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公司有百分之20的分红没有股权,工作中出现问题属于连带责任,公司是否可以消减我的分红。

2024-05-18 11:32

1. 您好,我在公司有百分之20的分红没有股权,工作中出现问题属于连带责任,公司是否可以消减我的分红。

不可以。工作连带责任是工作的事情,股份分红是股东的应有权以。如果有连带的责任那也是处罚,和分红没有关系。
分红没有股权?那么就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合同具体是怎么写的。如果是没有写入,那么分红也不是按照比例来的,那就看你老板的心情和想法了。如果是写进去了就看具体的条款是怎么写的。

您好,我在公司有百分之20的分红没有股权,工作中出现问题属于连带责任,公司是否可以消减我的分红。

2. 你好:请问公司不按股份分红股东应该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建议:

第一步,作好前期准备工作。

在该阶段,主要工作是收集到以下证据,并对拟采取诉讼行动的进行全面、客观的法律风险评估。

1、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财务报表,确认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2、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董事会决议与股东会决议,确认公司是否对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第二步,启动诉讼前必要的前置程序。

在掌握事实证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后,启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先提议召开董事会,并力争通过有关分红的董事会决议;然后再提议召开股东会,力争在股东会上通过分配方案。

第三步,瞄准时机,启动诉讼程序

1、若公司股东会已作出有效决议,公司未履行决议,则你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公司支付红利;

2、若认为公司股东会不予分红之决定无正当理由,且明显构成对股东分红权之侵害时,股东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项不予分红之股东会决议,力争重新通过分红之决议。

3、如果法院判决驳回上述请求,你只能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3. 公司不分红,股东如何起诉

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其关于无法执行决议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载明的具体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三条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股东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请求分配利润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第十四条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其关于无法执行决议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载明的具体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不分红,股东如何起诉

4. 公司不分红,股东如何起诉

法律分析: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股东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请求分配利润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其关于无法执行决议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载明的具体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第十三条 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股东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请求分配利润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第十四条 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其关于无法执行决议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载明的具体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十五条 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

5. 公司不分红,股东如何起诉

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股东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请求分配利润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其关于无法执行决议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载明的具体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
一、公司股份回购程序
公司股份回购程序如下:
1、符合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符合条件的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2、达成股权收购协议;
3、如不能达成协议,股东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二、公司能与股东签订合同吗
公司可以与股东签订合同,比如股权回购协议等。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第十三条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股东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请求分配利润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第十四条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其关于无法执行决议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载明的具体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十五条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

公司不分红,股东如何起诉

6. 公司不分红,股东如何起诉

根据《公司法》第74条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届时,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天内,如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可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收购股权。分配股息红利(俗称“分红”)是股东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4条和第34条规定,其中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即分红)等权利;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根据《公司法》第4、34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然而,公司分红不仅取决于公司是否有可资分配的利润,更关键的是分红方案是否得到股东会批准通过。换言之,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甲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分红,如何分红,还要经甲公司有权作出决议的机关即公司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分红决议,及时支付给股东红利。法律依据:《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7. 股东承诺另一股东分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股东承诺另一股东分红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
一、分红的方式
基金分红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现金分红,一种是红利再投资。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若投资者未指定分红方式,则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去您购买基金的机构处进行分红方式的修改。
例如,持有一基金10万份,现每基金份额分红0.05元:假设选择现金分红方式,那么基民可以得到0.5万元的现金红利;假设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元,那么,基民就可以分到5000元÷1.25元/份=4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就变为10.4万份。
开放式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但基民可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基金行情的变化自主更改。
更改分红方式时,代销客户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卡去原先购买基金的代销机构修改;直销的客户可通过基金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自行修改。
二、分红的条件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1)公司当年有利润;
(2)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3)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1)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2)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3)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1-3条件外,还要:
(1)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2)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3)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股东承诺另一股东分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8. 承诺了某人及其家人永远占公司50%股份享受分红,可以作废么

您可以要求召开股东大会以行使 50% 的投票权。或者卖给第三方。 如果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您将其出售给他。 如果其他股东没有表达他们的购买意向,你将把它卖给这个人。该公司不支付股息。 公司违法,法人侵犯股东权益。 同样,您可以在法庭上起诉并要求分红。 当然,前提是公司盈利。 如果您不能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果公司没有赋予你行使股东职权的权利,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拓展资料: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一些国家,企业法人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除企业法人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未来我国企业法人主要是指公司法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