敦塔在英国王宫中的意义非常重大,作为一个防卫森严的堡垒和宫殿,英国数代国王都在此居住,国王加冕前住伦敦塔便成了一种惯例。伦敦塔还是一座著名的监狱,英国历史上不少王公贵族和政界名人都曾被关押在这里。此外,古老的伦敦塔在历史上还充任过造币馆、观象台、动物园等。  后来这里成为宫廷阴谋和王室斗争的地方。英王爱德华四世的两个幼子,爱德华之前的国王及堂兄与弟弟,亨利八世的两个王后,先后被囚禁在这里并被处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伦敦塔成为令人毛骨悚然的“死狱”。  当然,现在的伦敦塔内早已不再有不见天日的囚犯,只有从十三世纪开始住在这里的渡鸦还没有搬走。传说如果渡鸦离开这里,塔就会倒掉,王朝就会垮台。因此,这些渡鸦祖祖辈辈就成为最受娇宠的常住客人了。

伦墩塔的历史背景?

8. 百万英镑精彩片段谁知道?

问友 2008-06-01
  二十七岁那年,我正给旧金山的一个矿业经济人打工,把证券交易所的门槛摸得清清楚楚。我是只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没什么可依靠的了;不过,这反倒让我脚踏实地,不做那没影儿的发财梦,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时间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欢弄条小船到海湾里去消磨这些时光。有一天我驶得远了点儿,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当夜幕降临,眼看就要没了盼头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
  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这时候,一个保姆领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
  “请到这儿来。”
  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把我接了进去,领到一个豪华房间,里头坐着两位上了岁数的绅士。他们打发走仆人,让我坐下。他们刚刚吃了早餐,看着那些残羹剩饭,我简直透不过气来。有这些吃的东西在场,我无论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没请我品尝,我也只好尽力忍着。
  这里刚刚发生过的事,我是过了好多天以后才明白的,不过现在我就马上说给你听。这对老兄弟为一件事已经有两天争得不可开交了,最后他们同意打个赌来分出高低——无论什么事英国人靠打赌都能一了百了。
  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张大钞只有一张用过后注销了;另一张则一直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里睡大觉。且说这两兄弟聊着聊着,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特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他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以外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大哥说,别说去银行了,无论去哪儿这人也花不掉那张大钞,因为他会当场被抓住。兄弟两个就这样争执不下,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你看,英国男子汉就是这样,魄力十足。然后,他口述一信,叫一个文书用漂亮的楷体字誊清;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
  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我说,我打心眼里高兴,可不知道这心意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时,俩人当中的一位交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一看便知。我正要打开,可他又不让;要我带到住处去仔仔细细地看,不要草率从事,也不用慌慌张张。我满腹狐疑,想把话头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们不干。我只好揣着一肚子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往外走,他们明摆着是自己逗乐,拿我耍着玩;不过,我还是得顺着他们,这时的处境容不得我对这些阔佬大亨耍脾气。
  本来,我能把那个梨拣起来,明目张胆地吃进肚子去了,可现在那个梨已经无影无踪;就因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丢了。想到这里,我对那两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说真的,这时我对他们可是另眼相看喽!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钱往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好,这一顿猛吃呀!最后,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去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我就差点昏倒。五百万美元!乖乖,我懵了。
  我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这时候,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小吃店老板。他的目光粘在大钞上,像五雷轰顶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不能动弹了。我一下子计上心来,做了这时按人之常情应该做的事。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
  “请找钱吧。”
  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
  “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可以等着,而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他说,我只不过因为好逗个乐于,愿意打扮成这样来跟老百姓开个玩笑,他总不至于因此就信不过像我这么有钱的先生吧。这时候又进来了一位顾客,小吃店老板示意我收起那张巨无霸,然后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来。我径直奔那所宅子去找两兄弟,让他们在警察把我抓起来之前纠正这个错误。尽管这不是我的错,可我还是提心吊胆——说实在的,简直是胆战心惊。我见人见得多了,我明白,要是他们发现把一百万镑的大钞错当一镑给了一个流浪汉,他们决不会怪自己眼神不好,非把那个流浪汉骂个狗血喷头。快走到那宅子的时候,我看到一切如常,断定还没有人发觉这错票的事,也就不那么紧张了。我摁了门铃。原先那个仆人又出来了。我求见那两位先生。
  “他们走了。”他用这类人那种不可一世的冷冰冰的口气说。
  “走了?去哪儿了?”
  “出远门了。”
  “可——上哪儿啦?”
  “我想是去欧洲大陆了吧。”
  “欧洲大陆?”
  “没错,先生。”
  “怎么走的——走的是哪条路呀?”
  “我说不上,先生。”
  “什么时候回来呢?”
  “他们说,得一个月吧。”
  “一个月!唉,这可糟了!帮忙想想办法,看怎么能给他们传个话。这事要紧着哪。”
  一实在办不到。他们上哪儿了我一无所知,先生。”
  “那,我一定要见这家的其他人。”
  “其他人也走了;出国好几个月了——我想,是去埃及和印度了吧。”
  “伙计,出了件大错特错的事。他们不到天黑就会转回来。请你告诉他们我来过,不把这事全办妥,我还会接着来,他们用不着担心。”
  “只要他们回来我就转告,不过,我想他们不会回来。他们说过,不出一个钟头你就会来打听,我呢,一定要告诉你什么事都没出;等时候一到,他们自然会在这儿候着你。”
  我只好打住,走开了。搞的什么鬼!我真是摸不着头脑。“等时候一到”他们会在这儿。这是什么意思?哦,没准那封信上说了。我把刚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来一看,信上是这样说的:
  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期满时来此宅通报。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
  没落款,没地址,也没有日期。
  好嘛,这真是一团乱麻!现在你当然明白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谜洞对我来说深不可测、漆黑一团。这出把戏我全然不晓,也不知道对我是福还是祸。我来到一个公园坐下来,想理清头绪,看看我怎么办才好。
  我经过一个小时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结论。
  那两个人也许对我是好意,也许是歹意;无从推断——这且不去管它。他们是玩把戏,搞阴谋,做实验,还是搞其他勾当,无从推断——且不去管它。他们拿我打了一个赌;赌什么无从推断——也不去管它。这些确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毕,其他的事就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可以归为确定无疑之类了。假如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这钞票存入那人名下,银行会照办的,因为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银行却会知道;不过银行会盘问钞票怎么会到了我手里。说真话,他们自然会送我去收容所;说假话,他们就会送我去拘留所。假如我拿这钞票随便到哪儿换钱,或者是靠它去借钱,后果也是一样。无论愿不愿意,我只能背着这个大包袱走来走去,直到那两个人回来。虽然这东西对我毫无用处,形同粪土,可是我却要一边乞讨度日,一边照管它,看护它。就算我想把它给人,也出不了手,因为不管是老实的良民还是剪径的大盗,无论如何都不会收,连碰都不会碰一下。那两兄弟可以高枕无忧了。就算我把他们的钞票丢了,烧了,他们依然平安无事,因为他们能挂失,银行照样让他们分文不缺;与此同时,我倒要受一个月的罪,没薪水,也不分红——除非我能帮着赢了那个赌,谋到那个许给我的职位。我当然愿得到这职位,这种人赏下来的无论什么职位都值得一干。
  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决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转眼间,我的自我感觉好极了。这时,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来。看到一家服装店,一股热望涌上我的心头:甩掉这身破衣裳,给自己换一身体面的行头。我能买得起吗?不行;除了那一百万英镑,我在这世上一无所有。于是,我克制住自己,从服装店前走了过去。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那诱惑把我折磨得好苦。我在服装店前面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汉的气概奋勇抗争着。终于,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我问他们手头有没有顾客试过的不合身的衣服。我问的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我向他点头示意的伙计走过去,那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人点点头,我朝第三个走过去,他说:
  “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把我带到后面的一个房间,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给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我换上了这套衣服。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而我正急着要衣服穿呢;没什么可挑剔的,我迟迟疑疑地说:
  “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
  那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
  “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
  我火了,说:
  “朋友,对外地来的,你们不能总拿衣帽取人哪。这套衣服我买得起,就是不愿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添麻烦。”
  他稍稍收敛了一点,可那种口气还是暴露无遗。他说:
  “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不过,您要是出难题的话,我告诉您,您一张口就咬定我们找不开您带的什么票子,这可是多管闲事。正相反,我们找得开。”
  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说:
  “哦,那好;对不起了。”
  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家伙站在那儿捏着钞票,用这副架势定定地瞅。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神采奕奕地发问:
  “哎,怎么啦?有什么问题?想要点什么?”
  我说:“什么问题也没有。我正等着找钱哪。”
  “快点,快点;找给他钱,托德;找给他钱。”
  托德反唇相讥:“找给他钱!说得轻巧,先生,自个儿看看吧,您哪。”
  那老板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声动听的口哨,一头扎进那摞退货的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好像是自言自语:
  “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非同寻常的百万富翁!托德这个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这个样子。把一个个百万富翁都气走了,就因为他分不清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从来就没分清过。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您赏我一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这是给一位外国亲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认识,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庞达尔殿下;他把这套衣眼放在这儿,又做了一套丧眼,因为他母亲快不行了——可后来又没有死。不过这没关系;事情哪能老按咱们——这个,老按他们——嘿!裤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试试马甲;啊哈,也合适!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绝了——真是绝了!我干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
  我表示满意。
  “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不过,您等着,瞧我们按您自个儿的尺码给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笔;我说你记。裤长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还没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经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礼服、晨礼服、衬衫以及各色各样的衣服。我插了一个空子说:
  “亲爱的先生,我不能定做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结账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给我换开这张钞票。”
  “不定日子!这不像话,先生,不像话。是永远——这才像话呢,先生。托德,赶紧把这些衣眼做出来,一刻也别耽搁,送到这位先生的府上去。让那些个不要紧的顾客等着。把这位先生的地址记下来,再——”
  “我就要搬家了。我什么时候来再留新地址。”
  “您圣明,先生,您圣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
  喏,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汉诺威广场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我在那儿用晚餐,可早晨还是到哈里斯家的小吃店去吃个便饭,我就是在那儿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吃的头一顿饭。是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传开了,说马甲口袋里揣着百万大钞的古怪老外是这儿的财神爷。这就够了。这原本是一家穷得叮当响、苦巴苦结勉强糊口的小吃店,现在名声大振、顾客盈门了。哈里斯感激不尽,非要借钱给我,还不许我推辞;于是,我虽然一贫如洗,囊中却并不羞涩,日子过得又阔气,又排场。我心里也在打鼓,想着说不定哪天就会露馅,可是,事已至此也只有一往无前了。你看,这本来纯粹是件胡闹的事,可有了这种危机感,竟显出几分严肃、几分伤感和几分悲哀来。夜幕降临后,这悲哀总是在黑暗中走上前来警告我,威胁我;让我唉声叹气,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然而,一到喜气洋洋的白天,这些悲剧因素就烟消云散,无影无踪了。我飘飘然,乐得晕头转向,像喝醉了酒一样。
  说来也不足为奇;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何止是一星半点,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刚开始的时候,这些有关我的消息放在杂谈栏的尾巴上;接着我的位置就超过了各位爵士,后来盖过了二等男爵,再往后又凌驾于男爵之上了,如此这般,我的位置越升越高,名气也越来越响,直到无法再高的地方才停了下来。这时候,我已经居于皇室之下和众公爵之上;虽然比不上全英大主教,但足可俯瞰除他以外的一切神职人员。切记,直到这时,我还算不上有声望;只能说是有了名气。就在这时,高潮突起——就像封侯拜将一般——刹那间,我那过眼烟云似的名气化作了天长地久的金子般的声望:《笨拙》画刊登了我的漫画!是啊,如今我已经功成名就,站稳脚跟了。也许还有人调侃,可都透着尊重,既没出格,也不粗鲁;也许还有人发笑,却没有人嘲笑了。那样的日子已经过去。《笨拙》把我画得衣服都开了线,正跟一个伦敦塔的卫兵讨价还价。喏,你可以想见一个向来默默无闻的小伙子,突然间,他的每一句只言片语都会到处传扬;随便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相互转告:“那个走路的,就是他!”吃早饭一直有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在包厢一露面,成百上千的望远镜都齐刷刷地瞄了过去。嘿,我一天到晚出尽了风头——也可以说是独领风骚吧。
  你看,我还留着那套破衣服呢,时不时地穿出去,为的是品味一下从前那种乐趣:先买点儿小东西,接着受一肚子气,最后用那张百万大钞把势力眼毙掉。可是,我的这种乐趣维持不下去了。画刊上把我的那套行头弄得尽人皆知,只要我穿着它一上街,就有一大群人跟在屁股后面;我刚想买东西,还没来得及拽出那张百万大钞,老板就已经要把整个铺子都赊给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