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2024-05-17 20:11

1. 宁波市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宁波市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具体如下:1、生育津贴计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2、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上一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除以其12月底在职职工人数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3、生育津贴申领(1)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有关材料;(2)符合用人单位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且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的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进行补发。4、生育津贴支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申请支付生育津贴的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生育津贴按月支付给用人单位;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5、生育医疗费报销具体如下:(1)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医疗费、遗传病基因检测费、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实行联网结算,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生育保险限额方式结算,超过限额部分,可以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2)异地发生的未联网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行垫付,事后进行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手工报销及生育津贴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6、生育保险待遇监管:(1)各区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生育保险基金使用监管,加大对用人单位及个人采取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突击参保、伪造申领材料等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科学定岗定责,强化业务岗与财务岗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严格履行待遇结算、支付环节的初审、复核、审批程序。7、其他。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经办流程由市医保中心另行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宁波市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2. 宁波生育津贴2022年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一)参保缴费
2022年3月1日起,统一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并按照本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用人单位按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0.5%的生育保险费),按0.5%的比例缴纳大病保险费,个人按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
(二)生育保险待遇
2022年3月1日起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享受,并按照我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生育津贴根据国家、省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休假的天数,以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由用人单位代为领取和发放。

(三)生育津贴发放与清算
参保人员产假期满后的次月,由用人单位向职工医疗保险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申请生育津贴。医保经办机构应按规定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指定账户。
拓展资料:2022年3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宁波市外(境内)发生的生育(含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按定额补偿调整为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待遇标准享受。符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按本市异地就医政策直接刷卡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未能进行直接结算的,可到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享受生育津贴的参保人员同时按规定享受生育补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3. 宁波市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宁波市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具体如下:1、生育津贴计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2、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上一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除以其12月底在职职工人数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生育津贴申领(1)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有关材料;(2)符合用人单位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且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的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进行补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申请支付生育津贴的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生育津贴按月支付给用人单位;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生育医疗费报销具体如下:(1)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医疗费、遗传病基因检测费、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实行联网结算,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生育保险限额方式结算,超过限额部分,可以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2)异地发生的未联网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行垫付,事后进行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手工报销及生育津贴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生育保险待遇监管:(1)各区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生育保险基金使用监管,加大对用人单位及个人采取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突击参保、伪造申领材料等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科学定岗定责,强化业务岗与财务岗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严格履行待遇结算、支付环节的初审、复核、审批程序。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经办流程由市医保中心另行制定。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女方因无业、失业、灵活就业以及其他非应保未保原因未能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待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具体对象和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宁波市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4. 宁波2019生育保险补贴

自2018年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实施定额补助,按照每人每年180元进行补贴,其中,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个人缴费40元。(一)与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对象身份重叠人员的缴费。2019年参保缴费,财政定补以外的差额部分40元/人/年由县民政局代缴,个人不再缴费。乡镇应在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中标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二)与卫计部门全额资助对象身份重叠人员的缴费。2019年参保缴费,由卫计部门全额代缴,个人不再缴费。乡镇应在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中标识为卫计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确保其享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倾斜政策。(三)2018年11月30日国办系统动态锁定后,上述特殊人员若有变化的,由民政、卫计部门在2018年12月10日前下发相应变更名单,乡镇做相应调整和医保系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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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宁波二胎生育津贴

法律分析: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宁波二胎生育津贴

6. 宁波生育津贴2022怎么算产假

一、2022年宁波产假多少天      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胎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宁波女方在享受法定产假的基础上:      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      生育二孩、三胎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陪产假时间      宝妈们休产假,宝爸们可以休15天护理假。      育儿假时间      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      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时间      如果是独生子女且家庭老年人年满60周岁,每年可以享受5天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二、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社会保险法》第56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      《社会保险法》在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的情况下,事实上也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待遇的问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即生育津贴。      依据规定,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7. 2021年宁波雇主没有生育津贴吗怎么办

亲亲,您好。2021年宁波雇主没有生育津贴您可以去宁波市信访办投诉,也可以拨打市场热线投诉。宁波生育津贴是宁波的新政,政策问题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诉[爱你][爱你]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别忘了定期做核酸哦。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也要提前做好规划,尽量直达目的地,避免中转。减少在候车大厅、候机大厅、地铁站等相对密闭空间的滞留时间,错开人员集中的高峰时间出行,出门后全程带好口罩,携带消毒湿巾、免洗手凝胶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哈![爱你][爱你]感谢您的耐心等待。 如果对我的服务满意,请给个赞!您的赞、您的举手之劳对我很重要,您的支持也是我进步的动力。再次祝您事事顺心!平安喜乐![爱你][爱你]【摘要】
2021年宁波雇主没有生育津贴吗怎么办【提问】
亲亲,您好。2021年宁波雇主没有生育津贴您可以去宁波市信访办投诉,也可以拨打市场热线投诉。宁波生育津贴是宁波的新政,政策问题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诉[爱你][爱你]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别忘了定期做核酸哦。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也要提前做好规划,尽量直达目的地,避免中转。减少在候车大厅、候机大厅、地铁站等相对密闭空间的滞留时间,错开人员集中的高峰时间出行,出门后全程带好口罩,携带消毒湿巾、免洗手凝胶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哈![爱你][爱你]感谢您的耐心等待。 如果对我的服务满意,请给个赞!您的赞、您的举手之劳对我很重要,您的支持也是我进步的动力。再次祝您事事顺心!平安喜乐![爱你][爱你]【回答】

2021年宁波雇主没有生育津贴吗怎么办

8. 2022宁波人才补贴政策

此次政策调整涉及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应届毕业生再次生活补贴、往届生生活补贴等。一、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方式: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方式调整为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补贴总额的50%。符合申领基本要求,且在杭连续参保满(不含补缴)6个月后,发放第一笔补贴、连续参保满(不含补缴)12个月后,发放第二笔补贴。补贴对象:与原政策保持一致,为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保持不变,分别为1万元,3万元;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由5万元调整为10万元(毕业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不含)之前的博士研究生仍为5万元)。二、应届毕业生再次生活补贴。名称调整:原政策中“余杭区应届毕业生安家补贴”名称调整为“余杭区应届毕业生再次生活补贴”。发放方式:由原政策中“每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 1年发放一次,连续发放三年”调整为“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3年后一次性发放”。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除硕士、博士外,本科生毕业院校有要求,详见附件目录。补贴标准:调整为给予一次性3万元生活补贴。三、往届生生活补贴。名称调整:由原政策的“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名称调整为“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方式:原政策中“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1年”调整为“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3年”后一次性发放。补贴对象:原政策的补贴对象为“毕业5年内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调整为“毕业3年内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调整为给予博士研究生一次性3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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