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他项权证抵押登记期限过期是否有效?

2024-05-18 03:44

1. 房屋他项权证抵押登记期限过期是否有效?

有效,只是超过2年后没有了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权利,但是没有经过防伪登记结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抵押权就一直存在。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so日内申请注销登记。”《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巧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抵押权的注销与抵押权的设立是相对应的,即权利因登记而产生,因注销而消灭。

房屋他项权证抵押登记期限过期是否有效?

2. 房屋抵押他项权证过期后是否有效

是有效的,只是超过2年后如果没有了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权利,但是没有经过防伪登记结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抵押权就一直存在。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so日内申请注销登记。”《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巧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抵押权的注销与抵押权的设立是相对应的,即权利因登记而产生,因注销而消灭。

3. 房屋他项权证抵押登记期限过期是否有效?

有效,只是超过2年后没有了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权利,但是没有经过防伪登记结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抵押权就一直存在。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so日内申请注销登记。”《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巧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抵押权的注销与抵押权的设立是相对应的,即权利因登记而产生,因注销而消灭。

房屋他项权证抵押登记期限过期是否有效?

4. 他项权证过期了是不是抵押就无效了

一、他项权证到期了抵押还有效吗      1、有效,只是超过3年后没有了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权利,但是没有经过防伪登记结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抵押权就一直存在。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他项权证过期三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他项权证过期三年的法律后果是会被抵押权人直接拍卖掉抵押物,而且抵押权人不会在他项权证已经过期三年内的情况下才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2、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物权上基于债权而设定的一项附属权利。房屋他项权利证,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也就是说它是基于债权而存在和消灭的。      3、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他项权证到期了抵押还有效吗”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5. 他项权证抵押有有效期吗

他项权证抵押是有期限的,但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规定,要根据不同银行而定,一般情况下是2年,但如果后期需要延期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来申请延期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一、他项权证抵押无期限吗?      他项权证抵押是有期限的,法律上并没有统一规定,要以不同银行而定,一般情况下是2年,2年后就意味抵押到期必须重新办理,至于借款期限和他项权证的2年没有必然关系,比如贷款期限是3年的,那么只要在临近第三年开始的时候,把抵押重新办理就可以了,原合同项下的贷款继续有效。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其全称是他项权利,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运输工具等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为设定,并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权利。      目前我国的他项权利登记制度还不完善,人们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是土地和房屋的他项权利。土地他项权利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联系的权利。土地他项权利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地役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土地租赁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土地抵押权等。二、土地他项权的类型      目前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他项权利的种类不多,但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已逐步派生出各种各样的他项权利。      1抵押权。经有偿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来抵押。抵押开始,抵押权人即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这个抵押权必须经土地登记机关加以确认。抵押终止,抵押权即告消灭。抵押人破产的,抵押权人可以从土地使用权拍卖转让收益中得到补偿。      2租赁权。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承租人对所承租的土地有租赁权,这是中国的一种较为特殊的土地他项权利。租赁权经土地登记可以保护土地承租人在租期内对土地的合法使用。      3地役权。对相邻用地的通行、排水等权利相邻关系的形式作了规定。这种在他人土地通行、排水的权利称为地役权。相邻关系是通过法律规定的,不必经相邻各方约定而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限制,所以不需要再作为土地他项权利予以确认。但将邻里之间的通行权、排水权等进行权利登记,可以更好地保护土地产权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4耕作权。指按照规定或约定,在已经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在不妨碍土地使用人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下,种植农作物,在大型靶场、试验场内有限制地种植树木和农作物等。设置这种他项权利,主要是从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出发的。耕作权一般都长期地依附于土地使用权,取消这种他项权利时,还要给耕作权人以适当补偿。      5借用权。通过借用而使用别人的土地,可以认为借用人具有借用权。这是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种他项权利形式。20世纪50年代-60年代,通过借用协议使用土地的相当多,且一般协议内容简单,有的有期限,有的没有期限,有的写明不作某用途时即退还等等。这些问题,往往通过补签协议,增加限制条件继续借用,对借用方加以权利上的明确,有利于土地使用的稳定。      6空中权和地下权。主要是针对地表土地使用权而言的。空中权如桥梁、渡槽、架空电线、空中楼阁(水中、地面以柱角支撑的亭台、房屋)等。地下权如地下隧道、地下商场等。空中权与地下权的成立是以地表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且与空中、地下权利主体不一致为条件的。这是一种可以独立转让、抵押和出租的权利,其权利内容和价值与土地使用权有时基本相同。      在司法实践中,他项权证在其有效内是可以发挥效力的,但他项权利证有效期到了后就必须重新去办理他项权证,而借款的期限则和这没有重要的联系,在需要他项权证的时候抵押给重新办理就行,但并不影响贷款合同的效力。

他项权证抵押有有效期吗

6. 他项权证上的抵押期限过了怎么办

他项权到期办法如下:1、项权到期后需要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才可以注销抵押权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2、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3、项权证是有时间限制的,有效期就是我们所说的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要根据债务的期限来决定。如果债务人超过限制期限仍未清偿债务,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他项权证到期2年后只要未注销,仍具法律效力,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要件行使他项权利。他项权证只要未注销即有效,部分法院是支持这种观点的,不管是否抵押期限经过了,执行中依然保障当事人的抵押权,认定其优先权,并给予分配。建设部关于《房屋他项权证》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第二条:“、“注销日期”,即“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 他项权利未依法注销之前,仍具法律效力,他项权利权利人(抵押权人、典权人,下同)可凭据《房屋他项权证》作为法律要件之一,依法行使他项权利。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7. 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有效期有多久

近几年房价持续走高,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房子不仅是住处更是长期的理财产品,但是对于现实中的我们来说,放假的增加,就意味着我们不可能一次性付清房款,所以向银行贷款买房就成了许多人的选择,那么,其中涉及的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有效期有多久呢?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有效期有多久一般来说在做他项权利登记时,上面就会载明期限日期,这个期限即为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房屋他项权证》中设有“权利存续期间”栏目,在他项权利登记时,要求以契载期限填写。他项权证的权利存续期间,兼顾抵押权和典权。若是抵押贷款,则相应的抵押期限应为抵押合同规定的抵押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是典当,则典当期限应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此外房屋他项权证还载明了“注销时间”,即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在他项权证为注销之前,抵押权人或典权人(银行、典当行)可凭借他项权证相关规定,依法行使他项权利。在房屋他项权证灭失时,抵押人(房屋所有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撤销登记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本证适用法律(以杭州市为例,其它地区供参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是当事人维护自己的的利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我们来说这类权利确定在有效期间内可以最大程度降低有关事物的风险,因此在进行这类活动时一定要确定好房屋抵押他项权证。

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有效期有多久

8. 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有效期有多久

近几年房价持续走高,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房子不仅是住处更是长期的理财产品,但是对于现实中的我们来说,放假的增加,就意味着我们不可能一次性付清房款,所以向 银行贷款买房 就成了许多人的选择,那么,其中涉及的 房屋抵押 他项权证有效期有多久呢?  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有效期有多久  一般来说在做他项权利登记时,上面就会载明期限日期,这个期限即为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也就是 债务人 履行 债务 的期限。《房屋他项权证》中设有“权利存续期间”栏目,在他项权利登记时,要求以契载期限填写。他项权证的权利存续期间,兼顾 抵押权 和典权。若是 抵押贷款 ,则相应的 抵押 期限应为 抵押合同 规定的抵押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是典当,则典当期限应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此外房屋他项权证还载明了“注销时间”,即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在他项权证为注销之前,抵押权人或典权人(银行、典当行)可凭借他项权证相关规定,依法行使他项权利。 在房屋他项权证灭失时,抵押人(房屋所有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撤销登记  房屋他项权证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 按揭贷款 时,在 房屋所有权 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 担保法 ,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 产权过户 等相关手续。本证适用法律(以 杭州 市为例,其它地区供参考)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物权法 》、《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是当事人维护自己的的利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我们来说这类权利确定在有效期间内可以最大程度降低有关事物的风险,因此在进行这类活动时一定要确定好房屋抵押他项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