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做生意违反什么条例吗?

2024-05-17 08:16

1. 教师做生意违反什么条例吗?


教师做生意违反什么条例吗?

2. 教师做生意违法吗

法律分析:教师做生意违反规定。在职在编教师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是不允许经商的。在职在编的教师属于公务员行列,必须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3. 教师做生意违法吗

教师做生意违反规定。在职在编教师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是不允许经商的。在职在编的教师属于公务员行列,必须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教师做生意违法吗

4. 教师做生意算犯法吗

人民教师做生意一般是不违反规定的。但是若是做利用学生资源开辅导班进行有偿补课这种生意则是违反规定的。其余情形下,只要做的生意不违反师德,不是教育局所禁止的,则受到法律保护。
一、未成年人可以做生意吗?
如果未成年人已满十六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依法做生意。但是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二、合伙做生意没签协议能不能算数
不算数,合伙做生意,必须要签订合伙合同,不然不属于合伙关系。
必须有合伙合同,才是法律所认可的合伙关系。既然是合伙做生意,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相关合伙事宜,当然就应该写合伙合同。
如果在合伙过程中,双方产生歧异、纠纷或者解决入伙、散伙等事宜,均应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
三、高中寒暑假补课违法吗
如果高中寒暑假有偿补课则是违法的,我国颁布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确指出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对于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5. 教师做生意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在职在编教师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是不允许经商的。公务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师,以教育为生的职业。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根据学校设施条件和个人职称专业,安排学生入座、发放学习资料、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引导辅导帮助学生学习、组织听课练习,组织考试等。人民教师是公务员的一种,公务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七条 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公务员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对公务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教师做生意怎么处理

6. 教师做生意怎么处理

在职在编教师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是不允许经商的。教师违反国家规定可能会受到以下处分:1、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处分。2、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3、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4、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教师,以教育为生的职业。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人民教师是公务员的一种,公务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因此,在职在编的教师必须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财经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7. 教师做生意怎么处理

在职在编教师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是不允许经商的。公务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师,以教育为生的职业。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根据学校设施条件和个人职称专业,安排学生入座、发放学习资料、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引导辅导帮助学生学习、组织听课练习,组织考试等。

教师做生意怎么处理

8. 请问教师可以做生意吗

事业编制和非事业编制对老师能否经商的规定不同,如下:
1、如果是事业编制类的教师,是不允许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2、如果不是事业编制类的教师,就需要看当地或者本校的劳务合同规定是否允许直接或间接参与营利性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从事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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