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九个不准

2024-05-16 13:14

1. 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九个不准

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九个不准
  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不准( )



标准答案: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7位粉丝
(1) 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2) 不准利用职务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灾、退耕还林等资金和实物,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
(3) 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和用公款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
(4) 不准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聚钱敛财;
(5) 不准参与宗族宗派等非组织活动;
(6) 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7) 不准拉票贿选和在入党、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搞权钱交易;
(8) 不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9) 不准利用职权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10) 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九个不准

2.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九个不准

法律分析:一、不准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准发表和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相违背以及有损于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二、不准用公款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 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和宴请。
三、不准参加国家明令禁止的“练功”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不准观看、复制、购买、传播淫秽物品;不准违反社会道德,参与各 种色情活动或为各种色情活动提供方便条件。
五、 不准参与赌博和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 舞厅、 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六、不准在社交活动中滥交朋友或划圈子、拉帮结派。
七、不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不准用公款或由企业支付费用,变相进行旅游活动。
九、不准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其他活动。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3. 党的政治纪律的八不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八不准”:
  一、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1、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5、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6、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二、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1、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2、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3、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4、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5、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三、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1、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3、私存私放公款;
  4、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5、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6、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7、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8、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四、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1、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2、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3、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5、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6、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7、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五、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1、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2、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3、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4、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5、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6、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7、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8、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六、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1、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2、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3、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4、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5、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七、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1、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2、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3、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4、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5、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八、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1、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2、虚报工作业绩;
  3、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4、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5、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6、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望采纳!

党的政治纪律的八不准

4. 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

法律分析:一、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
二、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三、严禁参加非法组织。
四、严禁组织、策划、怂恿、支持、参加非法活动。
五、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六、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七、严禁违反程序、不讲规矩,重大事项不按要求请示报告。
八、严禁对组织不忠诚老实、说假话。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5. 党员九不准具体内容

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必须做到的“九不准”是:一,不准通过非正常渠道反映问题,写黑信诬告他人,违规参与上访,煽动串联他人上访。二、不准在群众中散布或利用网络等媒介公开发表与上级决策相抵触的意见。
三、不准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或编造传播丑化诋毁组织、单位、他人形象的言论。 四、不准在干部选任中为自己和他人拉票,对干部制度改革和人事任免等事项四处打探、随意传播、妄加评论。
五、不准以任何形式泄露工作秘密,或非经组织批准擅自发布、提供、披露重要信息。六、不准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干扰破坏团结。七、不准对组织决定阳奉阴违、明从暗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nb
sp;八、不准在项目建设中无理取闹、漫天要价、阻挠施工、强揽工程,或暗中支持怂恿此类行为。
九、不准在学历、履历、工作业绩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待遇。

党员九不准具体内容

6. 党员九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准则》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九个不准”的要求,即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