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去世股权如何处理

2024-05-06 09:24

1. 股东去世股权如何处理

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或者购买其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有权利继承股份和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规定不能直接继承的例外。在具有人合性的有限公司中,公司章程可能规定股东去世后继承人不能当然继承股东资格而要进行表决,若不同意股东继承人继承,则由公司其他股东或外部人员购买该股份。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去世股权如何处理

2. 股东去世股权如何处理?

股东去世股权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或者购买其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有权利继承股份和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规定不能直接继承的例外。在具有人合性的有限公司中,公司章程可能规定股东去世后继承人不能当然继承股东资格而要进行表决,若不同意股东继承人继承,则由公司其他股东或外部人员购买该股份。
一、法定继承人如何继承股权
遗产继承的范围包括了现金、存款以及不动产等等,而这其中还有可能对公司股权进行继承。
1、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2、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2)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3)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二、股权继承与股东资格
在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中,诉请确认股东资格的案件时有发生,并逐年增多。以继承方式取得股权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但继承人能否直接通过行使继承权取得股权,又属于《公司法》调整范畴。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股权同自然人的财产一样,在自然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合法继承。但不能不看到,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合资公司,一般还具有人合性的特点。股东之间的关系忽视不得,股东退出或死亡都关系到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由其继承人继承是天经地义,但是否接受该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也关系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所以,新《公司法》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股东资格继承,要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不允许股东资格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公司或其他股东以合理价格收购,则继承人就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只能将继承的股权转让。本案中,被告公司章程并没有排斥性的规定,两原告依法可以享有股东身份和相应的股权。

3. 股东去世股权如何处理

如果股东去世,由已经死亡的股东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股东所有的公司股权享有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可推选代表或委托律师办理公司资产核算、评估、与公司其他股东沟通等事宜。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或共同委托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确定一位经理人临时经营公司。如果协商无果,由继承人推选或委派财产管理人与公司其他股东推选的代表共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根据公司股权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由继承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股权继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具体事宜。如果继承人有意转让股权,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大股东失联公司可否自行清算
在大股东失联情况下,不一定能自行清算。大股东已失联,无法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合法成立清算组完成自主清算注销工作,部分企业更是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即使小股东可通过解散之诉解散公司或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强制解散,但小股东通常无法获取完整的公司帐册、文件等资料,完成清算的可能性低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股东去世股权如何处理

4. 股权人去世怎么处理股权

1、需要确定自然人股东股权中,属于遗产的范围。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自然人股东的股权中,首先确定股权的一半归其配偶所有,另一半股权属于其遗产。
2、在自然人股东遗产的范围内,各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继承股东资格确定
(1)、自然人股东配偶、各继承人协商,签署协议确定股权的处理。根据协议确定的股权份额确定自然人股东股权的分配。自然人股东配偶、各继承人根据协议内容,向公司要求确认股东资格及股权比例。
(2)、自然人股东配偶、各继承人未能就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进行遗产分割。自然人股东配偶、继承人根据法院判决,向公司要求确认股东资格及股权比例。
(3)、在公司拒绝进行股东变更及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时,相关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维护合法权益。
一、股权转让一般约定利息的几种情况?
1、做为不履约的违约金的补充
股权转让方,收取股权转让款后,不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股权转让时,从实际约定股权转让日起,按照借贷关系支付转让款的利息。此时,可约定利息,作为违约金的补充。没有约定利息的,按照,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违约期间利息。其中约定利息时,不应能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高于四倍时,法律对高出部分不保护。
2、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补充
股权转让方逾期付款时。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让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延期支付时,除支付违约金外,转让人可以主张利息收益,可以约定其中利息,利息的约定可参照1的情况。
3、分期付款利息
一般情况下,转让款一次性付清。分期支付时,可以约定利息。国有企业利息约定由明确规定。其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受让方应当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5. 股东去世股权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或者购买其股份。根据公司法,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有权利继承股份和股东资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在具有人合性的有限公司中,公司章程可能规定股东去世后继承人不能当然继承股东资格而要进行表决,若不同意股东继承人继承,则由公司其他股东或外人购买该股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去世股权如何处理

6. 股东去世了,股权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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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去世后,股权怎么处理?
找法网原创2018-01-18 17:17:40已帮助 4342 人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幸去世,那其股权的处理便会关系到继承人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了。股权当然也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但它不同于有形财产的继承,比有形财产的处理要复杂得多。

  1、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去世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作特殊规定,当股东去世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股权。

  2、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参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因素,股东之间需要较强的信赖关系,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新进入的公司股东会非常警惕,以防止在公司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上产生分歧和矛盾,影响公司事业的发展,因此公司可能在章程中规定股东资格不可以继承,此时股权不可以由继承人取得。

  3、当其他股东不同意某人继承已去世的股东的资格时,一般采用股权转让的方法处理股权:

  (1)如果有半数以上的股东不同意继承人成为公司新股东,则需要按照继承人所确定的具体价款购买去世股东在公司中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继承人成为公司新股东;

  (2)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但是要注意的是,股东去世后,继承人不得抽回其对公司的出资。

7. 股东去世后股权怎么处理

一、股东去世后,有继承人的,由股东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按照民法典或遗嘱,成为新的公司股东,继承股东资格。在此情况下,公司应当变更公司章程中股东的登记,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重新登记。二、股东去世后,有继承人,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或者公司股权不得继承而须由公司回购等限制性规定,则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公司的股东资格,仅能对股权对应的财产权享有继承权,并应当通过向优先购买权人出让股权,或者由公司回购等方式而实现其继承的财产权。三、股东去世后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由股东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股权资产进行处分。【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去世后股权怎么处理

8. 股东去世后股权如何处理

一、股东去世后,有继承人的,由股东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按照民法典或遗嘱,成为新的公司股东,继承股东资格。
在此情况下,公司应当变更公司章程中股东的登记,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重新登记。
二、股东去世后,有继承人,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或者公司股权不得继承而须由公司回购等限制性规定,则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公司的股东资格;
仅能对股权对应的财产权享有继承权,并应当通过向优先购买权人出让股权,或者由公司回购等方式而实现其继承的财产权。
三、股东去世后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由股东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股权资产进行处分。
四、企业法人死亡的公司继承
企业法人死亡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股东所有的公司股权享有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可推选代表或委托律师办理公司资产核算、评估、与公司其他股东沟通等事宜。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或共同委托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确定一位经理人临时经营公司。如果协商无果,由继承人推选或委派财产管理人与公司其他股东推选的代表共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根据公司股权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由继承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股权继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具体事宜。如果继承人有意转让股权,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五、公证处股权继承公证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如果死亡股东的继承人是未成年人或是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
2、只有股东为自然人的股权才可以作为遗产。
3、有限公司未缴齐出资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拥有的股权也可以成为遗产。
4、如果死亡股东生前在公司担任了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应告知继承人,虽可取得股东资格,但并不能自然取得被继承人生前的职务。因为,公司的高管职位要么由股东会任免,要么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不能世袭。要想取得相关职务,按公司章程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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